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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主义个人存在的四重面相
——以《资本论》及其手稿为中心的分析

2020-02-10

江西社会科学 2020年3期
关键词:利己资本论资本主义

陈 飞

对资本主义个人存在形态的批判是马克思资本主义批判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资本主义社会,个人的存在形态与传统共同体社会有着根本不同。资本主义的个人存在形态可以概括为:独立的个人、物化的个人、利己的个人和偶然的个人。在资本主义的制度框架内,人的独立性和个性被资本吞噬,每个人都放弃了自己的真正本性,卷入利润无限增殖的价值运动之中。资本主义的个人存在形态不是自然的和永恒的,而是特定历史时期内资本主义私有财产制度和经济关系的必然结果。只有在超越资本逻辑的未来自由人联合体中,资本主义的个人存在形态才能被自由个性的人取代。

作为对资本主义反思与批判最为深刻的思想家,马克思揭示了资本主义社会的经济秩序及其背后的资本逻辑结构,从而深入到社会历史的本质之中。古典自由主义和古典政治经济学在把资本主义私有制和生产方式永恒化的同时,把资本主义条件下产生的个人当作人的天然的和永恒的形态,使人成为单一的以利润增殖为目的的“经济人”。而马克思通过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和经济结构的阐释,分析了资本主义社会人的自我异化现象及其呈现的存在形态。根据《资本论》及其手稿的相关分析,我们可以把资本主义社会个人的存在形态概括为:独立的个人、物化的个人、利己的个人和偶然的个人。

资本主义的个人存在形态不是自然的和永恒的,而是一定历史时期内资本主义私有财产制度和经济关系的必然结果。在资本主义私有财产制度的框架内,个人的独立性和个性被资本吞噬,每个人都放弃了自己的真正本性,卷入利润无限增殖的资本逻辑之中。为了实现人的真正本性,只有变革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把生产力从资本逻辑中解放出来,由联合起来的个人共同占有和控制才有可能。唯其如此,个人的存在形态才能发生根本变革,社会生产不再以财富的无限占有为目的,而是以人性本身的自我实现为目的,物质财富降低为手段而存在。

一、独立的个人

在《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中,马克思把资本主义以前的社会形态描述为共同体社会。在这一社会形态中,个人从属于一个较大的共同体,处于人身依附关系之中,本身不具有独立性。个人的身份、地位、角色以及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关系都是由他们身处的共同体决定的。共同体是一个稳定的自给自足的实体,尽管它的内部存在着差异,但这种差异作为一种等级存在是固定的,根本不具有流动性:“贵族总是贵族,平民总是平民,不管他的其他关系如何;这是一种与他的个性不可分割的品质。”[1](P571)在前资本主义社会,劳动与其客观条件是直接统一的,劳动者与产品的关系也是直接的,劳动者以获得产品的使用价值为目的。然而,在这个社会阶段,个人的生产总是以个人与共同体的关系为中介的,个人作为共同体的成员并为共同体从事生产。个人的生产并不具有独立性,而是通过自然范围内的有限分工和共同体内部的等级关系进行。以使用价值为目的的生产方式稳定和巩固了共同体内部个人之间的人身依附关系,而僵化的人身依附关系又反过来强化了这种生产方式。个人被固定在一套僵化的生产方式和社会关系中,人成为具有“某种规定性的个人”,也就是说,受着一种没有任何变化的特殊身份的束缚。因而,前资本主义社会的社会关系是直接的支配关系或主奴关系,是不自由和不平等的。

