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军队医院药材保障军地合作发展
2020-02-13宋国华王培军刘海燕田文君
解放军医院管理杂志 2020年6期
宋国华,王培军,许 芳,刘海燕,田文君
(1.解放军68082部队药材分库,兰州 730050;2.陆军原装甲兵工程学院院务部门诊部,北京 100072;3.解放军32510部队药材供应站,福州 350003)
2015年3月12日,习主席在出席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解放军代表团全体会议时指出,把军民融合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是我们长期探索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协调发展规律的重大成果,是从国家安全和发展战略全局出发作出的重大决策[1]。近年来,军队医院药材工作在战备药材管理、卫生装备应用、军队特需药研发、药品质量监管、统筹药材供应等方面的保障实践中不断探索军地合作式药材保障的方法路子,并通过执行作战任务和非战争军事行动的相关药材应急保障得到实践检验,取得明显成效。但随着国防和军队改革的不断推进,深化联勤保障体制下的军队医院药材保障军地合作发展,还需要不断进行探索和完善[2]。
1 军队医院药材供应保障模式
1997年底,总后勤部印发《关于加强军队药材供应管理的意见》,明确提出军队药材实行主渠道供应。军队药材供应主渠道是指在总后卫生部的统一组织领导下,由军队各级卫生部门,以及正式编制的药材仓库和经总后勤卫生部批准设立的药材供应站组成的药材供应保障体系。当前军队医院药材筹措保障主要以战区为主体,以医院药材科室为基础、以各药材供应站为依托,实施区域性联勤药材主渠道供应保障。随着医疗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和军队后勤社会化保障的持续推进,主渠道药品社会化保障的条件日趋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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