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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格尔对于康德物自体问题的解决方案

2019-10-21谢金鑫

青年生活 2019年16期
关键词:黑格尔康德

谢金鑫

摘 要:黑格尔作为康德哲学的一个批判者,他批判的对象主要是康德哲学领域中的二元论,也就是康德将主体与客体分裂。针对于这个这个问题。他提出康德哲学之所以无法触及本体论知识,是因为康德仅仅将只是看作是有限的认识,将我们所谓的信仰或者是非理性的内容悬置起来,康德无法将现象与本体统一起来,无法通过经验将概念和存在统一起来,也无法实现主客体的统一。那么如何解决康德遗留下的问题?黑格尔凭借自己的实体即主体的道路,实现了对于康德物自体问题的解决。

关键词:康德;黑格尔;物自体

一、黑格尔对于物自体问题的解决

实体即主体的问题的实现就是主客体统一的过程,斯宾诺莎的实体表达的是客体的一个观念,而主体则是自身的能动性。翻开《小逻辑》的存在论的第一部分,我们可以看到最先出现的是“纯存在”这个概念,“纯存在”是指没有规定性的,纯粹的“有”,一个没有任何规定性的“有”就意味着纯粹的否定,所以“纯存在”本身就带有“有”和“无”两个性质。“无作为这种直接的、自身等同的东西,反过来说,是与存在相同的东西。因此存在和无的真理是两者的统一;这种统一就是变易。”黑格尔利用“变易”这一范畴统一了“有”与“无”,虽然这在知性逻辑中是完全不可能的。变易自身就是一个矛盾体,当矛盾中的“有”和“无”被扬弃之后,就达到了“定在”。“定在”是为了规定自己与他物的不同,等于是有规定性的“有”,而每个事物作为“定在”都是他自身所是,跟外物有各种各样的联系,是自身的联系,不同环节的统一。自我是定在,把对立的他物做为自己的环节,反归自己,最终成为“自为存在”。“自为存在”是統一性和多样性的统一。在这个统一体中包含矛盾,因为里面有不同环节,包含差别性,包含不同规定性,这个“一”本身是不安定的,自身排斥自己,发展到多。一中的多,过渡到了个体性。多个一,每个一都有区别,所以有排斥,但每个一之间又存在共性,所以又相互吸引,一是假定的规定性,事物之所以成为事物,源于一。而多以一为基础,作为一的持续,多个一的持续就是量。总的来说,他物作为某物的对立面是否定性,某物和他物的统一就是自为存在,自为存在作为一,本身特质作为多,一所贯穿的多就是量,从质过渡到量,量是间断性和连续性的统一,被规定成定量的时候,变化在一定范围之内,和质联系在一起,有质的量就是尺度,超过这个尺度就实现了质的变化,最后质的无穷尽就是本质。我们可以从存在论向本质论的转化中看出,一切概念都不是静止的,是包含着矛盾的,通过矛盾互相转化,产生了一个一直在发展的过程。到最后,黑格尔的学说进展到“绝对理念”这个概念,我们可以看到,其实“绝对理念”通过一层一层的扬弃,最终实现了“纯存在”,但这种实现绝不是简单的重复,而是在不断扬弃自身以后实现的一个更好,更具体的自己。“绝对理念”对于“纯存在”的实现就像是孩子学老人讲宗教的原理,即使孩子会简单的重复或者了解宗教的原理,但是对于老人来讲,这些原理则包含着他全部生活的意义。纯存在体现的是个体天赋的思维能力在其未进行具体的认识活动之前的潜发状态。[1]20“纯存在”可以看作是对于有规定的“在者”的一个最高抽象,而“绝对理念”则是对这种抽象的具体化。在黑格尔的逻辑学的当中,我们可以看到,最初是存在,最终回归存在,思维以自身的能动性最终把握存在,实现了主体与客体,思维与存在的真正的统一,黑格尔的逻辑学就是关于本体论的学说,就是关于“存在”的反思的本体论。[2]

我们可以看到,康德将本体论问题悬置起来,认为是我们不可了解,无法把握。但是黑格尔通过辩证法,将绝对理念与纯存在这两个最基础的概念统一了起来,将思维与存在统一了起来,对于黑格尔而言,事物的能动性和自我扬弃才是真正的本体。我们可以看到在黑格尔的哲学中,辩证法在本体论上的意义就是事物自身的显现,辩证法通过思维与存在的统一,从而实现了真正的事物。辩证法就是“本体论”,因为它统一了思维与存在,给人们对于本体追求的一种可能,给了“在者”何以存在的根据。本身对于“本体论”而言,这就是一个矛盾,随着人们认识的不断加深,对于本体的观点始终在变化之中,而我们的思维又不断去追寻本体,最终导致了我们对于本体的不可知的矛盾,但是黑格尔的辩证法很好地解决了这个问题,辩证法提供给我们方法,通过不断的反思和扬弃,本体在不断成为一个更好的自己,更完善的自己,这样既能实现人们对于本体无限追求的渴望,同时又能够让这种追求具有实际意义。

二、黑格尔辩证法的本体论意义

辩证法长期以来被当做形式方法予以对待,导致其真正的意义被表面化。而我们可以看到,在对于康德物自体的解决过程中,黑格尔仍旧肯定了康德的知性方面,认为其是对于外部内容的反思,但是这种方法只能适用于就形而上学。黑格尔将以往的形式方法的总和归为“形而上学”,目的就是为了与辩证法进行区分,要克服形式的方法。我们可以看到,康德为物自体和现象划界,其实是将物自体彻底抛于我们无法认识的彼岸,而真正的哲学不应当仅仅认识现象,还需追求超越整个知性知识,建立起一个真正的可通达理性的体系。

黑格尔在其《精神现象学》的开头就提到了如何实现其本体论意义,或者是我们所说的辩证法的本体论基础,也就是“实体即主体”的道路,也就是一切问题的关键在于不仅仅要把真实的东西或者真理理解和表述为实体,同时我们也要将其理解为主体。西方近代哲学史上,由于要确定主体的地位,我们可以看到从笛卡尔开始陷入了二元论,斯宾诺莎提出了“实体”,但是缺少了能动性的原则,后康德、费希特提出了“自我意识”,虽然发挥了主体能动性,但是无法做到“自我意识”与整个世界的统一。黑格尔通过前人经验的总结,提出这条“实体即主体”道路,也就是将实体主体化。在这个意义上,黑格尔将绝对精神把握为能动的实体,是主宰万物的世界理性。这也使得辩证法获得了本体论的基础。

参考文献:

[1]孙正聿.存在论、本体论和世界观:“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的辩证法[J].哲学研究,2016,:19-27.

[2]白音.辩证法的“三者一致”——黑格尔、马克思和列宁[D].吉林:吉林大学马克思主义哲学专业,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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