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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网络营销中侵犯个人信息权的法律保护

2019-10-24李佳润

经济研究导刊 2019年24期

李佳润

论网络营销中侵犯个人信息权的法律保护

李 佳 润

(江苏师范大学  法学院,江苏  徐州  221000)

摘 要:网络营销在给消费者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个人信息泄露的隐忧。目前,网络平台经营者正从技术层面保护消费者个人信息权,公安机关扩大了网络警察力量,立法、学界加强了立法研究,大大推进了我国公民网络营销中个人信息权保护的法治进程,促进了法律保护。但是,2018年网络营销个人信息重大侵权事件多发,立法及理论尚有问题需要探讨。

关键词:网络营销;个人信息;法律保护

中图分类号:D922.8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9)24-0197-03

一、问题缘起

据《360:2018年中国互联网安全报告(个人安全篇)》报告,2018年全年,360互联网安全中心共截获移动端新增恶意程序样本约434.2万个,平均每天新增约1.2万,新增恶意程序类型中隐私窃取高达33.7%。2018年360手机先赔共接到手机诈骗举报7 716起。其中,诈骗申请为3 380起,涉案总金额高达1 927.9万元,人均损失4 969元。回顾2018年,国内营销网络侵权事件频发,2018年5月江苏淮安警方成功侦破一起公安部督办的“黑客”非法入侵快递公司后台窃取客户信息牟利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13名,缴获非法获取的公民信息近1亿条。随后曝光的有喜达屋酒店预订的5亿名客人的信息被泄露,华住集团旗下酒店5亿条用户信息泄露,暗网上有人兜售圆通10亿条快递数据。这些事件,再一次将网络营销个人信息法律保护问题摆到了政府有关部门及理论界、实务界的面前。笔者认为,网络营销中个人信息的概念及特征尚不够明确,认定责任要件有待界定,法律法规亟待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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