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家庭农场发展问题的几点思考
2019-11-13龚兴红连云港市海州区宁海街道办事处农村经济和农业技术服务中心江苏连云港222000
新生代 2019年8期
龚兴红.连云港市海州区宁海街道办事处农村经济和农业技术服务中心.江苏连云港.222000
近年来,在党的富民惠农政策指引下,作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家庭农场发展较为迅速。目前我们连云港市注册登记的家庭农场达1000个,仅我们街道就达30家,成为引领适度规模经营、发展现代农业的有生力量。但也存在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充分认识发展家庭农场的重要意义
当前,随着我国经济改革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不断推进,农业农村发展进入新阶段。而农业低效化、农村空心化、农民老龄化、土地细碎化等问题日益凸显,谁种地、种好地问题成为我们农村干部亟待探索和解决问题。
家庭农场作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农民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以农业经营收入为主要收入来源,利用家庭承包土地或流转土地,从事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农业生产,保留了农户家庭经营的内核,坚持了家庭经营的基础性地位,适合我国基本国情,符合农业生产特点,契合经济社会发展阶段,是农户家庭承包经营的升级版。
1、有利于农业生产规模化。长期以来,我们一直实行家庭联产责任制,对于解放农业生产力,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具有重要意义。但一家一户小规模耕种模式,也制约着农业产业结构的优化、农业机械化的应用、农业生产效益的不断提升,产业难以形成规模,产业难以形成特色,效益难以提升。而家庭农场一般都通过土地流转等方式,承包了比较多的土地,土地相对集中,有利于提高生产管理水平,有利于产生规模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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