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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成立初期高等学校的主流意识形态建设探析

2020-04-16刘岸冰

上海党史与党建 2020年4期
关键词:高等学校改造意识形态

刘岸冰

[摘  要]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在接管旧式高等学校的同时,以《共同綱领》为基本方针,对高等教育进行了逐步改造。其中,最重要的是在高校进行了主流意识形态的建设。中共通过在高校新设政治课程,建立政治组织机构并配备相应人员,对高校知识分子进行思想改造三个方面的举措,不仅在高校确立了中国共产党主流意识形态地位,而且从思想上实现了对高校师生的团结和改造,开启了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高等教育的新征程,为新中国建设奠定了高等学校人才培养的思想基础。

[关键词]高等学校;意识形态;思想政治;改造

[中图分类号]  G529;D261.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928X(2020)04-0020-07

新政权的建立通常伴随着新的主导意识形态的形成。高校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意识形态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加强主流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培养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可靠接班人,始终是高校一项重要的工作内容。

新中国成立后,中共即着手对旧式高等教育进行破旧与立新式的改革。1949年9月29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了起临时宪法作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其中确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教育的目标是建立“新民主主义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文化教育”[1]。随之,1950年颁布的《关于实施高等学校课程改革的决定》指出:“废除政治上的反动课程,开设新民主主义的革命的政治课程,藉以肃清封建的、买办的、法西斯主义的思想,发展为人民服务的思想。”[2]该思想成为新中国高校实施政治课程改革的精神指南。在此精神的指导下,高等学校从设立思想政治课、配备党团机构与人员、改造高校知识分子三个方面着手高校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建设。

本文以原始档案、文献等相关资料为依据,对新中国成立初期高等学校的主流意识形态建设作一探讨,以论证高校始终是党和国家意识形态建设的前沿阵地,以及新时代加强高校意识形态工作的现实紧迫性和长远战略意义。

一、通过课程改革,设立高校政治课程

新中国成立后,在高校意识形态的变革上,首先就是引进政治科目教学,对学生开展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思想教育。在高校开展政治课的教育传统源于新中国成立前中共解放区的大学,其目的是让学生通过马克思列宁主义理论的学习,“正确地认识新社会存在的发展的必然性,从而确立起劳动观点、阶级立场,以便更好地为人民服务”[3]。

(一)高校政治课程设立的试点。新中国成立后,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根据《共同纲领》的有关规定,在接管和改造旧学校的同时,立即取消了旧式高校建立的训导制度。具体来说,取消了国民党时期开设的“国民党党义”“公民”“军事训练”等课程,开始设立新民主主义的革命的政治理论课程。

1949年1月,北平解放。其境内以高校为代表的文教机构均由军事管制委员会下属的文化接收管理委员会接管并管理。1949年3月,北平文管会开始着手大学课程改革。不久,北京大学“全校师生通过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树立了正确的法律观。认识一致后,在废除了与反动政权不可分的13门科目的同时,新设《社会发展史》《新哲学》《法令政策研究》等科目”[4]。

最早决定在高校开设政治课的机构是华北高等教育委员会。1949年6月1日,华北高等教育委员会成立,并领导了该区的高等教育课程改革,此次课程改革的内容比北平文管会领导的个别大学与科目的课程改革更加丰富和全面。1949年10月11日,华北高等教育委员会颁布了《各大学、专科学校文法学院各系课程暂行规定》。《规定》对文学、哲学、历史、教育、经济、政治、法律7个文科系别的主要课程进行了分门别类的说明,还规定了文科系公共必修政治课的科目与时间。文学院、法学院的公共必修课程为:(1)辩证唯物论与历史唯物论(包括社会发展简史)(第一学期学完,每周3小时);(2)新民主主义论(包括近代中国革命运动史)(第二学期学完,每周3小时);(3)政治经济学(第二学年起,每周3小时,一年学完)。[5]

