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经济发展中民商法的变化与发展探讨
2019-12-21相莉赤峰市委党校
新商务周刊 2019年13期
文/相莉,赤峰市委党校
1 前言
民商法在社会经济发展中发生重要作用,在社会经济发展步伐不断加快的背景下,民商法的社会地位逐渐提高,进而发生了改变,而在未来的发展中,民商法必然要实现进一步的完善。
2 民商法的变化分析
2.1 基本原则的变化
第一,平等中立原则的变化。现阶段信息化时代已经全面带来,在互联网逐渐普及的环境下,民商法的平等重力特征越来越明显,在民商实践当中,当多元化的交易主体共同介入到交易中时,民商法在交易流程当中会展现出不尽相同的条件以及约束,这些条件以及约束实际都是按照具体的民商活动要求呈现出来的。为了有效规避出现偏向性嫌疑,在民商法当中将越来越多的交易平台以及技术中立特质整合其中。例如,在电子商务逐渐普及的背景下,为了有效保证交易市场的平等性,对如下方面进行了高度重视:1)技术维度的平等。为了有效规避交易活动当中出现偏颇问题,电子商务运行实践中应该有效利用加密等形式保证交易活动的平等性。2)媒介维度的平等。这主要是指媒介应该在实践当中始终坚守客观平等的基本原则,无论是广播电视的传统媒体,还是网络、社交软件等新兴媒体在对信息进行传播的时候,都应该保证媒介之间的平等关系。3)电子商务活动体系层面的平等。也就是说在具体的交易活动中,民商法应该将更多的经历放在统筹工作上,虽然现阶段民商法并没有深入到电商法律体系当中,但是通过对各个环节的统筹维持交易体系的平等状态,从而有效避免其它法律的偏废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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