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析中国地方政府由四级制向三级制改革
2019-10-21黄雪斌
新生代·上半月 2019年8期
关键词:改革
【摘要】:20世纪80年代推行“市管县”体制以来,市管县体制在全国逐步确立,形成了与我国宪法规定不符的省-地级市-县-乡镇四级制地方政府。市管县体制曾经在带动城乡发展、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等发面发挥了巨大积极作用。但是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人类政治文明的进步,市管县体制,特别是由此形成的四级制的地方政府体制弊端日益突出。四级制造成地方政府行政成本高、行政效率低、县乡镇级政府财政困难等诸多问题。强县撤市,改革四级制地方政府为三级制地方政府呼之欲出。
【关鍵词】:地方政府 政府层级 市管县 三级制
一、中国地方政府层级设置现状的弊端分析
(一)行政成本高
第一,政府层级的增加,必然导致政府机构与政府工作人员的增加。多设置一级政府,就必须增设这一级政府的机构与工作人员,同时还要增设与该级政府的上下级政府对口的机构。《中国统计年鉴2017》显示,截止2016年底,全国共有334个地级行政区划。 这也意味着全国设置了334个地级市政府,供养334个政府是一笔巨大的财政负担。第二,政府层级的增加,除了导致增设政府机构与工作人员增加行政成本外,还会导致行政层级、行政环节增多从而增加行政成本。
(二)行政效率低
政府层级过多,不但增加行政成本,而且降低行政效率。第一,政府层级过多,降低了上下级政府间信息传递的速度。凡是省级政府与县级政府之间的信息,无论是上情下达,还是下情上传,都要经过地级市政府,这严重影响信息的传递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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