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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故恭人陈氏五墓志铭》考释

2020-04-16胡菲张廷良

中国民族博览 2020年3期
关键词:墓志铭明代

胡菲 张廷良

【摘要】《明故恭人陈氏五墓志铭》记述了明代思州府知府张柱的夫人陈氏五生平。张氏是明代涪州的士族家庭,张柱取得功名后曾在多地为官,陈氏五一直伴随左右。该墓志铭记录了张柱家族的婚姻交谊情况、明代中期的社会政治状况及明代士族家庭女性成员的生活状况。该墓志铭未见于前人著述,可补史书方志之缺载。

【关键词】陈氏五;张柱;明代;涪州;墓志铭

【中图分类号】G623 【文献标识码】A

一、墓志铭内容记述

《明故恭人陈氏五墓志铭》(以下简称《志》)现藏于重庆市垫江县文物管理所,2009年出土于重庆市垫江县白家镇云龙村,明代属涪州黑石里。《志》石为砂岩质地,呈竖长方形,长78.8cm,宽71.2cm,厚6.8cm,出土时右下角部分断裂残破,部分字迹佚失,《志》文(图1)阴刻,楷书,自右而左竖书,共33行,满行36字,合964字。《志》盖(图2)长79.2cm,宽71.3cm,厚6.8cm,篆书“明故恭人陈氏五墓志铭”,竖书2行排列。撰者为志主丈夫张柱,书者黄景星,篆者夏邦谟。

志文内容为:

明故恭人陈氏五墓志铭

赐进士第中宪大夫知思州府事老夫张柱谨撰

赐进士第河东都转盐运司运使郡人黄景星书

赐进士第贵州按察司提学佥事郡人夏邦谟篆

恭人姓陈氏,世为涪白石里籍,父母寓蜀,藩邸而生,故讳锦□□□羽林卫陈公本宏次女也。生而姿容秀丽、心性聪明,能读女孝经。先君登成化丙戌进□士□□□聘为予配。成化癸巳,先君以兵科给事考三载绩,荷朝廷貤封,因乞归省,诏许之,而予得同归,以完娶焉,时予与恭人年皆二十矣。成化甲午,予□□□□先君先母□诸弟皆之京师,独遗予与恭人理家政。先祖教授翁家居严厉,内外之禁□□可犯,恭人奉养惟谨。暑必命煮茶贮于市与监,以饮渴者。抚使女、小童衣食之,得所先祖□□贤□。□弘治五年,予领乡荐,丙辰再入会试,居乙榜,辞恳,弗获,授陕西同官学教谕,恭人携□□□往,俸薄,躬纺绩以为助,初不形诸颜色。弘治十五年,予登进士第,恭人自陕之京师,未□几,□先母丧,奔涪守制。越明年,先君亦继逝,丧葬之礼、供应之资,恭人经理居多。正德元年,服□除,□予同恭人之京师,授南京户部江西司主事;三年,罹刘瑾之言,降调江西宁州添注同知,三□月,改调湖广桂阳州前职。正德九年,升知陕西徽州。正德十年,升思州府知府,恭人皆从之□至。暑则施汤,饥则施粥,除岁所余酒饭肴果,悉遣童给隶卒并狱囚,惠泽之施,出自天□□矫情也。恭人父母兄姊俱早亡,惟遗一孙,名继宗,甫五六岁,无所依,收入于家,抚养成□□礼聘袁氏女為妻,而陈氏宗祀赖以不绝。恭人事翁姑孝敬、处妯娌和怡,笑语不轻而持身端谨,不背议人,闻人私论于长短,绝口不附耳。先君归省时,鼎新居室,独恭人主中馈,其综理诸务,亲操井臼,手足为之破裂,未尝自以为功。配予五十年,其间陪读之勤、浣濯之役、生育之劳、随宦之远、相助之道,至为周悉,未尝自以为德。正德十六年,因厌思州之夷,方力欲先归,以图老安之便。嘉靖元年,予因应朝,得便道归家,相处两月余,方就道之京时,恭人已入尫羸之境矣。明年,事竟,予复归涪,又相处半月,而恭人饮食气息与昔渐觉日危,药治罔效,遂弃世,以礼停柩中堂焉。生子四:长尧臣,庠生,配鲁氏;次商臣,庠生,配刘氏;三庭臣,输粟冠带,配邓氏;四近臣,配樊氏。女四:长德馨,适庠生曾祜;次德贤,适刘恩;三转贤,适庠生吴崇说;四留贤,庶出,适长寿运同子王在旦。孙三:长建康,庠生,商臣子;次建中,近臣子;三建元,尧臣子。恭人生于景泰五年九月十七日戌时,卒于嘉靖二年四月二十八日寅时,享年七十。以次年十一月二十四日,葬于通济里院子山之正脉佳城也。呜呼,予无可为恭人道者,但知妻者莫如夫,故不暇请铭于四方君子,乃抆泪而铭曰:二十岁嫁,五十年妻;内助外枂,勤俭操持;懿德淑行,名实相须;院字山阳,玉骨斯藏;马脑之崖,鹤游之乡;百年有待,共享斯堂。

