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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西周乡饮酒礼中看其“乐”的规范与特点

2019-10-21李弦歌

黄河之声 2019年17期

李弦歌

摘 要:周朝时期,贵族们都非常重视礼仪。同样,乡饮酒礼也受到当时人们的重视。乡中每三年大比,献贤者能者于君,以礼宾之,与之饮酒,即为乡饮酒礼。乡饮酒礼进行的过程中,音乐可以说是贯穿其中。本文将着重论述西周时期乡饮酒礼中的音乐特点。

关键词:西周乡饮酒礼;“礼”;“乐”;《诗经 小雅》

乡饮酒礼中的“乐”体现了西周时期的“乐”带有强烈的宗法礼教色彩并带有一定的层次性。根据有关乡饮酒礼的文献与资料来看,乡饮酒礼中的“乐”所体现的西周礼教功能被普遍肯定,但从奏乐的几个阶段来看,其表现“礼”的方式还是一种层层递进的层次关系。

“相者东面坐,遂授瑟,乃降。工歌《鹿鸣》、《四牡》、《皇皇者华》。”(《仪礼注疏:卷九》)从可以看出,升歌阶段主要演唱作品为《诗经;小雅》中的三曲,《鹿鸣》”我有嘉宾,鼓瑟鼓琴“表现出了主人与宾客之间的情谊。而《四牡》,《皇皇者华》”君所以劳使臣也“则是体现了君臣之道的等级关系,因此,升歌这第一阶段,着重表现了主人与宾客之间的情谊,以及臣对君的服从与尊敬。

“笙入堂下,磬南,北面立,乐《南陔》、《白华》、《华黍》。主人献之于西阶上”。(《仪礼:乡饮酒礼》)。笙奏阶段,演奏内容为《诗经,小雅》的六首无辞笙诗其中的三首,“孝子相戒以养也”,“孝子之絜白也”,“岂不怀悲,将母来念。”(《诗经小雅;南陔序》)从中可看出,其表达礼教思想为孝子奉养父母对待父母之道。

《诗·小雅·鱼丽》宋朱熹集传:“按《仪礼·乡饮酒》及《燕礼》,前乐既毕,皆闲歌《鱼丽》,笙《由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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