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性去杠杆与金融机构系统性风险溢出:促进还是抑制?
2020-04-21郭文伟
中央财经大学学报 2020年4期
郭文伟
一、引言
2015年12月,“去杠杆”作为“三去一降一补”五大任务之一首次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被提出。2016年的中央经济工作明确,去杠杆要在控制总杠杆率的前提下,把降低企业杠杆率作为重中之重,要规范政府举债行为等。2017年7月,全国金融工作会议进一步明确,要把国有企业降杠杆作为重中之重,严控地方政府债务增量。2018年4月2日,中央财经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首次提出“结构性去杠杆”,为“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划定基本思路。要以结构性去杠杆为基本思路,分部门、分债务类型提出不同要求,地方政府和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要尽快把杠杆降下来,努力实现宏观杠杆率稳定和逐步下降。此次中央财经委首提的“结构性去杠杆”不仅高度概括了此前去杠杆的整体思路,并将这一任务上升为“顶层设计”。2019年7月17日央行发布的2019年第一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显示,结构性去杠杆过程中,必要的市场出清也能更好地释放沉淀资源、提高资金效率,疏通货币政策传导,形成良性循环。下一阶段,稳健的货币政策要松紧适度,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与结构性去杠杆进程协调推进,平衡好稳增长和防风险之间的关系。对此,如何进一步实施有序结构性去杠杆?不同部门(金融部门、非金融企业部门、政府部门、居民部门)的去杠杆力度和节奏对不同类型金融机构系统性风险溢出是否存在显著的影响差异?各部门的去杠杆进程是否会导致不同金融子行业机构系统性风险的交叉传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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