个人的独立性是区分古代社会和资本主义社会的基本标志。资本主义及其个人存在形态的确立以作为直接统一体的共同体的瓦解为前提,这既包括劳动者与生产条件的直接统一体的瓦解,也包括劳动者与共同体的直接统一体的瓦解。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的“所谓原始积累”这一章详细阐述了传统共同体社会解体的政治经济原因和具体的历史进程。资本主义兴起和发展的一个基本前提是不占有包括土地和生产工具在内的一切生产资料的工人的出现。工人不再作为共同体的成员从事生产,不再像奴隶、农奴、行会手工业者那样把生活源泉扎根于以人身依附关系和共同体为中介的生产条件之中。工人自身拥有他的劳动能力的支配权和所有权,可以自由地让渡他的财产。由于工人除了自己的劳动力之外不具有任何财产,因而这样的个人能做的唯一事情就是把他的劳动能力与自身相分离,即通过商品交换把劳动力让渡给资本家,从而获得生活资料。资本主义社会的个人不再像以前那样通过人身的或内部的关系直接发生联系,而是通过生产或交换等外部市场关系发生彼此外在的独立的社会联系,即交换价值之间的外部关系。通过马克思关于交换的大量哲学分析,我们可以看出,资本主义的交换关系实质上是独立的个人之间建立的一种形式上自由平等的外部关系。“一个用3先令购买商品的工人和一个用3先令购买商品的国王,两者职能相同,地位平等——都表现为3先令的形式。他们之间的一切差别都消失了。”[2](P201)在商品交换关系中人与人之间是平等的和自由的,彼此相互承认对方是所有者,相互之间是作为独立人格而存在的。通过商品交换放弃所有权的自由行动确立了个人的法人地位,成为法律人格上独立的标志。

根据马克思的观点,在资本主义社会的交换关系中,并不存在一些人对另一些人的人身支配,个人或许感觉到自己像完全独立的主体一样,各种经济行为像是完全由自己做出的,仅仅受非人格的市场关系的支配。每一个人在法律上都是完全独立的人格主体,在商品交换关系中都是完全自由的。人的主体性和独立性与私有财产权的确立有关,单个人因而具有了自由买卖和从事其他经济行为的权利。然而,资本主义社会个人的这种主体性和独立性是被必然性严格规定的,独立性被不断地自我增殖的交换价值窒息了,被卷入到不断再生产的资本运动之中。然而,人的独立性并不因此就消失了,而是受到外在的经济力量的控制和指引。在经济上,人格的独立只是不切实际的幻象,一切经济行为和结果都是被价值运动的逻辑规定的,不是个人的选择和意图能够左右的。人对人的直接强制和支配关系完全被以交换价值为中介的商品关系取代了。在市场经济中,为了实现交换价值的自由流动,资本不断地把个人建构为一个富有竞争的、任性的、自我决定的和独立的主体,但又使这种主体始终处于物化逻辑之中。

对工人而言,个人的独立性表现在工人可以自由地把自己的劳动力出售给任何一位想要购买它的资本家,他也可以为了一份收入更高或环境更好的工作自由地放弃当前的工作。然而,这种独立性是受资本增殖的客观逻辑严格限制的,工人是按照自己无法控制的客观条件出售他的劳动力的。尽管工人有选择的权利,但这种选择是毫无意义的。“在一种主观的观点看来似乎是自由的东西,从一种客观的观点来看则是这样的选择:要么在资本主义竞争所规定的条件下工作,要么死亡。”[3](P26)这就是资本积累的逻辑不断地把工人的劳动能力吸收进价值运动的方式。工人根本没有办法控制价值的运动,他的劳动能力不断被吸收到价值运动的逻辑环节之中,价值运动的逻辑又不断地把商品强加于工人身上,工人的独立性和主体性消失在这样一个无限延伸的增殖链条之中。对资本家而言,个人的独立性表现在他可以自由地按照他所愿意的方式从事生产行为,而且可以自由地把生产资料从一种生产转移到另一种生产中。相比工人而言,资本家不必为了获取生活资料而出售他的劳动力,因为他还拥有人身之外的生产性财产。从这点来看,资本家比工人拥有更多的自由和独立性。然而,与工人处于同样存在境况的是,资本家的独立性也受到价值运动逻辑和市场关系的严格限制。为了实现资本积累,资本家必须按照市场的指令进行生产,他根本无法自主地决定购买、生产和销售的行为。

