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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胡适译介活动中翻译价值关系的构建

2020-04-17楼宇晴

文学教育 2020年2期
关键词:翻译研究胡适

内容摘要:胡适身为中国近代文学革命的旗手,以译介西方文学名著为重要途径,实则在其译作中深埋“译有所为”的爱国主义价值内核,欲借此实现唤醒国人奋起救亡图存的目的。本研究从价值论角度出发,着眼于胡适的文学译介活动,探讨译者发现价值于原文、再现价值于译文、并预期实现价值于读者的三个阶段,以还原翻译价值关系的构建过程。

关键词:胡适 价值关系 翻译研究

胡适不仅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的先锋和领袖人物,在文学翻译方面也造诣非凡。他一生总共翻译了诗歌30多篇,短篇小说17部,另有戏剧、演讲、法案等在内的各类译作20多篇。胡适曾在《短篇小说第一集》的自序中表露心迹,“我是极想提倡短篇小说的一个人,可惜我不能创作,只能介绍几篇名著给后来的新文人作参考资料”。[1](P300)“提倡有心,创作无力”是他对自己的文学创作能力较为客观的评价,这种“自知之明”也鞭策他投身译介西方文学名著。从中国公学到美国留学期间,胡适主要选择译介西方著名诗人的诗作,从堪白尔(Thomas Combell)的《軍人梦》(A Soldiers Dream)、胡德(Thomas Hood)的《缝衣歌》(Song of the Shirt)到勃朗宁(Robert Browning)的《乐观主义》(Optimism),均为西方社会中家喻户晓的名作。自1912年起,除诗歌外,胡适开始用白话文翻译西方名家的短篇小说,如都德(Alphonse Daudet)的《最后一课》(The Last Class)、莫泊桑(Maupassan)的《梅吕哀》(The Minuet)等。值得注意的是,胡适的绝大多数译作均具有浓重的爱国主义色彩。聚焦胡适的译介活动,是为了揭示其译作中所表露的“激扬华人”的报国显征,突出翻译对实现其文学改良和国民开化的思想抱负的重要意义,同时还原译者构建翻译价值关系的过程。

一.翻译价值

价值驱动一切人类实践活动,由人创造,且服务于人,体现着以“人”为主体的需要和目的。价值问题也逐渐成为翻译研究的重要话题,自本世纪以来,翻译学界的诸多学者围绕该问题从价值的本质、社会与文化、以及新时代特征等角度各抒己见。例如,从翻译价值的本质出发,许钧(2004)从社会性、文化性、符号转换性、创造性和历史性五个特征论述了翻译的价值,为翻译价值研究提供了宝贵的理论依据。[2](P35)高雷(2012)也尝试解读价值元理论,分析说明了翻译价值的四大特性,分别为客观性与主观性、社会性与历史性、相对性与绝对性、多元性与一元性。[3](P62)刘云虹(2014)则深入思索认识翻译价值的重要性,明确提出翻译价值和翻译标准是翻译方法选择的两大前提。[4](P93)着眼于社会与文化方面,程平(2001)提出翻译的价值取向在于文化融合。[5](P85)吕俊(2006)以价值哲学为基础,强调翻译实践是客体满足主体需要的活动,除了承认翻译价值的客观性,人们还需要主观改造来推动人类完善和社会进步。[6](P57-58)陈志杰、吕俊(2010)将翻译价值与社会规范联系起来,揭示了译者基于社会规范作出的预期性价值判断,是创造翻译新价值的基础。[7](P69)俞佳乐(2017)站在社会学角度,主张在“翻译场”中综合考量翻译价值。[8](P96)基于当下翻译价值的时代特征愈发显著的现实,刘云虹、许钧(2017)把翻译与新时代、新技术联系起来,指出立足于翻译本质、历史事实,有助于科学地把握翻译的价值。[9](P54)李琳娜(2018)梳理了前人的研究,阐述了翻译价值研究应当结合新时代的现实关怀,更突出时代特征。[10](P12)

