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经济全球化新变局背景下的经济法律制度调整和完善
2019-12-13刘旆
法制博览 2019年22期
刘 旆
山西正名律师事务所,山西 晋中 030600
现阶段,经济全球化变局不断推进,我国要审时度势,在新形势下完善经济法律,积极参与到国际法的制定中,调整国内法律和政策制度,确保经济发展满足一体化形势。因此,笔者就如何在国际互动中坚定立场,维护本国权益,在贸易交流中获得稳定的发展提出了如下建议。
一、经济全球化新变局背景分析
经济全球化新变局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多哈谈判。多哈谈判主要就贸易形势、市场准入、WTO规则以及争端对策等问题展开讨论,谈判的主要目的是努力创建一个平等的贸易体系,推动多边经济的良好发展。而在实际谈判中,由于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的不同立场,二者之间出现了分歧,发展中国家认为发达国家应开放市场,形成友好的贸易交流局面,而发达国家则倾向于利用市场准入来解决经济问题,对于不同的发展中国家要区别对待,这导致多哈谈判陷入僵局,以美国为首的发达国家逼宫WTO改革,剑指中国。具体来讲,市场准入可分为三个方面,农产品、非农产品以及服务业方向的市场准入[1]。
第二,中美贸易进入相持期。多哈谈判的僵局导致贸易战略计划的相持阶段,以美国为例,其国内的法律体系十分完善,从自身利益出发在各个层面上施行域外限制,严重阻碍了我国贸易产业的发展。除了两反一保和反垄断调查外,还涉及到337调查(知识产权问题)、232调查(国家安全名义)、301调查(不公平/不合理的贸易做法)、经济制裁和出口管制(“中兴案”)、外商投资风险审查现代化法案/FIRRMA(关键和敏感领域禁入)等法律制度的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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