在高校开设政治理论课程并将其作为高校意识形态建设的重要步骤,是我国改造旧大学、建设新大学的重要标志。这一举措实施伊始,就受到新闻舆论界的高度重视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1949年10月14日的《人民日报》刊登社论《认真实施文法学院的新课程》,指出:“由于这种改革在全国还只是个开始,所以我们希望华北各地在实施过程中随时注意总结与积累实施新课程的经验,随时修正条例中可能存在的缺点,在尽可能短的时期内得出一个更完整的方案,以供全国各地参考。”[6]事实上,华北地区是全国高校课程改革的排头兵,为全国高校接下来的课程改革提供了先行经验。

(二)高校政治课程的正式设立。1949年11月1日,中央人民政府教育部成立。11月4日到17日,教育部连续4次召开了与课程改革相关的会议,商讨课程改革事项。其中11月17日,教育部在京召开华北区及京津19所高等院校负责人会议,讨论高等教育改革方针。教育部副部长钱俊瑞在会上指出:“当前课程改革的中心环节是加强政治课的学习。”这就意味着教育部把开设政治理论课,加强学生的政治教育正式列为高等学校意识形态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开始固定下来。

结合全国和上海的情况来说,高校思想政治课的建立是通过课程改革的方式来进行的。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明确政治课的学习目的。1949年11月1日,上海高等教育处第一次政治教员会议对政治课的学习目的进行了说明:(1)确立为人民服务的观念。(2)从社会发展史中说明整个人类历史乃是一部阶级斗争史,并指出一切意识形态皆有一定的阶级立场,从而确立其正确的(马克思主义的)阶级观点。(3)从对国家的起源及作用的认识中把握对国家的认识,从国际主义精神中发扬爱国思想。(4)掌握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从今天的认识检讨自己过去的思想,以新思想代替旧思想来改正错误,使思想变成行动,反对教条主义的背书办法。[7]

1951年7月24日,教育部发出指示,要求各大行政区教育部门分别召开暑期高等学校政治课讨论会,贯彻政治课的方针与任务,讨论教学内容与方法并交流教学经验。指示谈到召开此次政治讨论课的目的,即“以肃清封建、买办法西斯主义思想,加强爱国思想为首要任务,并用民主批评的方法适当地改造民族资产阶级和小资产阶级的思想,培养学生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革命的人生观”。并且还指出:“政治课应作为业务课之一,着重于系统的理论知识的讲授,集中解决学生的主要思想问题。”[8]可见,中央政府在高校开设政治课的目的是培养一批服务于新中国建设且具有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人才。

2.成立政治理论课教学组织。为了更好地领导新中国高等学校的政治理论课改革,中央政府教育部要求各地区、各市、各高校依次成立政治课教学组织。1950年10月4日,教育部发出通报规定:“高等学校应根据具体情况,成立政治课教学委员会(或教学研究指导组)。”[9]华东地区领先一步,首先成立了华东地区及上海市高等学校政治课教学委员会。随之,西南地区也设立了西南地区高等学校政治课辅导委员会。此后,成都、贵阳、昆明、重庆等市陆续建立了市政治课教学委员会。华东区教育部在給中央政府教育部的报告中指出,到1950年10月,上海的37所院校中有17所已经成立了政治课教学委员会,其余20所正在准备成立。西南地区的报告中也谈到,西南地区的34所院校中有18所成立了政治课教学研究指导组,7所成立了政治课教学委员会。[10]

1951年9月10日,中央政府教育部就政治课问题再次向华北区各高等学校发出通告:“各系拟定教学计划时,应把思想政治课目作为业务课的重要部分……现有政治教学委员会改为各该课目的教学研究指导组,由教务长负责计划、组织、督导检查。各系主任拟定教学计划时,应将上述三课目(‘辩证唯物论与历史唯物论‘新民主主义论及‘政治经济学)与其他业务课统一计划。‘时事学习委员会应予加强。”[11]可见,为了把握高校这个意识形态前沿阵地的建设,相关领导机构对高校政治课开设的目的性、计划性和组织性均大大加强。