在马克思看来,古典自由主义和古典政治经济学对独立人格的论证根植于交换过程中的自由和平等,并以此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正当性与永恒性进行意识形态的证明。立足于商品交换,斯密假设了一个自由的经济主体的存在,这种假设实际上是洛克设计的自然状态中的自由和平等的翻版。斯密认为:“他们依着互通有无、物物交换和互相交易的一般倾向,好像把各种才能所生产的各种不同产物,结成一个共同的资源,各个人都可从这个资源随意购取自己需要的别人生产的物品。”[4](P16)这就是古典政治经济学描述的作为自由交换主体的人的情况。当斯密把现实的生产关系和社会状况还原为独立经济主体和自由经济秩序时,也就意味着他并未把握到资本主义社会的本质,而是局限于对资本主义经济外观的理解,从而无法触及资本主义个人的真实存在形态。斯密从设定的自由主体的理想状态出发,必然把人的存在状况和人与人之间的真实关系理解为一种“形而上”的抽象存在。而根据马克思的观点,只要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和生产方式存在,个人的独立性就不可能表现为斯密式的自由和自主,他必然负载着客观的社会关系,受制于价值运动的逻辑。马克思超越斯密的地方在于,透过个人独立性的表象,深入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深处,把握人的真实生存境况:以交换价值为中介形成的人与人之间的奴役关系。

与古典政治经济学从物质方面把资本理解为积累起来的劳动不同的是,马克思把资本理解为社会关系本身,这种社会关系一旦确立起来,便获得了自主性的生命,并能够把其他一切关系和要素吸纳进自身之中以增殖自身。“资本越来越具有物的形态,越来越由一种关系转化为一种物,不过这种物是包含和吸收了社会关系的物,是获得了虚假生命和独立性而与自身发生关系的物。”[5](P341)尽管资本是由一系列物化的社会关系构成,但它却具有与主体一样的独立特征,不断地通过支配劳动者和生产资料实现自身的自我增殖。真正独立的和具有主体地位的是资本,而个人只具有独立的表象。在资本主义社会中,资本行使权力的方式是隐秘的,它无权直接使用强力迫使劳动者为自身的增殖服务,但是,没有人会否认资本具有指挥和控制形式上独立的个人力量。获得主体地位的资本是一种不断超越自己界限的永无止境的欲望,它一门心思地把独立的个人转变为自身增殖的工具。独立的个人实际上是受资本支配的物化的个人,他不断地被吸纳进价值运动的逻辑环节之中。

二、物化的个人

在资本主义社会,虽然在法律人格的意义上,所有人都是自由和独立的,但是经济关系的结构统治着所有个人的自由和独立。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的目的正是揭露资本主义的社会秩序及其运行逻辑,在这个社会秩序中,不可控制的经济力量支配着所有的人。在资本逻辑的支配下,利润的无限扩张作为一条强制性的规律,决定一切人活动的性质和方向,“服务于生活的物质变成了统治生活的内容和目的,人类的意识完全成为了物质生产关系的牺牲品”[6](P235)。资本主义制度通过商品交换把彼此隔绝的原子式个人相互联系起来,个人的需要、能力、社会地位和自由等都是由商品的价值决定的。资本主义社会的生产方式把个人的全部存在束缚于外在的经济力量及其决定的诸多关系之中,忽视了个人生命的完整性。每个人都陷入交换价值生产的无限序列之中,成为物化的个人。外在的经济世界获得了独立于人的存在的自主性,完全超出了人的控制,剥夺了人性,限制了个性的发展,人迷失在自己创造的物化世界中。人不仅与他的产品相疏离和异化,而且也使自身变得物化,变得与自己相分裂。物化的个人并不是说人的活动能力丧失了,而是说人的活动能力变成了单一性存在,即仅仅作为资本自我增殖的工具而存在。

资本主义社会最为突出的个人存在形态是物化的个人,人的其他个性都被抽空了。在个性消失的意义上,马克思指出:“他们只是彼此作为等价的主体而存在,所以他们是价值相等的人,同时是彼此漠不关心的人。他们的其他差别与他们无关。他们的个人的特殊性并不进入过程。”[7](P359)在资本主义经济关系中,价值运行的逻辑需要把每一个市场参与主体的个性都抽象掉,把每个主体都还原为无差别的交换价值的承担者。当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变为由商品、货币与资本等物的形式支配的社会关系时,个人不可避免地成为物化的存在。资本主义世界中的物在根本的意义上并非指代一些具体的自然物或使用价值,而是特指排除了特殊性的抽象物,即社会关系的物化形式。商品、货币和资本是最重要的物化形式,它们代表了超越个人的抽象力量,获得了至高无上的权力,它们就像宗教一样控制着每一个人。“正像人在宗教中受他自己头脑的产物的支配一样,人在资本主义生产中受他自己双手的产物的支配。”[8](P717)每个人都成为依附于抽象物的存在者,个人的独特性被物的形式性给抹平了,人成为平均化的存在者,只是作为交换价值而存在。马克思把资本主义社会的人比作商品,和任何商品一样,人具有双重形式:价值形式和自然形式。作为商品,根本的是价值量的大小;至于它特殊的自然属性,在商品关系中是无所谓的。被商品物化的个人是对人自身的一种事实上的抽象,也是资本主义社会人之为人的存在方式。

