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销售期间的不动产登记对不同权利的保护与衔接
2019-10-21何炜荣
中国房地产业·中旬 2019年4期
关键词:不动产登记
何炜荣
摘 要:房地产开发销售牵涉多方民事主体,往往存在多种权利交织和重叠的情况,所以为明晰产权,理顺权利义务关系,应及时办理相应的不动产登记。本文从几种典型的不动产登记着手,深入分析房地产开发销售期间不同权利的保护与衔接,以使不动产登记更好地保障权利人的合法利益,更好地服务于房地产市场经济。
关键词:房地产开发销售;不动产登记;权利保护与衔接
我国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至2017年全面实现了登记依据、登记机构、登记簿册、信息平台“四统一”。不动产统一登记是基于健全的市场经济需求,它除了实现构建明晰的不动产权、保障权利人合法权益等主导价值,也发挥着重要的经济学价值,以及潜在的衍生价值。
房地产开发因涉及行政审批、投融资、开发建设以及销售等诸多环节,各中都存在着错综复杂的法律关系,加之开发周期长、投资金额大、变现能力差等特点,稍有不甚容易带来“烂尾”风险。各民事主体都应采取积极有效的权利保护、风险防控措施,及时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以确保自身权利的正确行使、互不侵犯。
一、房地产开发销售所涉不动产登记类型
(一)土地使用权首次登记
房产公司大多从土地一级市场拿地,即通过参加招拍挂取得土地使用权,紧接着就需要办理土地首次登记,一方面是便于后续行政审批事项办理,另一方面开发商往往需要通过土地抵押进行银行贷款、信托等渠道融资,再把资金投入项目开发建设中去,进而通过商品房预售回笼资金,归还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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