3.规定了政治课的教学内容。教学内容是思想政治课改革的主体。以“社会发展史”这门课的讲授为例,当时上海高等教育处对这门政治课的课程及时间、课程及参考书、学习目的、讲授方法、讲授提纲及进度进行了详细而明确的规定。

课程及时间:每周至少2小时,各年级、各系共同必修。课本及参考书:课本暂定解放社编、新华社出版的《社会发展简史》。学生参考书于授完每一段落后随时指定,时事教材临时确定。学习目的:是使学生树立劳动、阶级、国家三个马克思主义基本观点,同时掌握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把思想变成行动。讲授方法:如各校政治教员定期举行座谈会,交换教学经验,解决疑难,商议讲授提纲等。讲授提纲:完全按照指定提纲,“再添加一些补充材料,完成这门课的讲授”。另外,上海高等教育处还指定了这门课的参考书目,共7本。具体为:艾思奇的《社会发展史讲授提纲》第一部分第一、二节,华大版;解放出版社编的《社会发展简史》第一章;斯大林著《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第三部分;恩格斯著《从猿到人》;伊林著《人怎样变成巨人》;普列汉诺夫著《论人物在历史中的作用》;《学习》杂志第一、第二两期有关论文。[12]

为了鼓励学生努力学习,端正学习态度,更好地贯彻新民主主义教育方针,上海高教处规定政治课也要进行考核,其评定分数的标准分为四项:上课态度占20%;考试成绩占10%;考试态度40%;学习态度30%;其中考试成绩一项的分数由教师单独评定,其他三项分数由教师会同学习小组评定,四项分数综合则为学生应得分数。此外,每班考试后通过竞赛方式以争取“学习模范班”的光荣称号。[13]

1952年10月7日,高等教育部向全国各大行政区教育(文教)部、华北区各高等学校发布《关于全国高等学校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课程的指示》,指出课程开设的目的是“根据国家今后的政治任务及三年来全国高等学校政治理论课程教学实际情况的发展和需求,以及为了加强和提高学生的系统理论教育”,规定“综合性大学及财经艺术等学院应依照第一、二、三年级次序分别开设‘新民主主义论‘政治经济学及‘辩证唯物论与历史唯物论,工、农、医等专门学院依次按第一、二年级次序分别开设‘新民主主义论及‘政治经济学”。还规定“全国高等学校应自1952年度起开始实施”。[14]1953年2月7日,高等教育部发出通知:“‘马列主义基础为各类高等学校及专修科二年级必修课程。”6月17日,高等教育部再次通告:“自1953年度起,将高等学校一年级开设的‘新民主主义论课程一律改为‘中国革命史,并规定了该课程的教学目的和重点。”[15]

由此可见,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央政府教育部或高等教育部依据执政党的意识形态和执政理念,对高等学校政治课的开设一直处在探索或调整的过程中,不管是政治课程的名称、课程内容、课程时长还是授课方式等方面,都在不断进行调整、改进,体现了高校意识形态建设的必要性、重要性和长期性。

二、高校政治组织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

新中国成立后,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在接管高等学校的同时,大批优秀的党、团干部被选派充实到高校,逐步改组高校领导班子,建立校务委员会,实现民主管理。同时,以老革命根据地的经验为基础,开始建立高校新的政治工作队伍。

(一)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的形成。随着政治理论课在高校课程改革中地位的确立和相关制度的完善,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也逐步形成并发展起来。主要体现在:一是师资人数从少到多,不断得以充实。据统计,截至1957年,全国高等学校政治理论课专职教师总数达到5457人。二是思政教师的培训工作有了保证。自1952年起,教育部指定中国人民大学开设马列主义研究班,作为高校培训政治理论课教师的重要基地。