二、墓志铭简考

书《志》者黄景星,明涪州人(今属重庆市丰都县),弘治己酉科(1489)举人及第,正德辛未科(1511)进士出身 ,地方史志中载其“官授河东盐运使”,与本《志》所记叙的官职一致。

篆《志》者夏邦谟(1485-1566),字舜俞,号松泉,明涪州人(今属重庆市垫江县),弘治甲子科(1504)举人,正德戊辰科(1508)进士及第,授户部主事,历广西、贵州等布政使,进右副都御史、江南巡抚,官至户部尚书,后又改吏部尚书,嘉靖三十年(1511)致仕 。夏邦谟家世显赫,其祖父夏友纶(1426-1507)、父亲夏彦策皆为资政大夫 。篆《志》时所任贵州按察司提学佥事,于明正德十五年由通州知州 调任。与张柱异母弟张模是姻亲,据张模墓志,张模次女嫁与夏邦谟子夏棐为妻。

陈氏五(惜墓志残损仅知其名第一字为“锦”)生于明景泰五年(1454),卒于嘉靖二年(1523)。祖籍涪州白石里,其父亲陈本宏是“羽林卫”,在明代卫所制度和军户制度之下,由此可知陈氏五出生于世袭的军籍家庭。成化丙戌年(1466),张柱父亲考中进士,被礼聘定亲给张柱,这一年她十三岁。1473年,张柱父亲得到朝廷“貤封”的荣耀,并申请到归乡省亲的恩赐,张柱遂随其父归乡,与陈氏五完婚。

张柱在《志》中以自己求学为官经历作为主要时间线索,来叙述其妻陈氏五生平,按其为官前后划分为两个不同的生活阶段,对陈氏五的美德分别予以评价。第一阶段是张柱和陈氏五结婚后至明弘治九年(1496)的24年间,二人在涪州老家生活。与众多明代墓志所描述的女性一样,这一阶段中对陈氏五的评价限于固定模式中常见的女性美德,如孝敬长辈、综理家政、持身端谨等;第二阶段是弘治丙辰年(1496)张柱任陕西同官教谕,以至正德十六年(1521)的25年间,陈氏五随张柱在各地就任地方官,勤俭持家,不辞辛劳。

张柱任陕西同官教谕时已43岁,弘治十五年(1502)考中进士,正德元年(1506)授任南京户部江西司主事,1508年因得罪宦官刘瑾而被贬至江西宁州,后又改调湖广桂阳州,1514年升任陕西徽州知州,第二年又任思州府(今贵州东部岑巩县一带)知府,在此期间为其妻撰《志》,此时已年逾七十岁,可以大致肯定他是在思州府知府任上致仕。据贵州地方史志载,涪州人张柱,在正德年间以“地官郎”的身份赴任思州 ,其“性刚”,在任上做出一定建树,如破除迷信、兴学办校 。

张柱记载还见于《新中国出土墓志·重庆卷》中收录的明嘉靖十八年《明故显考妣张公(格)石氏墓志铭》(以下简称《张格墓志》)和明嘉靖二十七年《明阶奉直大夫云南晋宁州刺史張公(模)墓志铭》(以下简称《张模墓志》),志主分别为张格(1462-1533)和张模(1489-1546)。张柱是家族长子,张格为张柱同胞弟,张模为张柱异母弟。二通墓志铭的书撰时间晚于本《志》,但均言张柱“官(南京)户部主事”,而不言张柱“知思州府”的最后官职,显是只叙其历任的最高官职。