由此可见,翻译价值一直是译学界关注的重点。从过往的研究中可得出,价值是翻译的本质属性之一,也是人类通过翻译活动满足自身需要的动机和目的。截至目前,以翻译价值为主题的相关研究主要集中于宏观理论探讨和跨学科研究,鲜有针对价值主客体间关系的讨论,以及对翻译价值创造过程的研究。译者作为翻译行为中至关重要的主体,必须置身多重主客体之间,把握两种语言、文化的原有联系,协调并重建起新的相互关系,同时完成翻译价值关系的书写。因此,本文试图借助价值论,以胡适为个案,探析译者译介活动中价值关系的构建过程。

二.译者胡适的翻译价值关系构建

翻译活动的整个过程都处于译者的主体作用之下,这一作用不仅体现在译者对翻译对象的理解、阐释和语言层面上狭义的艺术再创造,也体现在对翻译文本的选择、翻译的目的、翻译策略与在译本序跋中对译作预期效应的操纵等广义方面。[11](P22)胡适作为译者,必在其译文中倾注了所思所想。胡适曾接受完整的中国传统教育,又于美国留学十余年,汉语和英语的功底均十分出色,为其日后将西方文学译入中国打下坚实的基础。饱览中西诗书之余,这位仁人志士也发愿执笔报国,翻译即为他身体力行的第一步。虽然相较于同时代的鲁迅、周作人、巴金以及茅盾等著名作家兼翻译家,胡适的翻译作品数量最少。但他的翻译活动、翻译思想在当时的文学、文化、思想领域所产生的影响,却是其他译者难以企及的,有学者称之为“宗师型的划时代贡献”。[12](P11)纵观胡适的翻译活动,不难发现,在以译者为主体的前提下,翻译价值的发现、再现和实现的每个阶段都带有深深的主体性烙印。

1.发现于原文:译者的价值判断

翻译活动必须以译者发现源语文本的价值为起点。译入语文本对源语文本的依赖体现在它是由源语文本解释而来的。[13](P49)如若忽视翻译的主客关系,等于否定了翻译的价值载体与价值创造者,即文本与译者之间的必然联系,价值就无从谈起。译者若想正确感知和揭示源文本的情感与价值,先要独具发现原作价值的慧眼。“翻译选材的倾向与译者的个人特征和生活经历息息相关。译者通常会选择那些与自身的秉性气质、审美情趣、文化取向等相契合的作品进行译介。”[14](P121)对译者来说,选择源文本是一项有意识的价值判断,或多或少出于看重源文本的某种价值属性,如文化价值、审美价值、社会价值等。

首先,胡适重视译材的文学艺术价值。他把目光投向西方文学名著,专译一流名作、爱国佳作,精挑细选,从不尚性轻率。民国八年出版的《短篇小说第一集》是胡适的第一部短篇小说翻译集,共收录了七位西方小说名家的十篇短作,历时八年译毕。长久以来,胡适的翻译产量不高,若非真心推崇则不轻易动笔。在译作的译序中,胡适毫不吝啬对原作者的溢美之词,他形容英国浪漫主义诗人拜伦(George Gordon Byron)“著作等身,诗名盖世”,为“近代文学史上一怪杰”[15](P156);视美国抒情诗人朗费罗(Henry Wadsworth Longfellow)可与“吾国陶潜”比肩,其诗“秀淡幽咽,感人最深”[1](P475);赞扬美国西部小说家哈特(Francis Brett Harte)的作品集“诙谐风趣”与“深刻悲哀”为一体,开“短篇小说新风气”[1](P382);评价法国现实主义小说家都德的两部短篇爱国小说皆为“不朽之作,法童无不习之”,屡屡被译为他国文字[1](P306)。可见,源文本若符合译者文学艺术价值取向,往往能激发译者的翻译热情。