个人单一的物性存在代替个人的全部存在,成为形式上平均化的存在者,物化的个人实际上是抽象的个人。随着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交换价值不仅成为生产的最终目的,而且成为支配一切经济主体的权力。交换价值及其社会代表形式货币,是一种纯粹的无差别的价值形式,它与任何具体劳动和使用价值都无关。从交换价值的积极意义看,由于交换价值的客观中立性,取消了一切具体的限制,客观上保障和促进了每一个人的自由和平等,极大地拓展了每一个人的交往范围和活动空间。从交换价值的消极意义看,交换价值似乎获得一种先验的权力,一切社会关系都转化为抽象的交换关系,一切特性、个性都转化为抽象的、一般的东西。个人的社会关系不是表现为人与人之间的直接的社会联系,而是表现为交换价值之间的关系,这种关系是一种无差别的无个性的同质化的社会关系。

于是,个人对交换价值的占有,并不意味着对丰富的社会关系的占有,相反,个人占有的只是每一个人都能够得到的无个性的东西。在这种占有中,全部人性都变成了交换价值的属性,不仅没有丰富自己的个性,反而丧失掉与他人之间的具体个性差异,使自己成为单一的经济存在。“占有货币不是占有者个性的某个本质方面的发展,倒不如说,这是占有没有个性的东西。”[2](P174)在交换价值支配使用价值的资本时代,不仅个人的社会关系越来越抽象化,而且人自身也越来越成为缺乏个性的抽象存在者。正如很多当代现代性批判的思想家认为的那样,现代技术的发展是沿着抽象方向迈出的,个人以越来越抽象的水准生活,作为“常人”而存在,并没有随着对物质财富越来越丰富的占有而获得幸福和充实,反而陷入了无根、焦虑的虚无主义状态。

在资本主义的交换经济中,包括资本家在内的一切人都受制于交换价值的运行逻辑,成为被交换价值过滤掉一切个性的物化存在,他们都被当作具有交换价值规定性的人。就工人而言,他在生产过程中要服从资本和工厂制度的监督和管理,服从机器体系运转的节奏,成为资本增殖的要素和环节。资本对工人的支配,还意味着工人在劳动中被抽象化,成为平均化的同一存在。资本主义生产的唯一目的是获得由无差别的人类劳动决定的商品价值,这实际上把劳动的特殊性和具体内容完全过滤掉了。劳动在资本增殖逻辑中被概念化为抽象劳动,劳动越来越失去一切技艺的性质,成为无差别的单纯形式的活动。资本并不关心劳动的具体性质和特殊方式,它把工人的劳动仅仅看作生产劳动,看作一个褪去了特殊性的抽象物。在无差别的抽象劳动面前,一切个性、特殊性和差异性都被当作虚幻不实的存在,工人的生命存在越来越抽象化和程序化,成为可以相互替代的机器部件。

在这种抽象中,劳动者的人性被还原成抽象的劳动者,他不是以建构性的方式表现自己的生命,而是把整个生命颠倒为获得报酬的手段。“工人无论在什么时候工具性地对待他们的劳动并将之作为一种挣钱的活动,他们都在其所从事的无论何种具体工作中抽象化了。工人的主体性从工人活动的客观条件中分离了出来,并被丢回自身。一般来说,每个人都仅仅是‘工人’,每个人都在寻找‘工作’。他们对于资本的使用价值仅仅是服务于这种‘工作’的能力。”[9](P47-48)异化了的工人并不能在劳动中获得他自己的个性存在,而是和商品一起在劳动中以物化的形式生产出自身,作为丢失了自己的工人只是作为商品和资本而存在。