1952年9月1日,中共中央向各中央局、分局,各省、市委发布《中共中央关于培养高等、中等学校马列主义理论师资的指示》。《指示》的主要内容如下:一是由中央政府教育部筹划在中国人民大学开设马克思列宁主义研究班,为全国各高校培养政治理论师资。1952年秋季开始实行。二是为进一步充实政治理论课师资,决定在高校的助教中选拔优秀的党、团员,培养他们成为高校新的政治理论师资。三是各大行政区须选择适当的高校举办马列主义研究班,培养高校的政治理论师资;四是各中央局、分局及有关的地方党委应加强对各下属地区培养政治理论师资和学校政治教育的领导并指导他们在政治理论方面的学习。五是由各中央局负责拟订各大行政区培养高等、中等学校政治理论师资计划。[16]

以华东区高校为例。“为了解决华东区各高等学校‘政治经济学师资进修的困难”,华东区高等教育部门利用1953年暑期举办了为期6周的短期讲习班,委托复旦大学政治经济学教研组,并组织上海财经学院部分教师来担任此项工作。“讲习班的教学方针是以师范教学为主,结合自学、课堂讨论、专题报告、问题解答等方式,要求学员们首先能有重点的掌握‘政治经济学的内容,然后通过对讲授内容的掌握,连带解决教学方法上的有关问题。”此次讲习班共进行了八次示范教学和四次专题报告。“经过一个多月的培训工作,收到了一定成效,在学习将近结束时,学员们都普遍反映出他们的收获大大超过了他们预先的期望。”[17]这证明采取短期讲习班的办法来协助各高校培养政治课师资,是解决当时政治课教学问题的一个可行途径。

高教部在《1954年的工作总结和1955年的工作要点》中指出,政治理论课教研组的任务是,不仅把政治理论课本身教好,并且要进一步组织和指导学生课外的政治思想教育,组织和指导全体教师的政治理论学习和学术批判工作,以便统一广大师生的思想战线。随着各高校政治課教师队伍的壮大,政治课各项建设内容逐步规范和完善,政治理论课教师在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中的地位和作用也得以体现并逐步固定下来。

(二)设立政治辅导处。1952年8月30日,教育部党组向文委党组并中央递交了《关于在高等学校试行整治工作制度的报告》,其中谈到,“全国高等学校经过‘三反运动和思想改造、组织清理以后,进一步肃清了封建、买办、法西斯思想,批判了资产阶级思想,整顿了教师的队伍,初步树立起工人阶级的思想领导,群众的政治觉悟和我党在群众中的威信均空前提高”,故在这种形势下,“极需进一步在高等学校中建立政治工作制度,以加强政治领导,开展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思想建设,为全国高等教育事业打下坚强的政治基础”。鉴于此,教育部认为有必要在高校设立一个政治工作机构,即“政治辅导处”。其主要职责:一是指导学校全体教职工的政治理论学习;二是协助教务处指导马列主义理论课程的教学;三是指导全校师生的社会活动;四是掌握师生们的政治思想情况,管理师生的历史、政治材料,主持毕业学生的鉴定,参加毕业生的分配工作,参与教职员的聘任、升迁、奖惩等工作。后中共中央向各中央局、分局,各省、市委转发此报告,要求“今年下半年,你们应该选择若干所具备条件的学校进行重点试验,无条件者暂缓实行”。[18]为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1952年10月,教育部正式发布《关于在高等学校有重点地试行政治工作制度的指示》,《指示》指出:要有准备地设立高等学校的政治工作机构,其名称定为“政治辅导处”。[19]

以上海交通大学为例,根据华东区教育部门的指示,1952年7月26日,学校成立政治辅导处作为党委的办事机构。政治辅导处既是学校党委的办事机构,又是校行政机构的一部分,在校党委、校行政双重领导下工作,具体负责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以马列主义理论提高教职员工的思想水平,通过党、团、工会、学生会等组织发挥作用,协助学校各行政部门完成各项工作。政治辅导处下设3个科:组织科、宣传科、青年科。组织科负责群众工作、保卫工作、党务工作;宣传科负责组织教职工和青年学生的政治理论学习及时事政策宣传教育;青年科负责学生工作和团委会的工作。同时建立政治辅导员制,每系各有一位政治辅导员受系主任领导,同时又作为政治辅导处的派出代表,兼任该系的党支部书记,具体负责全系的政治工作,协助系主任完成教学任务,组织教工政治学习,通过团委在各系的联络小组开展学生工作。