其次,镌刻在文字载体背后的文化价值,也在胡适的考虑范围内。上世纪初,胡适经历过中国社会的动荡不安,辗转求学期间怀揣开启民智的远大抱负,深谙只有引入新文学、新文化、新思想,才有可能改变当时国民的愚昧无知。一方面,胡适选择异域色彩浓重的西洋短篇小说,彰显了他扶持当时在本国处于相对弱势地位的新兴文学,推动弘扬新民主主义思想的价值考量。他曾吐露,翻译短篇小说的初心是为了引起“国内爱好文学的人”对短篇小说产生一点兴趣和注意。[1](P380)胡适译介西方文学以期带来新的文化风尚,在小说《扑克坦赶出的人》的译序中,他评价故事中的浪人与娼妓虽无宗教信仰,身份低微,却能从容就死,使人感叹起敬,不愧为“希腊、罗马文化的代表者”。[1](P396-397)胡适深受感动,遂选译此篇富有人文关怀精神和心灵救赎文化的小说。另一方面,他尽力挖掘能使国人产生情感共鸣的文学译材,发现中西文化实能互通互容。如《百愁门》生动刻画了主角吸食鸦片成瘾后“穷形尽致”。在胡适眼中,中国曾饱受鸦片侵扰,国人读此故事,当“哑然而笑,瞿然自失”,更能劝诫仍受毒害的民众。[1](P313)对比东西方文学与文化,他还发现《惊涛篇》一诗“类吾国《孔雀东南飞》诸作”[1](P464),《梅吕哀》一文“尤近东方人心理”[1](P325)。这说明,译者从源文本发现文化价值,并产生认同感,更有可能进一步增强译者的翻译欲望。

2.再现于译文:译者的价值创造

充分理解原作后,把源文本内容用译入语表达出来,是译者再创造的过程[16](P36),是翻译活动中最重要的环节,也是译者主体性最为显而易见的阶段,甚至被称为“翻译的中心任务”。[17](P36)译者作为翻译活动的主体,再创造的显性成果是译入语文本;作为价值关系的主体,再创造的隐性实质是译作价值。在译者完成价值创造的关键动作前,目标语读者无法先行介入尚未建立的价值关系。“再现”是译者价值创造的理想化状态,即无限接近原作,类似钱钟书先生的“化境”之谈。但往往优秀的文学作品,需要传达的除了原作的基本信息,还有审美、文化等内涵,译者面对的难题也就更加棘手。对待翻译标准,胡适的观点与鲁迅有不谋而合之处。鲁迅曾提出,翻译必须兼顾“力求易解”与“保存原作丰姿”两面。[18](P112)胡适描述自己的两部短篇小说译著时,既“努力保存原文的真面目”,文字也“还可算是明白晓畅”。《短篇小说第一集》至民国二十八年发行二十一版,如此辉煌成绩连译者本人也感叹“不曾梦见”。[1](P379)译作获得巨大成功,不可不归功于他奉行的这两点翻译信仰。

胡适十分强调译文的忠实性,“与其译而失真,不如不译。此适所以自律,而亦颇欲以律人者也”。他颇受汉朝以来佛教翻译文学的影响,常以译经大师“不加文饰,当令易晓,勿失厥义”为宗旨。[19](P474)因前作广受欢迎,胡适又整理译稿出版了《短篇小说第二集》,在此期间,白话文运动卓有成效,国内的文学风气愈发自由,但“不失真”仍为他的第一信条。他自觉,第二部短篇小说译著“稍稍受了时代的影响”,比第一集“谨严多了”,有的甚至是“严格的直译”。[1](P379)胡适曾透露他进行小说翻译时具有较高自主权的原因在于“不受报酬”。[1](P299)他还感叹当时的文学译者,大多借助中介语译本间接重译,鲜有直译源文本的。为准确感知和传递原作者的思想情感,又对自己的英语功底较为自信,他发愿多译英美短篇小说。[1](P380)译文中最能体现忠实度的部分当属标题翻译,如《短篇小说第一集》中的译题,几乎完全保留了原题目的结构和字面含义:

胡适所认为的的忠实也绝不是字字对应的翻译,他秉持文学翻译的首要条件是要达成“明白流畅的本国文学”。[1](P379)为取得浅显达意的译文,胡适的翻译方法灵活多样,特别是在翻译短篇小说时,“直译可达,便用直译;直译不易懂,便婉转达意。有时原文的语句本不关重要,而译了反而更费解的,我便删去不译。”[1](P410-411)胡适为使译文晓畅,便于理解,根据不同情况,采取直译、意译、省略等方法来提升文字的可读性。在他看来,文学最大的意义是“供人欣赏娱乐的”,干涩费解的文字绝不能达到宣传教育目的。[1](P379)胡适也从不拘泥于文体,无论是文言白话,还是旧体新诗,都信手拈来。具体请看以下几例:

(1)He was a boot-maker in Calcutta...He was a one-eyed little chap, not much more than five feet high, and both his middle fingers were gone.(Rudyard Kipling The Gate of the Hundred Sorrows)

