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值班律师的角色定位
2019-12-13卢若飞
法制博览 2019年22期
关键词:法律
卢若飞
广东文宗律师事务所,广东 汕尾 516699
一、问题提出
出于法治国家建设日益对于公民人权保障的迫切需要,在刑事案件中,依法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依法享有的合法权益显得尤为重要。为此,2016年最高法等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在部分地区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的办法》,其在第5条对于值班律师制度的工作模式和职责导向做出了初步的规定。而后2018年10月新刑事诉讼法以国家大法的形式首次认可并确立了值班律师制度,但是由于我国对于值班律师的角色定位尚处于初期实践阶段,为此有必要对值班律师的涵义进行界定。
值班律师,是指以法律援助机构委派的律师为骨干,在法院、看守所等场所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基本的法律帮助,具体包括咨询法律规定、选择诉讼程序的建议、分析涉嫌案情的初步判断意见、强制措施的代为申请等。从中央发布的试点文件导入值班律师制度到新刑诉法对值班律师的角色定位做了更加细化的规定,在理论和实践中对于值班律师的角色定位仍然存在着许多争议。比较有代表性的理论观点主要以下三点:
一是认为值班律师就是等同于我国目前现有法律体系的辩护律师。其主要观点认为从语义解释的角度出发,值班律师提供的法律服务在新刑诉法中的界定为“法律帮助”,这个“法律帮助”的权利作广义解释时本身就包含了获得律师辩护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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