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诗意中复兴宁波千年文化
2020-01-13单位
宁波通讯·综合版 2020年6期
唐诗之路最早由新昌人竺岳兵于1991年提出。随后“浙东唐诗之路”专有名称被中国唐代文学学会于1993年发文正式批准,“浙东唐诗之路”也由此成为继“丝绸之路”“茶马古道”之后又一条文化古道。
根据《浙江省诗路文化带发展规划》,“浙东唐诗之路”的涵盖范围表述为“主要以曹娥江—剡溪—椒(灵)江为主线,包括宁波(奉化、余姚)—舟山支线,覆盖宁波、绍兴、舟山、台州等部分行政区域”。然而,在省级相关部门发布的《浙东唐诗之路黄金旅游带规划》《浙东唐诗之路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以下简称《三年行动计划》)等文件中,宁波“浙东唐诗之路”的建设范围都延展到了全域。从以上三个文件中也可以看出,“浙东唐诗之路”文化带建设不局限于唐代,是以唐诗为统领,保护挖掘相关历代优秀文化,营造富有诗画浙江美好意蕴的黄金文化带。
打造“浙东唐诗之路”的宁波益处
浙江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打造“浙东唐诗之路”,把其作为“四条诗路”(浙东唐诗之路、大运河诗路、钱塘江诗路、瓯江山水诗路)文化带建设的打头工程,列入全面推进大花园建设的“一号工程”。在这个大背景下,宁波市加快建设“浙东唐诗之路”文化带意义重大。
能够充分用好上一级政策与平台优势。四条诗路建设是省委、省政府的新一轮决策部署,是文化浙江建设的时代亮点。省委、省政府与相关部门在资金、政策、品牌等方面给予支持和引导。宁波势必要凝聚共识,顺势而为,借力发力,充分利用好这一政策和平台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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