胡适译:老冯尝业制履,居加尔各达(印度都城)……其人眇一目,長约五尺,两手之中指皆截去(译者按:此盖谓老冯曾罹刑罚也)。(胡适《百愁门》)[1](P314)

例(1)中,胡适对“加尔各达”加以说明,指出其印度首都的地位。他还对主角断指的原因另做解释,惟恐读者因不解小说情节而影响阅读体验。为照顾读者的阅读水平,帮助读者理解故事内容,胡适在译文前后短短五句话内插入两处按语。在其译作中,类似的历史、典故、风俗等等解释说明不胜枚举。

(2)When can their glory fade?

O the wild charge they made!

All the world wondered.

Honor the charge they made,

Honor the Light Brigade,

Noble six hundred.(Alfred Lord Tennyson The Charge of the Light Brigade)

胡适译:英名何时坠,一战惊天下。

勖哉天下人,钦此专严者。(胡适《六百男儿行》)[1](P458)

(3)What, silent still? and silent all?

Ah! no; — the voices of the dead

Sound like a distant torrent's fall,

And answer, 'Let one living head,

But one arise, — we come, we come!'

'Tis but the living who are dumb.(George Gordon Byron The Isles of Greece)

胡适译:沉沉希腊,犹无声兮;

惟闻鬼语,作潮鸣兮。

鬼曰:“但令生者一人起兮,

吾曹虽死,终阴相尔兮!”

呜咽兮鬼歌,

生者之喑兮奈鬼何!(胡适《哀希腊歌》)[15](P157-173)

(4)When the sheep are in the fauld, and the kye at hame,

And a' the warld to rest are gane,

The waes o' my heart fa' in showers frae my e'e,

While my gudeman lies sound by me.(Anne Lindsay AuldRobin Gray)

胡适译:羊儿在栏,牛儿在家,

静悄悄的黑夜,

我的好人儿早在我身边睡了,

我的心头冤苦,都迸作泪如雨下。(胡适《老洛伯》)[15](P81-86)

例(2)、例(3)和例(4)中,胡适在晚清、民国初年、五四时期分别采用五言律诗、古代骚体、现代白话文三种特点鲜明的文体进行诗歌翻译。文体多变既是为了顺应中国社会各个历史时期不同的翻译规范,也是造就忠畅译文的秘籍。他在《乐观主义》的译序中透露,该诗译作骚体是因为“以骚体译说理之诗,殊不费气力而辞旨都畅达”,还决心“他日再为试之”。[1](P482)

(三)实现于读者:译者的价值预期

简言之,译者的翻译实践最终是为了满足译文读者的主体需求。译文读者也是翻译价值的实现者,译者必定对其怀抱有目的的价值预期。要想在译文读者处顺利实现价值预期,尽可能“求得译文读者反应和原作读者反应最大程度的近似,正要靠译者对读者的‘选择、‘顺应与‘关照。”[20](P47)胡适为满足国民的内部需求,除了顺应译文读者所需,也在翻译过程中充分发挥了译者的主体意识。

很大程度上,胡适翻译西方文学是为了叫中国人自省,“走近他者,反观自身”。[21](P22)都德的《最后一课》、《柏林之围》,以小学生之口吻,“写割地之惨,以激扬法人爱国之心”[1](P301),“盛衰对照,以慰新败之法人”[1](P306)。胡适料想,法国稚子尚有不屈之魂,历经割地战败的中国人民当能感同身受,译介此类文学尤能激励国人奋起。胡适立志要做国人导师,上至爱国情怀,下到国民习性。他直言不讳,“中国人有一宗大毛病,只晓得顾自己,全不顾别人。”且“危急时刻,更是如此”,译《暴堪海舰之沉没》正是为给中国人“做榜样”。[1](P449)又如《生死之交》讲述了两位主人公同生共死的友情,連残暴无情的国王最终都为之动容。胡适鄙视轻视朋友的行为,唾弃“无信无义、卑鄙龌龊”的行径,遂译此“可敬之事”为白话,盼望广为流传,改变国民陋习。[1](P451)

文学翻译作为胡适执笔报国的道路上重要的一步,为抵达理想的彼岸,他尤其重视译文读者的接受程度、欣赏水平和审美情感。仔细研读胡适的译作,会发现《哀希腊歌》可算得上是其中爱国色彩最为浓重的代表作之一。原诗为英国浪漫主义诗人拜伦以满腔热血鼓舞士兵奋起抗争,抵御外敌。胡适在翻译过程中自由融入了归化、异化、增减与改写等策略,掩其“粗豪”,扬其“奇气”[15](P157),成就了一版名译。请看下例(皆选自胡适译《哀希腊歌》)[15](P157-173):

(5)Where grew the arts of war and peace,

Where Delos rose, and Phoebus sprung!

