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犯罪调查与刑事诉讼法的适用
2019-12-13张斌
法制博览 2019年22期
张 斌
上海开放大学公共管理学院,上海 200433
就目前我国职务犯罪现状调查情况来看,因为经济发展和社会建设的原因,职务犯罪也呈现出更加多样化的表现形式,更加隐秘,对于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破坏性也在不断升高。针对这些新情况新问题,相关法律也要做出针对性的调整,通过修正法律实施的内涵和外延以及具体的执行环节,并与多个法律设计进行整合,形成更加系统的职务犯罪法律预防机制,推动整个职务犯罪依法处置的程序实施。整个过程中,《监察法》的作用必须得到充分发挥。
一、职务犯罪调查概述
在我国的《监察法》内,相关职务犯罪调查的具体措施主要包括12类,在规定的所有调查方法中,除程度较轻的谈话以及限制出境之外,别的措施都能够在《刑事诉讼法》中有相应的侦查方式。当监察机关开始启动对所监察对象的调查程序,若确认其所犯罪情况属于职务犯罪的范畴,就要移送到检察院,启动刑事诉讼。
(一)程序衔接
从对职务犯罪的处置程序来看,监察机关会把起诉书、相关材料和罪案证据同时移送给检察机关,检察机关会对这些材料进行详细审查,基于情况的不同而作出不同的处理。这些移送监察机关的职务犯罪相关资料,由检察机关进行审查和处理,其具体参考的标准要和刑事诉讼法相关内容保持一致,但因为案件的一些差异化特点,在程序上要与公安机关的普通案件处理有一些差异。……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