交通大学政治辅导处成立以后,围绕学生在不同时期的中心任务做了大量工作。其中在思想政治上的主要工作,一是推动教师的政治理论学习,这方面虽然主要由工会通过教师学习委员会统一领导,但政治辅导处主任和宣教科科长要参加并具体掌握,组织开展学习总结和交流;二是开展学生的政治思想工作,把与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有关的部门组织起来,统一领导、统一计划、分工负责地进行。三是协助团委研究学生工作,从原则上、政策上、方法上对团的工作加以指导并经常定期检查其工作。[20]

1956年3月,由于校党委已设立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等办事机构,根据上级指示,高校政治辅导处撤销。但它在新中国成立初期高等学校的思想政治教育中发挥的重要作用不能忽视。

(三)配备党、团组织的专、兼职工作人员。高校在新中国成立后立即公开了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并先后建立了党委,积极慎重地开展了党建工作。在这个时期,高校逐渐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体系一般是由主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具体负责,学校党政齐抓共管,以政治理论课为主要抓手,青年团、教工会、学生会积极配合。系一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由系党总支领导,由一名书记或副书记具体负责。

以上海交通大学为例,1952年2月23日,在校党委会成立大会上,时任党委书记李培南首先宣布了党委班子成员,同时宣布在党委领导下成立3个党支部,即学委会党支部、工作人员党支部、学生支部。李培南说,今后学校由党委领导,重大问题必须由党委讨论决定。[21]随后,党委制定了办公会议制度、校务会议制度、工作报告制度,并对学校的组织和人事配备进行了调整,从思想政治教育到行政、教学等实行全面领导。党委领导了交大的思想改造运动,院系调整,学习苏联经验,教育改革,整党、建党等各项工作,培养了一批积极分子,在学生中发展了一批党员。至1952年底,交大有党员226人。[22]

此时,各高等学校也积极展开了建团工作。早在1949年4月,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刚刚成立之时就开始关注学校团建工作,并逐渐对一些新解放城市的高校建团工作做出部署。1950年2月和3月,团中央先后两次召开全国学校工作会议,进一步推动了高校建团工作。到1952年年底,在全国205所高校中,有200所已经建立了团的基层委员会。随着团组织的建立,团员发展工作也有很大进展。到1956年,在全国40万名大学生中,团员为23万人,占学生总数的57.5%。[23]青年团已经成为党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方面的得力助手。

四、结语

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国共产党在接管旧式高等学校之后,对其进行了逐步改造。其中最重要的是在高校进行了主流意识形态的建设。中共通过在高校新设政治课程,建立政治组织机构并配备相应人员,对高校知识分子进行思想改造三个方面的举措,不仅在高校确立了中国共产党主流意识形态地位,而且从思想上实现了对高校师生的团结和改造,开启了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高等教育的新征程,为新中国建设奠定了高等学校人才培养的思想基础。

高校是我们党和国家意识形态建设的重要阵地,是传播人类文明的重要场所。新时代,高校要进一步增强意识形态建设的使命感与紧迫感,不断提高意识形态建设的能力与水平,即坚定不移抓好高校意识形态理论宣传工作,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建设的领导权和话语权;加强高校思想政治课主渠道建设,着力提升思想政治课的吸引力和感染力;践行“教书育人、立德树人”的教育宗旨,构建全员参与、全程培育的育人体系。只有这样,才能切实做好高校意识形态工作,巩固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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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系上海交通大学档案文博管理中心副研究员,上海交通大学董浩云航运博物馆馆长

責任编辑:刘  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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