在法律意义上,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中的工人是“自由”的雇佣工人,且只是在一个有限的时间范围内出卖自己的劳动力,但他在劳动过程中遭到彻底否定。资本家同工人一样被抽象化了,成为失去个性的同质化存在。在马克思看来,与工人相比,资本家虽然在经济上获得了一种“人的生存外观”,但是,他也不得不受到资本增殖逻辑的控制,是人的生存物化的另外一种情形。“资本的自行增殖——剩余价值的创造——是资本家的决定性的、占统治地位的和压倒一切的目的……它从另一方面使资本家完全同工人一样地处于资本关系的奴役之下,尽管是在另一方面,在对立的一极上。”[10](P470)资本家是资本的人格化,是财富无限增殖的生命-欲望的人格化,是资本灵魂的化身,是人类形态的资本。资本家不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主体,而是资本生产的一个环节和要素,资本才是决定一切的主体。资本家只有在自觉地承担资本的职能并为其增殖服务时,才有历史的正当性和生存权。资本家作为价值增殖的狂热追求者,他的动机并不是使用价值和享受,而是越来越多地占有交换价值。贪得无厌的狂热是资本主义社会机制的结果,其中资本是这个机制的“主动轮”。像狼一般地渴求抽象财富的利己主义是资本主义社会的内在要求,否则整个资本主义体系就崩溃了。

三、利己的个人

在历史唯物主义的视野中,处于社会关系中的个人是社会活动和历史发展的起点,同时也是历史发展的主体和旨归。“各个人的出发点总是他们自己,不过当然是处于既有的历史条件和关系范围之内的自己,而不是意识形态家们所理解的‘纯粹的’个人。”[1](P571)可见,个人是社会活动的主体,这与他持有什么样的人生观无关,也不能与利己主义画等号。以交换为例,马克思说明个人的交换活动是从自己出发的,都是为了满足自己的需要,否则交换根本不可能发生。但是,这种交换活动并不是利己主义的活动,从事交换的主体也不能说是利己的人,从本质上来说,交换是社会的、类的行为。

马克思强调,无论社会关系和物质生产条件如何,个人总是根据自己的能力、情况进行各种活动。这种个人并不是想象中的纯粹个人,而是在特定社会关系中呈现出来的个人。虽然每个人都是从自己出发从事社会活动,但他是在一定的、不受他的意志支配的社会关系尤其是物质生产关系中从事一切社会活动的,因而不可避免地带有时代的印记。也正是在特定的生产关系中,个人才成为利己的个人,从个人出发的自由才变成狭隘的利己意识,利己的个人实际上是资本主义社会的个人存在形态。作为资产阶级意识形态的古典自由主义和古典政治经济学,把利己的个人作为人的天然存在方式,把利己主义视为永恒的人性价值和获得自由的唯一方式,其背后的深层原因是把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和私有财产权制度看作天然合理的制度。

在资本主义的商品经济产生之前,个人的私人活动和政治活动是缠绕在一起的,个人的以私人利益为核心的经济活动总是受政治因素的限制。随着自由主义政治在社会实践中的不断推进,保障私人利益和私人权利成为社会的第一原则。资产阶级革命摧毁了资本主义市民社会的等级、同业公会和行会等特权形式,消灭了资本主义市民社会的政治性质,使个人的财产、劳动等生活要素全部划入私人的范围。同时,把原来私人生活领域的政治关系和政治职能提升为独立的普遍政治事务。

可见,自由主义引领的政治解放把人分为两半:一半是拥有公民权的抽象“法人”或“政治人”,一半是占有各种生活要素的利己主义个人。私人和公人、私人利益和公共利益、政治国家和市民社会发生了分离,在这样的情况下,私人利益成为个人活动的中心,个人的利己主义精神被极端地张扬开来。“政治人只是抽象的、人为的人,寓意的人,法人。现实的人只有以利己的个体形式出现才可予以承认”[1](P46),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不断地使个人自身产生分裂,普遍利益和公共事务被推给国家共同体来承担,日益成为与个人无关的虚幻存在。私人利益上升为整个社会的最高存在,资本主义国家及其一系列的政治设计全是围绕私人利益展开的。个人作为利己主义的人而从事的一系列活动,不仅把他人,而且把自己看作实现私人利益的工具。利己主义的个人被自由主义未加反思地接受下来,构成其政治理念和实践的出发点,并以人权的形式获得彰显。人权体现的不是普遍利益,而是利己的人的权利,它代表的不是人与人相互结合的统一性,而是人与人的相互分离。

