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电子数据保全之司法应用
2020-02-18熊志海李嘉斌
重庆社会科学 2020年1期
关键词:第三方
熊志海 李嘉斌



摘 要:电子数据保全在当前的民事司法中存在应用混乱的问题,主要体现在法律规范适用不统一、部分保全技术方案可靠性差、自我监督机制不完善等方面。从实证研究的角度来看,在法律规范适用不统一方面,应当把电子数据保全和公证分清界限,否定其公证性质,而在适用电子认证服务相关规范时,则应视情况区别对待;在部分保全技术方案可靠性方面,应在理论和实践中区分离线保全和在线保全,其中在线保全对电子数据来源客观性有较高要求,也是未来电子数据保全的发展方向,当予重视。另外,由于目前保全主体无法律资质,电子数据保全要保证其中立性,就应特别重视对自我监督机制的建设。目前司法实践中采用的自我监督方案主要是“去中心化”的区块链存证和“中心化”的基于超级哈希函数的全局监督,但两者也均存在一定问题,需要在实践中进一步观察分析。
关键词:电子数据保全;司法存证;司法应用;电子数据;第三方
基金项目:重庆市经济社会发展重大决策咨询研究项目“重庆数据保全产业前景研究”(J2017-98);网络社会发展问题研究中心科学研究项目“电子合同证据保全研究”(2015skjd04)。
[中图分类号] D923.49 [文章编号] 1673-0186(2020)001-0106-017
[文献标识码] A [DOI编码] 10.19631/j.cnki.css.2020.001.010
电子数据保全是当前民事司法中电子數据客观真实性保障的手段之一,目前司法判例中出现较多的电子数据保全产品有北京联合信任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开发的“可信时间戳”保全系统、杭州安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安存语录”、重庆易保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易保全”等。……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