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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曲人性荒芜的祭歌:方金菊

2020-03-28李婷英

文教资料 2020年35期
关键词:解读

李婷英

摘   要: 方金菊这一人物形象,在小说《天堂蒜薹之歌》中,从换亲开始,经历与高马的相爱,到遭受重重阻挠,最后万念俱灰,于分娩之日绝望地上吊自杀。死后,还被她的两个兄长结阴婚换钱。这背后人性荒芜的原因,值得深思。

关键词: 人性荒芜   解读   天堂蒜薹之歌

《天堂蒜薹之歌》是莫言1988年创作的一部长篇小说,讲述农民赖以生存的蒜薹,在出售时遭遇重重障碍,结果大量蒜薹腐烂变质,导致“蒜薹事件”。方金菊在这部小说中不是以一个人的形象出现的,而是以一个物品的形象出现在家人眼中,被家人试图换亲,怀孕后被索要高价彩礼,哪怕自杀后都被两个兄长结阴婚换钱,饱受人性的摧残。造成方金菊悲剧的,不仅有家庭、亲人的原因,还有当地管理上的原因。原因是多方面的、错综复杂的。

一、父母包办婚姻,方金菊被迫换亲

方家大儿子年过40,而且腿有残疾,很难正常娶亲。为了给他娶亲,父亲不管方金菊意愿与刘、曹两家签了换亲协议,才20岁的方金菊被婚配给45岁并患有气管炎的刘胜利。她的爹娘与刘胜利的爷爷与曹文的爹娘一起签订了三家条约:“公元一千九百八十五年六月初十日黄道吉日刘家庆长孙刘胜利与方云秋之女方金菊、曹金柱次女曹文玲与方云秋长子方一君、刘家庆次孙女刘兰兰与曹金柱长子曹文订立婚约三家永结秦晋之好河干海枯不得悔约。立约人刘家庆、方云秋、曹金柱。”[1](34)把三男三女像拴蚂蚱一样拴在一起,编织成了一个连环套。方金菊无奈地说:“俺娘说,只要我不答应,她就喝毒药……”[1](32)

二、父母兄弟不念亲情,暴打方金菊

1.方金菊第一次挨打。

当高马以《婚姻法》为武器去方家讲理时,不仅被痛打一顿,方金菊也没能逃脱父母的暴揍:她的父亲四叔抡起烟袋锅子,敲在她的头上,把她打倒在地上;她的母亲四婶也抡起一根擀面杖,戳着金菊的额头,骂:“你这个不要脸的东西,把你娘气死了!”[1](36,37)金菊稍有反抗,她的父亲就像头老狮子一样跳起来,抡起烟袋,对着金菊的头一顿乱凿;她的二哥一把揪住了她的头发,咬牙切齿地揪了几下子。然后用力一搡,就把她送到黄瓜地里去了[1](66,67)。

2.方金菊第二次挨打。

方金菊与复员军人高马的恋情遭到方家的反对,高马找乡政府投诉却被打。高马和金菊私奔,却被杨助理员、大哥和二哥捉回,他们把她的双臂用麻绳捆在背后,全家都对她进行了毒打:她的二哥跳起来,拼命一脚踢到她的小肚子,把她踢进了黄麻地里。“一股腥咸的味道从喉咙深处慢慢涌上来,她一张嘴,看到鲜红的一团东西缓缓地落在胸前的一株枯草上”[1](152-153)。当听到方金菊依然还要嫁给高马时,方四叔暴怒,和两个儿子一起把她吊起来毒打。“我养的闺女,要她死她就死,谁能管得了?”她的父亲甚至跳到院子里,拿了一条使牛的鞭子,“抽打着她,鞭梢打在皮肉上,她感到灼热……”[1](183)这般毒打,丝毫不见亲情,分明像见到仇敌一般。

三、恶俗的彩礼风俗,方金菊被用来换钱

当地盛行彩礼风俗。当方金菊告知父母兄长自己已经怀孕,不能换亲时,她的父亲对她说:“我成全你们!告诉高马,让他拿一万块钱来!一手交钱,一手交货!”[1](183)高马的邻居于大嫂也给高马传来方家的话:只要你拿出一万元来,就把金菊嫁给你,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于大嫂说:“方家真不是东西,把闺女当牲口卖了!”[1](196)高马大喜过望,他觉得他可以挣这一万元钱,钱是死的,人是活的,他可以靠种蒜卖蒜薹,顶多两年,就能把金菊娶过来。无论是方金菊的父母兄弟,还是高马的邻居甚至是高马本人,都觉得彩礼一万元是理所应当的。在方金菊的家人眼里,方金菊不过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一万元的货品而已。

四、方金菊兄弟人性泯灭,毫无亲情之念

1.方金菊被迫绝望自杀。

方金菊临近分娩,却家破人亡,无依无靠;高马家里不仅穷得连耗子都留不住,而且正被公安局追捕;她的父亲一个月前被乡党委书记的车给撞死了;她的母亲由于父亲车祸死亡后没有得到公正的赔偿和出售蒜薹遇困的农民们一起冲击县政府,被公安局的囚车拉走了;两个哥哥分了家。她想到在这世界上,一辈子只不过吃了些猪狗食般的粗茶淡饭,却如牛马般出力种地,还多次挨父母兄长的拳打脚踢,甚至还被父亲吊在屋梁上用鞭抽。绝望中,她在分娩之日带着即将诞生的孩子上吊自杀[1](185)。

