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C-DRG收付费改革
2020-03-31阳婷婷
中国民商 2020年2期
阳婷婷
摘 要: 2018年1月1日,三明市C-DRG收付费正式上线。全市22家县级及以上公立医院正式实施C-DRG收付费改革。为进一步完善C-DRG的实施推进,本文通过某医院C-DRG运行情况进行分析,提出相应改进措施提供参考。
关键词:C-DRG;实施;改革;意见
一、正确认识C-DRG
要说C-DRG,首先就要弄清楚DRG是什么。DRG(Diagnosis Related Groups) 是当今世界公认的比较先进的支付方式之一,称为诊断相关分组,根据病人的病情严重程度、治疗的复杂程度、诊疗的资源消耗(成本)程度以及合并症、并发症、年龄等因素,将患者分为若干的“疾病诊断相关组”,以组为单位打包确定价格、收费、医保支付标准。开展DRG收付费改革,首先要建立一套制度体系,统一基础支撑工具。其次,在全国统一疾病分类与编码、统一手术操作编码、统一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编码、统一病案首页等。
C-DRG是是根据我国具体国情和医疗保障体系及公立医院补偿机制的实际情况所创建的。简单来说,就是将临床疾病的严重程度、治疗方法的复杂程度以及看病期间医疗资源消耗相似的患者划分成一个组,以组为单位定价和支付,是一项首次做到“病人端”的收付费改革。
二、C-DRG的实施范围
(一)医院范围
在某地市为例:全市22家县级及以上公立医院按照C-DRG收付费改革,符合条件的二级及以上民营定点医疗机构可参照执行。
(二)人员范围
在全市22家县级及以上公立医院住院治疗的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对象(含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医保),均纳入C-DRG收付费管理(离休人员、二级保健对象、自费患者除外)。……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