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税法的立法思考
2019-11-13王莲何丹
锋绘 2019年10期
关键词:生态文明
王莲 何丹
摘 要: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人类活动范围不断扩大加深,随之带来的环境问题愈发严重。2017年4月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的颁布,成为我国“费改税”历程上的新转折点。我们想让这股新鲜血液更好融入现代生活,就必须从多角度地把握它,站在新的社会主义改革背景下,立足于环境保护税发展现状。
关键词:环境保护税法;生态文明;社会效益;税率税收
1 环境保护税概述
英国经济学家Pigou是环境保护税提出者,在他提出系统理论后欧美国家慢慢采取采用绿色環保税、生态税等特指税种。在我国直接将环境保护税成为“环境税”,其中我国2017年4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第一条对其解释:“为了保护和改善环境,减少污染物排放,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制定本法。”
2 从排污费到环境保护税的演变
目光回到我国,第一次发布《征收排污费暂行办法》是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期,其后才正式将排污作为征收对象。《排污费征收暂行办法》也从2003年开始适用,经过十一年探索后,发布了《关于调整排污费征收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继续提高收费标准(例如增加费率、扩大收费范围)。2015年,法制办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征求意见稿,2017年4月17日由我国政策法规司正式颁布《环境保护税法》, 2018 年元旦正式生效。《环境保护税法》的颁布,意味着新血液“环境保护税”即将替代旧生命“排污费”,已经实行三十多年的排污费制度落下帷幕,同时环境保护税法的出台与实施揭开了中国环境保护税征收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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