2.方金菊的葬礼上,方氏兄弟毫无手足之情。

方金菊万念俱灰上吊自杀后,她的两个哥哥虽然也来了,但没有任何亲人意外离世的悲凉之意,也没有想要商议如何给妹妹办理后事。方家老二来时,看上去十分愤怒:他铁青着脸,大踏步走过院子,站在炕前,揭开一角被子,看了看金菊的脸。他没有伤心难过,而是厌恶地将被角放下,而后走到院子里找高马并怒骂高马,骂高马把他一家搞得家破人亡,骂他害死了妹妹,要到县里告高马;方家大哥一进院子就开始放声大哭,进了屋后他还用手拍打炕沿哭,看似甚是伤心。然而当乡亲们劝他人死不能复活,兄妹一场,当哥的就快张罗著给方金菊办理后事时,他一听到这些话,顿时就不哭了。他擦着鼻涕说:“嫁出的女,泼出的水,她早就不是方家的人了,厚葬薄葬,不关俺的事。他一瘸一颠地哭着走了。”[1](235-236)方金菊哪怕是绝望自杀,方家两兄弟都没有真正伤心难过,更不会反思自己有没有责任,是不是自己把妹妹逼上了绝路。

3.方金菊死后被兄弟配阴婚换钱。

金菊上吊自杀也没能逃脱自家兄弟的盘剥。“方老大和方老二真是畜生,一点人性都没有!”方家兄弟俩财迷心窍,将金菊的尸骨卖给了曹家,卖了八百块钱,方家兄弟收了钱,哥儿俩对半分了,曹家就派人挖开金菊的坟墓,将金菊的尸骨起走了。高马得知后试图逃狱报仇却被击毙。

五、当地农村经济落后,经济来源单一

天堂县盛产优质蒜薹,大蒜作为当地的一种主要经济作物,种植面积不断扩大。小说中方金菊所在的村莊几乎家家户户都种植大蒜,除了她家邻居高直楞家,养了数百只鹦鹉,靠养鹦鹉发了财,因此全村只有高直楞家不靠种植蒜薹赚钱。

六、当地一些管理人员的官僚主义作风

农民出售蒜薹时,需要交纳各种税费和罚款,而且设置障碍,不允许外地商户采购蒜薹,致使农民的蒜薹卖不出去,只能腐烂变质。然而县长视而不见,没有采取有力措施,制止事件的扩大,最终导致“蒜薹事件”的发生。

恋情遭到方家的反对,并被毒打。高马在挨打后的第二天,找到乡政府,寻求帮助。然而,民政助理在正常上班时间喝得醉醺醺的。他坐在一张破沙发上,喝着茶,看到高马进来,根本不打招呼,只是迷迷糊糊地瞪了高马一眼。“我没功夫跟你叨叨”;民政助理收到换亲家庭送的一瓶酒,一筒鱼罐头后,对待高马的态度更加恶劣,一膀子就把高马扛出了门口,然后“砰”一声,关上了门[1](37,38)。

当换亲的几家人聚在方家,讨论亲事时,请了杨助理员到场。他面对众乡亲,毫无愧色地说:“你们养活我们?屁味!……你们的蒜薹烂成醤我也照拿工资。”“文玲的户口簿能改,可是兰兰的就改不了,我们不是一个乡,我手大捂不过天来……”[1](74,75)一个助理员,竟如此傲慢、目无法纪。

总之,纵观方金菊短暂的一生,刺痛人心。她的悲惨遭遇,原因是错综复杂的。

一,当地农村经济落后、思想贫乏、文化落后,唯一的经济来源蒜薹,寄托了农民太多的希望和梦想。父母兄长为了能繁衍家族后代,把她当作物品一样换亲。一张红纸就能将三对毫无关系、毫无感情,甚至素不相识的男女,极不恰当地组合到一起,并且在这之上全都是利益属性。方金菊的要求不高,不过是希望与情投意合的恋人共度一生,但违反了父母的包办婚姻。在父母兄弟眼里,她不是独立的个体,而是家族的私有财产。她向往自由婚姻而反抗,却遭到了父母兄弟一次又一次的毒打,最后在分娩之日万念俱灰,决然地上吊自杀。

二,当地一些管理人员,官僚主义作风严重,而且法制观念淡薄。高马和金菊热恋,她的父母不仅在言语上表示强烈反对,还痛打高马和金菊;高马拿着《婚姻法》找民政助理告状,杨助理却因为正好是和方家换亲那人家的远亲,不仅没有维护他们的婚姻自由,反而骂方家兄弟不够狠,对高马说:“要是我,就打断你的狗腿,让你爬回家去。”[1](38)金菊和高马两人的恋爱得不到家人的支持,于是决定私奔。私奔时,杨助理甚至带着方金菊的两个兄长,把他们抓了回来,还把他们两人打了个半死。这些因素,最终导致当高马听说金菊尸体被从地里挖出来卖给别人结阴婚后,气愤不已,想要越狱报仇,结果被击毙。一对可怜的恋人双双离世。

两个世纪以来,世界经历了两次女性主义运动的高潮。我国的女性解放运动领袖秋瑾,在二十世纪初提出了女性解放思想,要求实现男女平等,要求婚姻自由[2](40)。然而,直到小说描述的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婚姻自由在某些地方依然没有实现,年轻人的婚姻还依然由父母包办,尤其是家境贫困的年轻女性。这种现象不仅与恶俗的习惯有关,与当地的经济水平有关,还与当地的教育水平有关。因此,婚姻的自由不是一个单独的社会现象,而是和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的思想意识、文化水平、管理水平息息相关。这,值得人们认真思考。

参考文献:

[1]莫言.天堂蒜薹之歌[M].杭州:浙江文艺出版社,2017.

[2]李银河.女性主义[M].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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