从张格、张模墓志知其祖父为张玄,明正统六年举人,官济南教授。其墓志铭收录在明吏部侍郎何孟春 所著《何文简公集》中,名为《明故济南府学教授致仕封徵仕郎兵科给事中张公(玄)墓志铭》(以下简称《张玄墓志》),张玄(1412-1491),字成功,正统六年(1441)中举,先任四川广安州学正,后丁母忧,又任陕西华州,天顺庚辰年(1460)升任山东济南府学教授,1462年辞归乡里。

《志》中记载其父“成化癸巳,以兵科给事考三载绩,荷朝廷貤封,因乞归省,诏许之”。从张格、张模墓志知其名张善吉,《四川通志》载“明成化丙戌科进士、兵科都给事中、涪州人张善言”,“吉”“言”字形相近,《四川通志》当误记。《明人传记资料索引》引明萧彦 撰《掖垣人鉴》卷十载,“张善吉,字本谦,四川涪州人。成化二年进士,除兵科给事中,有敢谏声。以事谪降耀州判官,寻复原职,升都给事中,致仕卒”。上述史料未言张善吉生卒之年,从本《志》,知其卒于弘治十六年(1503)。《志》中所言“貤封”,便是《张玄墓志》所冠“封徵仕郎兵科给事中”之称号,这是当时官员以自身所受封爵名号呈请朝廷移授给亲族尊长的一种褒奖。这种荣耀对低级别官员来说非常难得,张善吉上司、时任兵部尚书的白圭甚至为他写了《赠给事中张善吉乞归省亲》一诗以示庆贺,这首诗被收录进《涪州志》 ,诗文为:“紫诰新颁出建章,亲荣子贵喜非常。衣冠世济诗书泽,御敕文函雨露香。燕乐高堂承宠渥,归来晚景亦辉光。仙郎拜庆欢情洽,醉著宫袍献寿觞”。

陈氏五和张柱的儿子、女婿多为庠生,这种身份的取得有多种途径,如张柱三子张庭臣便靠捐纳财物而拜爵,虽然所拜爵位只是象征性散官,但墓志中着重强调这一身份的意义在于这是一种参加科举的身份标识。在地方士族家庭中,这种身份标识与社会地位、政治地位相联系,是官宦和进士候选人的象征和身份向上流动的前提。从张柱第四女“留贤”所适配对象为“长寿县庠生”(长寿县与墓志出土地点毗邻)而单独说明其所属地域的特例看,张柱其余子女所婚配对象无疑为涪州本地家族。从张格、张模墓志看,其子女所婚配对象同样为涪州本地家族,而未见远距离异地婚姻。显然,婚姻网络的地域界限与社会地位、政治地位有直接关系,以张柱为代表的明代涪州张氏家族受其较低政治地位限制,在当地构建拥有一定身份地位的姻亲网络有助于维持其社会地位。

三、结语

由丈夫为妻子直接撰墓志的情况较少见,从张柱所言,乃系“知妻者莫如夫,故不暇请铭于四方君子”之故。因此也导致对陈氏五的形象论述,很大程度上变成了张柱所认为的贤淑知礼的妻子、孝敬本分的儿媳、胜任能干的管家形象,而缺乏自己的思想,使其看起来毫无活泼和情感变化,带入过多士人阶层所具有的情绪克制、沉着知礼特征,将士人阶层所认为最正确的事情强加于所叙述的对象和事件之上,将问题简单化和理性化,如陈氏五“父母兄姊俱早亡”后,她的性格和情感变化无丝毫体现。恰如众多女性墓志铭中所刻画的女性形象一样,只有有助于保持家庭和谐和地位的女性才会得到大肆赞扬。

此外,该《志》展现出明代涪州张氏家族张柱一支成员信息,但对其他分支的主要成员信息尚缺乏认知,所缔结的姻亲网络尚不能完全明确。从《志》中确定的张玄、张善吉、张柱和以下的第四代“臣”字辈、第五代“建”字辈中,仅涪州地方志记载取得举人功名的有张信臣、张武臣、张建道、张建功等;从《张格墓志》知张武臣为张格之子,张建道、张建功为张格之孙,但其余人属张氏家族哪支系、各支系间的关系以及各支系的姻亲网络,都需要深入分析或新的材料发现加以研究。

总体而言,该《志》为研究明代涪州社会生活、社会思想状况、川渝地区士人家族生活及组织结构,以及勘误地方史志记载等诸多方面提供了重要资料,有更进一步研究的价值和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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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胡菲(1994-),女,重庆垫江人,重庆师范大学历史与社会学院,2017级考古学硕士;张廷良(1987-),男,甘肃山丹人,重庆市江津区文物管理所,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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