Eternal summer gilds them yet,

But all, except their sun, is set.

胡适译:诗媛沙浮尝咏歌于斯兮,

亦羲和素娥之故里。

今惟长夏之骄阳兮,

纷灿烂其如初。

我徘徊以忧伤兮,

哀旧烈之无余!

例(5)中,胡适将“Delos”和“Phoebus”以归化策略,类比译为“羲和”与“素娥”,并加注说明此二者当指日月之神。如此一来,不仅准确传达了原诗中的文化意象与内涵,也扫清了译文读者或因文化差异产生的阅读障碍,带来亲切的文化共鸣感。除此之外,“我徘徊以忧伤兮”一句在原诗中并无迹可寻。胡适在此处的增译只能解释为,他在为自己无处倾诉的忧国衷肠而徘徊踌躇,于是借由拜伦之口宣泄出来。

(6)Leave battles to the Turkish hordes,

And shed the blood of Scio's vine!

Hark! rising to the ignoble call —

How answers each bold Bacchanal!

胡适译:姑坐视突厥之跋扈兮,

听其宰割吾胞与兮,

君不闻门外之箫鼓兮,

且赴此贝凯之舞兮!

例(6)中,胡适谨慎地在前两句加注为“疑指突厥人屠杀窣诃城事”,“贝凯之舞者”则为“希人宗教仪节之一种,巫觋舞蹈,男女聚乐,以娱神焉”。即使部分典故不得不采用异化翻译,他也会加以解释说明,方便读者领会诗歌的背景史事,融入本不熟悉的文化语境。

(7)May hear our mutual murmurs sweep;

There, swan-like, let me sing and die:

A land of slaves shall ne'er be mine —

Dash down yon cup of Samian wine!

胡适译:且行吟以悲啸兮,

惟潮声与对语;

如鸿鹄之逍遥兮,

吾将于是老死:

奴隶之国非吾土兮,——

碎此杯以自矢!

例(7)中,原诗中“murmurssweep”的原意为“低声啜泣”,胡适将其译作“悲啸”。此处改写看似与原作者的遣词背道而驰,却蕴涵了胡适先生忧国忧民的哀愁与悲叹。全诗译文中多处类似的改写,成就了悲壮慨然的整体气势,结合骚体的煽情力量,胡适满怀“报国救民”理想,呐喊出最愤慨激昂的时代呼声。

总而言之,胡适在整个翻译过程中,对待译材,精挑细选,非名家名著不译;对待翻译过程,精耕细作,确保文字晓畅,力求再现原文价值;对待读者,深思熟虑,一切从主体需求出发,预期通过译介西方文學开启民智,最终实现翻译价值。

综观之,译者的翻译实践本质上是一种价值创造活动,它所提供的译本满足了社会群体了解其他文化的需求,现实地参与了目的语社会的发展和建设。[5](P70)胡适在译介活动所构建的“发现-再现-实现”的翻译价值关系突显了其翻译过程中的译者主体性身份。其中,译者的价值判断是译者发现原文价值的前提;译文再现原文价值要依靠译者极具创造性的语言文字转换能力;译者要在译文读者处实现最初的价值预期,还需要具备充分的读者意识。本文以胡适为例,旨在揭示译者在翻译过程中自觉构建起发现价值于原文、再现价值于译文、并预期实现价值于读者的翻译价值关系。翻译价值关系彰显着人类不变的价值追求,在于创造新的价值,满足人类主体的需要,以及推动社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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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宁波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翻译价值的创造者:翻译价值关系中的译者主体性探析——胡适翻译活动个案研究”(G19068).

(作者介绍:楼宇晴,宁波大学外国语学院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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