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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饮用水源保护对策与建议

2019-10-21冯杰

锦绣·上旬刊 2019年1期
关键词:农村建设饮用水对策建议

冯杰

关键词:农村建设;饮用水;水源保护;对策建议

一、饮用水源的类型

农村饮用水源类型大致分为两类:地表水源和地下水源,其中地表水源包括河流水、湖泊水、水库水、溪沟水和坑塘水等;地下水源包括潜水、承压水和泉水等。

河流水一般流量较大,但受季节和降水的影响较大,水的浑浊度和细菌含量较高,水质季节性变化明显,且易受工业废水及生活污水的污染;湖泊水水位变化小,流速缓慢,水量、水质较稳定,浑浊度较低,易繁殖藻类;水库水水位一般较高,变化较大,浑浊度较低,也易繁殖藻类;溪沟水水体一般受季节性的农药、化肥等的污染比较严重,有的还受企业废水的污染,所以水质相对较差;坑塘水水量一般较少,有机污染严重,一般不宜作为饮用水源。

潜水指埋藏在地表以下,第一个隔水层以上的含水层,水质易受地表或地下污染物污染,与周围环境有密切关系,浑浊度较低,一般无色,部分地区的铁、锰、氟或砷含量较高或超过卫生标淮。承压水指在第一个隔水层以下的含水层,具有一定的压力水头,有自流(压力水头高出地表)和非自流两种。

二、农村饮用水源保护中存在的问题

2.1农村饮用水源缺乏相应法律制度管理及检测标准

党和政府历来对饮用水源的保护一直都非常重视,出台多部法律法规来约束和限制企业的排污、治理行为,但是针对农村散落水源的保护却没有更好的制度法规来约束,因为农村多地处偏僻,水源又散落各地,即使立法保护在实际监测过程中也难以做到严格,所以在农村实际生活中,水源地缺乏专人看管,有些地方甚至被某厂污染了水源而不自知,所以缺乏制度性的管理手段和方法也是制约农村水源地保护的问题之一。

2.2欠缺水源保护意识和行动

受农村教育资源分配的限制,农村常居人口普遍文化水平不高,环保意识不够,使用时不加克制也不觉得应该加以克制,认识问题不深刻,不能意识到保护水资源的重要意义,片面追求自身当前利益,不考虑以后乃至子孙后代的利益,只顾经济利益,不顾生态环境的情形普遍存在,这直接导致农村常居人口在保护水源地上缺乏主动眭,单凭政府职能部门监管比较困难。同时,政府也没能做好宣传教育工作,让农村常居群体加入到保护水源的行动中,没有根据农村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开发设计出一套适合农村的宣传手段,没有让他们认识到这是关系到他们切身利益的事情,没有让他们从心底里认识到问题的严峻眭,政府各职能部门和社会舆论,关于这一方面的工作认识足够,做得不够好。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多反思,多总结,如何让国家的政策在农村落地生根。

2.3农村饮用水源污染严重

农村很多地方生活污水直接排放,一些水源受到污染被迫停用,目前,大部分农村水源地没有相应的保护管理措施和水质监测体系,受到了生活污水、化肥、农药、禽畜粪便的污染,水源水质越来越差,许多地方出现了水质性缺水。分散式供水、小规模集中式供水基本上没有水处理设施、消毒设施和水质检测设备,造成饮用水中细菌学超标、污染物和有害矿物成分超标等问题。

三、农村饮用水源保护对策与建议

3.1加强立法,完善法律法规

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作为环保部门的重要工作内容之一,需要依赖于完善的法律法规来进行。由于一些道德素质低下的、不遵守法律法规的个人或企业,忽略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将大量的污染物排放至饮用水水源当中。对于这类问题的处理,就必须采用法律手段来解决。此外,为保证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工作的规范性与合理眭,也需要相关法律法规来引导。按照《水污染防治法》对饮用水水源环境监测工作、污染源治理工作等各方面进行严格有效的监督,保障各项工作均达到预期的目标,保障饮用水水源环境污染切实得到缓解。

3.2增强对农村居民的教育并发掘其潜力主动保护和治理饮用水

积极开展农村水源地水质保护宣传教育活动,让每个人都能树立保护水资源的理念,尤其要提高农村常居人口的生态环保意识,要发动广大群众一起行动起来,营造共同保护、共同参与、共同建设美好生态家园的良好氛围。

政府各职能部门,要深入推进相关法律法规的普及程度,将监管力量的触角延伸到农村地区,更要增强农村广大人民守法用法的意识,让他们懂得水源地保护的相关要求,意识到这是法律要求,是我们每个人都要遵守、每个人都要尽力践行的规章制度要求。并且要做到水源地信息的及时公开,对做得好的保护措施要加以表扬,对做得不好的要提出解决建议,让全社会都重视水源地的保护,引导农村居民参与到保护的实际行动中。

3.3加强监管,及时查处各种污染水源的环境违法行为

一是切实加强对农村饮用水源的监管,加大对水库现场检查的频次,加强对饮用水源的水质监测,做到随时掌握水源地水质状况,及时发现和查处各种污染水源的环境违法行为。二是加強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整治工作。严把规模化畜禽养殖业项目审批程序,认真落实“三同时”制度,使畜禽粪便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切实从源头上减少畜禽养殖污染。三是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四、结语

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发展中,出现了许多消极不利的问题,其中农村饮用水水源地污染就是其中一项。而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工作关系着人民的生命安全,是人民生产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因此,政府应该加大对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力度,建立完善的保护制度,完善法律法规,有效地对饮用水进行管理监测。农民也应提高饮用水保护意识和环境保护意识,在农业生产工作中避免并减少水源污染。只有这样,农村地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才能有效的开展,我国广大农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才能得到切实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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