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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园牧歌式的幻影
——再论华兹华斯的“自然”概念

2020-05-21朱田园扬州大学文学院江苏扬州225009

名作欣赏 2020年15期

⊙朱田园[扬州大学文学院,江苏 扬州 225009]

引言

威廉·华兹华斯是19世纪英国浪漫主义诗派最重要的诗人之一,他的诗歌在20世纪初被翻译到国内,中国华兹华斯研究自此起步。于华兹华斯而言,自然是“全部精神生活的灵魂”,作为英国浪漫派“自然”的代言者,近年来,其“自然”观被广泛地阐释。21世纪以来,国内的研究却隐隐呈现出大量重复研究与追随外国研究的态势。本文试将国内华兹华斯“自然”观内涵的三种主流观点梳理如下。

第一种观点认为“自然”是外在客体存在,是发挥作者思维心智的场所。华兹华斯诗歌中的“自然”观与中国传统文化中的自然精神有某种相通或相似之处,常常与老庄哲学思想及谢灵运、王维为代表的山水田园诗人作比较;第二种观点认为“自然”是人性、理性、神性的三位一体。2000年苏文菁在《华兹华斯诗学》研究专著中系统地论证了该观点,已成为国内华兹华斯“自然”观研究的主流观点,后被很多文章直接化用为“既是物质的,又是精神的”的自然观。第三种观点认为“自然”是完美人性的伊甸园。在探究人性与自然的关系中,人接近自然实际上是创建与神的联系,以接近上帝来实现人性的完美,同时涉及“救赎”这一时代主题,具有浓厚的宗教色彩。

概而言之,比较研究多采用王国维的“有无之境”或“隔与不隔”等理念将华兹华斯自然中的主体意识凸显出来,认为华兹华斯的自然世界是其情感的表现,但主客二分法割裂了华兹华斯所推崇“情理统一”,仅仅将华兹华斯的“自然”作为外在客体的存在是有失深度的,而这一不足在第二种观点上得到了弥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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