资本主义商品经济比以往任何时代都更加突出了个人及其权利在社会活动中的主体地位,以交换价值为中介,极大地调动了个人参与社会活动的积极性,创造出巨大的文明成果。然而,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却越来越把追求个人利益看作唯一的活动,忽略了人还有其他存在方面。利己的个人实际上被资产阶级意识形态家建构为资本利益最大化的理论前提,他遵循资本积累的物化逻辑。资本主义社会服从的根本规律是交换价值的生产和占有,资本主义时代的个人无不受这一规律的制约。资本的利己本性和对剩余价值的无限占有塑造了个人的利己主义的存在方式,这与古希腊效忠于共同体和公共事务的古典个人形态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利己和贪婪本性只有在资本主义社会才能真正地诞生,并成为普遍的精神状态,这是因为,历史形成的贪婪和利己只有通过资本的无限增殖欲望才能被彻底塑造起来。“资本作为财富一般形式——货币——的代表,是力图超越自己界限的一种无限制的和无止境的欲望。”[2](P297)对特殊的有形财富的占有终归是有限的,但资本追求的是货币这一人类的一般财富,对货币的占有欲望超出使用价值的自然界限而逐渐趋向无限。资本增殖的逻辑实际上是利己和贪婪不断地获得实现的逻辑,而人的利己和贪婪又不断推动着资本的积累。无论是资本家还是工人,都被利己和贪婪的欲望支配,对货币的欲望成为资本主义社会唯一真正的需要,人们沉浸在这种无休止的欲望中,既不想也不能超拔出来。在欲望的促逼之下,每一个人都被卷入利益最大化的逻辑之中,永远不可能停下追逐货币的脚步。

为了深入把握人的利己本性及其与资本的内在关联,我们有必要引入黑格尔的两个无限概念:真无限和恶无限。真无限是一种不断返回到自身的无限,是不断与自己建立自我联系的无限:“真正的无限毋宁是‘在别物中即是在自己中’,或者从过程方面来表述,就是:‘在别物中返回到自己’。”[11](P207)黑格尔把真无限比作一个圆形,以此说明有限在逻辑延展过程中的不断回返,在自身中是完满的,因为总是回到自身,并和自身在一起;黑格尔把恶无限比作一条不断延伸的直线,以说明不可能有一个到此为止的终点,它标志着一种纯粹的否定。也就是说,恶无限是没有从别物中返回到自身,不断地由一个有限延伸到另一个有限,不断地立定一个限度,然后又超出这个限度,如此递推,以至无限。因果序列的无限延伸、空间的无限延展、时间的无限绵延、数量的无限增长等,都属于恶无限,它们在某一时刻既是有限的,但在趋势上又是无限的,在这种变化中不可能达到满足,因为总是存在着超越有限的东西。

黑格尔的无限思想对马克思产生了深刻影响,资本同样具有真无限和恶无限两种特征。资本以真无限的方式存在着,它总是在运动中不断地回归自身。马克思把资本循环的本质总结如下:“过程的所有前提都表现为过程的结果,表现为过程本身所产生的前提。每一个因素都表现为出发点、经过点和复归点。”[12](P116)资本整体的运动形成一个循环,在经过每个阶段时,它始终与自身保持着统一。在资本不断回转的循环中,资本的每一环节都是资本整体的内在相关因素,每一个特殊的环节都把其他环节作为前提。资本的循环并不是朝向它自身之外的某物,而是在展开自己的过程中不断地返回自身。各个环节的分离是资本整体内部环节的分离,分离的目的是以一种新的产品、新的生产力等可能性的形式返回到自身。

资本同样以一种恶无限的方式存在着,不断地追求货币量的无限增长,资本的运动是数量界限的不断扬弃,界限在这里必然意味着一种有限的量。“G—W—G'”这一资本运动的公式意味着,资本的运动是无限的,这种无限是数量意义上的无限,货币换成商品,商品又换成货币,延伸为一个无穷无尽的序列,运动表现为恶的无限过程。结果与起点在质上没有任何变化,只是表现为货币数量的差异。资本成功的法则是不断突破自己达到的固定数量,从而试图接近“无限的量”,这是资本自我扩张的动力。

