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知识经济背景下的知识产权法学教育
2019-12-13李硕宁孙其帅
法制博览 2019年22期
李硕宁 孙其帅
河北大学政法学院,河北 保定 071000
一、知识经济与知识产权法基本概述
(一)知识经济的内涵
联合国经济合作发展组织对知识经济的概念问题在《以知识为基础的经济》专题报告中进行了明确定义,即知识经济是指建立在知识与信息的生产、存储、使用和消费之上的经济。我们称当前时代是知识大爆炸的时代,是基于知识对经济增长的贡献越来越大的判断得出来的。在知识经济的支撑下,知识产品得以迅速发展,而知识产品创造经济价值的公平竞争又需要知识产权法的保护。知识经济以智力资源为首要依托,以知识为本。①我们可以预见的是,21世纪占据主导地位的将是知识经济,基于知识本身的意义和价值,其在经济因素中的地位和作用,将是不可估量,也是无法限量的,知识和信息等智力资源的投入对经济发展起决定性关键作用。未来全球竞争的核心归根到底就是知识的竞争,经济的竞争也就是知识的竞争,经济的摩擦也是由于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引起的,因此绝大部分经济行为皆是围绕知识产品和知识产权展开的。不可置否,未来社会中处于支配和主导地位的将会是知识、信息等智力资源的拥有者和开发者以及创新者,具备足够的知识储备量和加大知识的开发利用程度将成为经济主体面向未来占据竞争优势取的关键筹码,知识竞争是不可阻挡的趋势。在知识经济时代,随着经济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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