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广电局“硬核”新政 助力影视业复工复产

2020-01-21冯刚

综艺报 2020年6期
关键词:硬核复产广播电视

冯刚

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以来,各地影视产业均受到不同程度影响。剧组拍摄停滞、项目无法复工,企业面临生存困境。为此,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各地广电局纷纷出台新政,助力影视行业复苏。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资金、内容、服务多维并举

2月24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电视剧司召开网上视频会议,研究部署电视剧行业复工复产措施。会议中要求各级机构要组织系列网上视频会议,与编剧和制片方研究推进脱贫攻坚、建党100周年等重大题材主题重点项目创作,狠抓剧本创作,努力提高作品质量;充分利用网上办公手段,为行业企业申报备案、内容报审、上星播出等提供方便迅捷的政务服务;积极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在确保疫情防控到位的前提下,推动非疫情防控重点地区有序恢复电视剧创作生产;组织“讴歌新时代”主题创作培训班,采用网上视频会议方式动员引导制作机构投身现实题材重大主题策划创作;利用网上视频策划会的方式,积极引导防控疫情题材电视剧创作。

此外,国家广播电视总局3月13日发布的《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推动广播电视行业平稳发展有关政策措施的通知》中提到,全国广电系统未来要加大对内容创作生产传播的支持力度。围绕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重大决策部署,指导创作生产一批优秀的电视剧、纪录片、动画片、网络影视剧、电视节目、公益广告、MV、短视频等,优先列入重点选题和资金扶持范围,并通过现有资金渠道,调整优化结构,统筹存量资金,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加强对外宣传,讲好中国抗疫故事,通过“丝绸之路影视桥工程”“中国当代作品翻译工程”等项目,将抗击疫情的优秀作品纳入对外译制推广的支持范畴。加大扶持力度,继续做好优秀电视剧、动画片、纪录片、广播剧、少儿节目等的捐赠工作。

同時优化业务审批流程和方式,进一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快推进“不见面审批”,促进“线下办”为主向“网上办”“掌上办”为主转变,逐步实现重点电视剧、网络影视剧等通过“线上+邮寄”办理备案审批。研究推进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机构、电视剧制作机构审批改革,更好地引导、管理和服务制作机构。进一步加强节目制作统筹管理,研究对突发事件等特殊题材电视剧审批的绿色通道。做好广播电视设备器材入网认定审批,进一步推行网上办理,优化办理流程,缩短审批时限,对在疫情防控期间广播电视设备器材入网认定证书到期的,有效期顺延至申请企业所在地疫情解除。探索推行“告知承诺”“容缺受理”等审批方式,推进简化审批程序、压缩审批时限、延长许可证有效期等优化审批服务的举措。强化事中事后管理,创新监管手段,建立健全信用监管制度。充分运用数字版权保护、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技术,提升内容审核效率,实现在线安全智能审核。

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效率和水平。通过网上办公、视频会议等方式,做好电视剧、纪录片、动画片、网络视听节目等的主题策划、创作研讨、专家评议、专题培训等工作。加快各类行政审批服务平台的统一和规范化,加快政务大厅办理平台与行政审批平台的对接。推进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合格证、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证对接广电总局电子证照平台工作,开通电子证照网上查询下载功能,取消纸质资格考试合格证。建设“飞天奖”“星光奖”评奖评审应用系统,组织开展线上申报评奖工作。探索和推进“广电智慧学院”建设,充分利用“互联网+”组织开展培训,丰富和拓展网络培训资源和精品课程。

加强产业政策支持引导。鼓励广电总局认定命名的湖北等地国家级产业基地(园区)在疫情期间为入驻企业提供减免租金、困难帮扶等优惠措施,对正在向广电总局申报且符合条件的产业基地(园区)在认定管理中予以优先支持。鼓励支持疫情防控中发挥特殊作用的新业态、新模式相关产业项目申报国家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发展项目库,采取多种方式推动项目合作和资金对接,为优质项目建立多元投融资渠道。指导有关展会活动主办方组委会做好应对疫情的工作预案,在举办时间、场馆条件、招商招展、配套活动、宣传引导等方面积极协调支持。向国家有关部门积极反映行业制作机构、播出机构、传输机构等在疫情防控中发挥的重要作用、面临的实际困难,积极争取专项扶持政策。

用足用好中央和地方减税降费、金融扶持、社会保障等扶持政策。积极贯彻落实、用足用好中央和地方出台的各类扶持政策,指导各类广电企事业单位协调落实有关减免缓缴税款、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房租等各项优惠帮扶政策措施,积极做好有关政策宣传、沟通对接,主动做好服务,进一步减轻企事业单位负担。落实好有关延期分期还款、贷款展期、减免小微企业贷款利息等政策措施,纾解企业资金压力。落实国有企业承担政府疫情防控保障任务的工资分配激励、经营业绩考核政策,充分调动和发挥国有企业积极性和作用。支持各级各类行业协会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和会员单位资源优势,加强政策宣传、搭建沟通渠道、提供咨询服务,充分调动各个渠道力量投入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

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强化资金支持 优化审批流程

2月7日,北京市广播电视局(以下简称北京局)发布若干举措,通过线上提交备案审核材料、压缩备案审核工作时间、帮扶受疫情影响的重点题材节目、为创作生产反映防疫抗疫的视听作品开通绿色通道、调整优秀网络视听节目申报要求、优化网络视听平台备案制服务、通过直播形式开展多层次专业培训等形式,支持网络视听企业保经营、稳发展。

3月11日,北京局发布《推进电视剧行业有序复工复产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过强化资金支持、营造良好发展环境、优化审批流程等举措,推进北京市电视剧行业有序复工复产。

根据《通知》要求,北京局将调整北京广播电视网络视听发展基金申报时限,将电视剧作品创作生产和上线播出的时间要求调整为2019年6月30日至2020年7月30日,确保因疫情延后制作播出的优秀电视剧作品能纳入申报范围;对已获得该基金扶持的电视剧项目提前退还履约保证金。

同时进一步发挥与北京银行、北京国际信托基金等金融机构的战略合作优势,为首都电视剧企业拓宽电视剧项目的投融资渠道,协助解决电视剧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协助符合条件的电视剧企业通过“房租通”政策申请获得房租补贴,协助符合条件的电视剧企业通过“投贷奖”政策申请获得贴息、贴租等政策支持。

浙江省广播电视局:8项举措支持复工复产

2月19日,浙江省广播电视局下发《关于全力支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企业复工复产稳定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以8项措施,支持全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企业在防控疫情的前提下复工复产、稳定发展。

《通知》显示,疫情期间,全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政审批事项统一实行网上受理(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上网的事项除外),确需提供纸质材料的一律采用邮寄方式。

落实好文化事业建设费减半征收、取消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和采购文件工本费等措施。指导受疫情影响经营困难的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企业申请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

积极争取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企业享受与一般工业企业同等的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政策,用气、用水费用可在疫情结束后3个月内补缴。指导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企业用好房屋租金减免政策,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性房产(包括各类开发区和产业园区、专业市场、工业厂房、创业基地及科技企业孵化器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可免缴2、3月两个月租金;对租用其他经营用房的,鼓励业主(房东)为租户减免租金,具体由双方协商解决。

猜你喜欢

硬核复产广播电视
最硬核“创新之城”在疫情应对中彰显定力与温度
这都是什么硬核老师啊
“硬核”时代下的人性
复工
西藏,复工复产正当时
杭州复工复产进行时
政策
“硬核”火遍网络,意味着什么?
周六广播电视
周日广播电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