在资本运动中,真无限与恶无限混合在一起的,资本通过真无限的方式实现恶无限,也就是通过资本不断回到自身的运动实现着货币量的无限增长。资本的两种无限性是利己的个人产生的经济基础,资本恶的无限性控制着个人的生命,驱使他无止境地追求量的扩张,并摧毁他的一生。个人的自由和普遍特性被无限自我扩张的资本欲望支配着,每个人都致力于利益最大化的经济活动,达到的任何一种数量都是一种有限,个人永远处于一个从有限通向无限的过程中。个人的活动越来越失去丰富性,追求私人的经济利益成为唯一的活动。利己主义在资本的恶无限性的塑造下日益被看作天然的人性价值,对货币量的无限追逐也就意味着永远生活在焦虑和紧张之中。

四、偶然的个人

资本作为一种物化的社会关系具有独立的主体特征,它不仅不受个人控制,反而使每个人拥有什么样的生活条件成为一件偶然的事情,个人因而成为偶然的个人。在前资本主义社会里,个人被上帝或天命赋予了特定的身份,每个人都觉得这个身份是已经被安置好的,他以自己特定的身份履行特定的义务,并没有选择的权利和空间,他的自我价值的实现全是围绕这一固定的身份展开,正如麦金泰尔所言,如果他想脱离这一身份和位置,那就等于使自己在这个社会中消失。个人的生存方式与生活条件呈现出自然而然的必然性,尽管存在一些偶然性现象,但却被淹没于必然性之中。需要注意的是,尽管前资本主义社会的个人是由共同体决定的处于必然关系中的个人,但是,在占支配地位的必然性关系之外,却存在特殊的偶然关系,例如偶然的物物交换。在《资本论》及其手稿中,马克思多次论述在前资本主义社会交换被限制在一个狭小的范围内,它的发生和消失都是偶然的。交换价值仅仅涉及生产的多余部分,并没有支配整个社会生产。偶然的交换行为并不足以颠覆以共同体为本位的社会结构,偶然性的行为和意识虽偶有萌发,但根本无法撼动宗教、伦理、血缘等自然必然性,人过着一种完全被动的生活。

伴随着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兴起和发展,个人从传统共同体社会结构的束缚中解脱出来,从必然的个人逐渐演变为偶然的个人。个人的偶然性伴随着个人之间的相互竞争而不断地蔓延和发展。“个人生活条件的偶然性,只是随着那本身是资产阶级产物的阶级的出现才出现。只有个人相互之间的竞争和斗争才产生和发展了这种偶然性本身。”[1](P571-572)摆脱了传统社会的人身依附关系,个人获得独立的人格和自由的身份,因而具有利用偶然性的可能性。个人在资本主义商品经济中显得比以往社会更加自由些,是因为个人的全部生存条件对他们来说成为完全由偶然性控制的。马克思认为,在现存的生产关系中,资本主义自由的理想形态是个人不受阻碍地利用偶然性的权利。这种自由主要表现为竞争的自由或交换的自由,因为在交换中人与人之间是自由平等的,摆脱了固定的身份,在一定程度上获得了塑造自身的自由空间。

事实上,个人由于偶然性获得的自由并不是真正的自由,他比以往社会中的人更屈从于物的力量,物的力量作为独立的力量同个人相对立。如果说前资本主义社会的个人主要受自然必然性的控制,那么,资本主义社会的个人主要受经济必然性的控制。偶然的个人相比传统社会的必然的个人具有重要的进步意义。由于摆脱了中世纪的等级和特权制度的控制,坚固的社会结构已经融化,现代社会获得了流动性和偶然性,释放了人的各种潜能,尤其是经济潜能获得了激发,开拓了人的活动和交往空间。但资本在自我运行的过程中又不断地摧毁和压制由它自己创造出来的各种潜能,使人只能扭曲地发展自己。“它培育了,其实是强制了,每个人的自我发展;但人们却只能有局限地扭曲地发展自己。那些能够在市场上运用的品格、冲动和才能,(常常是过早地)被匆忙地纳入发展的轨道,并且被疯狂地压榨干净;而我们身上其余的没有市场价值的一切,则受到了无情的压抑。”[13](P124)偶然的个人成为单一向度的个人。

