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驾”问题存在原因及对策
2020-03-31陈丽静
辽宁警察学院学报 2020年2期
关键词:医疗机构
陈丽静
(福建警察学院 治安系,福建 福州 350007)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机动车保有量和机动车驾驶人数量逐年上升。截至2019 年6 月,全国机动车保有量已达3.4 亿辆,机动车驾驶人达4.2 亿人。与此同时,我国罹患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人数也越来越多,但由于相关疾病本身固有的隐蔽性、驾驶人体检制度、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罹患相关疾病等原因,“病驾”现象未能被提前发现并制止。从中国知网上查看,“病驾”问题的相关研究寥寥无几,但“病驾”给社会带来的潜在威胁不容忽视[1]。
一、“病驾”严重危害社会安全
截至2017 年底,我国总人口近14 亿人,其中有超1600 万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占总人口数的1.143%;超900 万癫痫患者,占总人口数的0.643%……同年我国机动车驾驶人达 3.85 亿人,若按前述比例计算,我国可能有440 万严重精神障碍患者、247 万癫痫病患者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由于“病驾”极易导致群死群伤的重大交通事故,因此其危害性应当引起足够的重视。2018年8 月22 日,江西省新余市钟某驾驶小型汽车由南往北途经分宜县站前路时,突发癫痫,与袁某驾驶的三轮电动车碰撞后车辆失去控制,连续冲撞多名行人并冲向道路中心绿化隔离带,事故共造成4 人死亡,11 人受伤的严重后果。经查,钟某于2009 年4 月取得准驾车型为B2 的机动车驾驶证,于2012 年2 月癫痫病发作,但并未主动申请注销机动车驾驶证,并于2015 年4 月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期满换证。2019 年10 月8 日,钟某被新余市中级法院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