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朱自清对鸳鸯蝴蝶派趣味的认识*
2019-12-13王木青
社会科学 2019年6期
王木青
在现代文学史上,文学的分歧不仅是艺术理想与表现方法的差异,更是作家对文学是否应推进社会历史进程的不同理解与评判。“五四”以后,出于文学的社会功利性(为人生、为阶级、为政治)需求,《新青年》、文学研究会、左翼作家对疏离政治的鸳鸯蝴蝶派消遣、趣味文学予以持续不断的严厉批评,其影响波及到整个现代文坛,几乎所有著名作家都表明自己的态度,朱自清也不例外。但与主流激进的一边倒式的否定不同,他的评价是平和、适中的。
关于朱自清对鸳鸯蝴蝶派的认识,范伯群先生曾引用《论严肃》中“鸳鸯蝴蝶派的小说意在供人们茶余酒后的消遣,倒是中国小说的正宗”一语说明他对该派文学观是肯定的,但并未进一步展开。本文将朱氏观点置于文坛对鸳鸯蝴蝶派批评的大背景下审视,从而凸显朱自清高屋建瓴,从文学史的角度把握文学发展走向的宏观视野。
一、趣味文学与严肃文学的关系
朱自清(1898-1948)为文学研究会成员。该会于1921年1月在北京成立,发起人有周作人、郑振铎、沈雁冰、叶绍钧等人。它直接继承了《新青年》同人“文学为人生”的思想理路。周作人在他起草的《文学研究会宣言》中明确指出游戏、消遣的文学观已成过去,取而代之的是对“人生”价值的肯定。沈雁冰亦积极支持文学研究会的主张,其《自然主义与中国现代小说》一文从思想上剖析了鸳鸯蝴蝶派旧式章回小说最大的错误是“游戏的消遣的金钱主义的文学观念”[注]沈雁冰:《自然主义与中国现代小说》,《小说月报》1922年第13卷第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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