社会关系的不停动荡,生产工具的不断革新,劳动方式的不断变革,商品交换的不断扩大,生活领域的不断缔造是资本主义社会区别于以往一切社会的显著特征。无论是哪个阶级的成员,若要在资本主义社会生存下去,就必须接受这个不断流变的社会形式,积极地适应这种变化,并将这种变化进行到底。资本、雇佣劳动、商品、价值、使用价值和利润等都被抛入永恒的流动之中,人与人之间由这些价值形式所建立的联系仅仅具有短暂的媒介性质的意义,因而陷入偶然性。社会生活的流动性带来个人生存的偶然性,个人因而成为偶然性的个人。

就资本家而言,偶然性表现为,一方面,资本家陷入疯狂的不受控制的价值形式的不断变化之中,从最小的资本家到最有力量的资本家根本无法控制不断变化的市场,如果不能进行适应市场的革新,就会成为市场强加于自己身上的那些变化的被动牺牲品。另一方面,所有的资本家都陷入无情的竞争之中,由于相互竞争编织起来的经济体系根本不受个人的控制,能不能在竞争中生存下去成为一个无法受自己控制的偶然事件。

就工人而言,工人在市场上能不能找到雇主,能不能把自己的劳动力销售出去同样成为偶然的事情,工人能不能生存下去同样陷入竞争和市场的不确定性之中,工人只有在偶然的情况下才能与生产力相结合。“社会联系,社会的物质变换本身通过货币表现为……某种完全偶然的,对他来说是外在的东西。”[7](P317)生产和占有欲望的无限性加剧了社会的流动性和偶然性,同时又使个人的生活条件更加不受人控制,无论是资本家还是工人都被卷入偶然的社会联系之中。

现代社会的永恒的流动性,使每个人都处于无情竞争的压力之下,个人只是社会行动的一部分,被无情地抛入社会生活的不断变动和无序之中,完全失去了控制。尽管资本主义时代的个人获得了独立的身份,但却不具有自主活动的能力,以经济关系为核心的社会体系根本不受人的控制,每一个人都处于不确定性的状态和关联之中。资本主义制度内的个人自由和独立只是一种形式上的自由和独立,人的活动并不能因而成为自主活动,因为在这种自由的背后起支配作用的是偶然性。按照黑格尔的说法,形式上的自由无非是一种任性的自由,尚未摆脱外在必然性的支配,是处于偶然阶段的自由。货币或资本作为社会关系的代表,成为对个人而言的偶然存在,以它们为纽带结合成的共同体是个人赖以生存的实体,但人们在其中并没有获得自主活动的任何形式。偶然的个人是指与生存条件处于偶然关系中的个人,失去任何自主活动的能力,个人由于外在必然性的支配,无法成为自主活动的主体。人的活动成为一种被迫的活动,它加在人身上不是由于内在的必然的需要,而是由于外在的偶然的需要。

五、结语

总体而言,独立的个人、物化的个人、利己的个人和偶然的个人根植于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是特定社会历史阶段的产物。只有在超越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和私有财产制度的未来自由人联合体中,资本主义的个人存在形态才能被彻底扬弃。对马克思而言,自由人联合体是这样一个社会,在这个社会中,联合起来的生产者共同控制生产力和其他一切生存条件,使它们不再作为异己的力量与人相对立。生产资料和生产过程由联合起来的生产者共同控制,个人不再通过以货币为中介的交换而建立间接的、外在的关系。相反,他们的关系是直接的和内在的,劳动产品直接是社会的产品。作为自由人联合体的成员,每一个人与生产条件的关系和其他人都是一样的,不存在一部分人通过控制整个社会的资源而使另一部分人陷入奴役地位。扬弃了资本主义时代的个人存在形态,自由人联合体中的个人是自由个性的人,每一个人的自由个性都得到了充分尊重。社会生产以使用价值为目的,不再致力于交换价值的无限增长,单一的经济理性个人得到克服,个人成为全面发展的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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