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医古籍总目》民国时期本草类著作辨证
2020-04-21杨兴亮杨东方王翠翠
安徽中医药大学学报 2020年2期
杨兴亮,杨东方,王翠翠
(北京中医药大学,北京 100029)
《中国中医古籍总目》(以下简称《总目》)是目前收录中医古籍最为全面的中医古籍联合目录。本书由于种种原因所著录的信息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现就《总目》著录的本草类书籍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讨论。
1 误将两书当作一书
《总目》:“《四川省之药材》,1934,中国银行重庆分行编,1. 1934年中国银行总管理处经济研究室铅印本,2. 1941年四川省农业改进所铅印本。”[1]228《总目》著录本书有两个版本。经考察,这是两种书而非一种书的两个版本。中国银行总管理处经济研究室铅印本藏于首都图书馆,四川省农业改进所铅印本藏于国家图书馆(中国历史文献总库·民国图书数据库)。
首先,两者的编辑者、发行者和出版时间均不相同。中国银行总管理处经济研究室铅印本为四川经济丛刊第4种,编辑者为重庆中国银行,发行者为中国银行总管理处经济研究室,民国二十三年(1934年)九月初版;四川省农业改进所铅印本为农业经济组调查报告之三,编辑者为杨显东、谭炳杰,四川省农业改进所编印,出版时间为民国三十年(1941年)八月。再者,两书目录、体例、正文内容均大相径庭。中国银行总管理处经济研究室铅印本为上下两编,上编从沿革、产区、产量等6个方面论述药材,下编则对药业从组织、贸易等两大方面论述。四川省农业改进所铅印本则从四川药材重要性、四川出产药材及运销、进出口贸易等几个方面展开论述。这其中差别显而易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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