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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时代个人所得税管理新挑战

2019-10-21郭亚楠张楠

商讯·公司金融 2019年8期
关键词:个人所得税管理措施大数据时代

郭亚楠 张楠

摘 要:随着当前时代的不断发展,我们逐渐把大数据应用到各个领域中,能够从大数据的角度来对各领域进行管理,提高管理的有效性。因此,我们在进行个人所得税管理的过程中引入大数据,可以从大数据的角度,对思维、法律制度、技术等各个方面进行考虑,找到其中所存在的问题,加强对个人所得税的管理,提出积极的措施。因此,在本文中,我们对个人所得税缺乏大数据思维的现状来进行探究,并探究当前所面临的挑战。

关键词:大数据时代;个人所得税;管理措施;挑战

众所周知,大数据是当前的一个时代趋势,通过互联网和云计算等技术来提高对数据的处理效率,这样有利于信息更加精准,创造更多的价值。同时,我们的个人所得税的管理是综合与分类的结合,利用大数据进行个人所得税的改革与管理,有利于使得税收体系得到完善。所以,探讨大数据对个人所得税的积极作用是非常关键的,对于具体的挑战,发现个人所得税管理过程中的问题,使得能够带来深层次上的思维改变,用新的角度来看待事物,培养大数据思维。

一、当前个人所得税管理缺乏大数据思维

在当前的大数据时代,所带来的不仅仅是表面的变化,更是思维上的改变,在对个人所得税进行管理的过程中,我们要借助新角度来培养大数据思维。

(一)个税管理缺乏大数据治理的意识

从我们整体的一个税务体系来看,个人所得税的管理缺乏大数据的治理设计,在税务系统建设中,往往借助的信息平台是金税三期、个税申报、第三方信息交换等,然而这些平台是根据不同的标准和部门来进行独立构造的。所以,在进行数据接入的方面不能够协调配合所获取的信息大多是分散的。

(二)相关人员对大数据的变革力量缺乏一定的认识

在对个人所得税进行管理的人员中,并没有意识到大数据所带来的全新个人所得税管理方式,缺乏一定的认识,导致没有更好地使大数据发挥它的应用价值,认为我们的税收征管信息化就是由人工操作转换为计算机操作,管理方法和手段仍然是传统的方式,这样谈不上对大数据的应用。

二、个人所得税管理的制度体系落后于大数据的发展

(一)大数据应用的集中分析方法与当前的征管查体系不适应

我们在对征管查流程设计的过程中,是为了更好地在我们的体系内部,能够达到相互制约平衡的效果,更好地提高我们的征管效率,但是在实际情况中,征管查这三方面是相互分离的,不能够进行有效的配合,使得权力责任造成分离,形成一些漏洞同时,由于对全面覆盖征收的不健全,导致当前的信息化管理系统没有发挥其特定的功能,不能实现信息资源的共享,同时不能相互制约,会造成人的主观意识带有一定的趋向,所以这与大数据的集中分析方法是不符合的。

(二)层级制组织结构不能使大数据发挥治税功效

在当前的大数据应用的模式下,信息在不同的区域和项目中都能够进行共享,但是一些组织结构,可能会导致信息传输的过程中受到阻碍,在当前的税务机关的组织结构中,有职能的划分,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人力的配置,因为当前的税务工作人员与纳税户的比例是不合理的,加上对人力的配置不规范,导致管理方式比较粗放,业务流程不紧凑,很难利用当前的税收信息优势,来进行信息化管理目标的明确。

三、大数据时代下个人所得税管理的信息不对称

(一)在大数据模式下对税源的监控信息不对称

在对税源监控信息进行探索的过程中,它主要涉及对涉税信息的收集,能够达到真实、完整、先进的特性,随着当前技术的不断发展,征税和纳税的双方所掌握的信息多少是不同的,会导致信息的不对称性。首先,由于受到传统的管理思维限制,可能会缺乏大数据思维。在征收税收征管的体系中,没有密切的配合,导致数据的挖掘技术失去价值。其次,税收数据来源有一定的不足,当前的来源主要是纳税人的申报业务,为我们的数据来源。缺乏对纳税人的跟踪。可能他们会为了获取更大的利益,降低对规则的遵从,同时我们部门没有信息交换通道,不能实现信息共享,所获得的数据真实性有待考察。最后,对数据的分类,缺乏一定的专业,往往是借助自己的主观意识,没有进行专业科学的分类。随着当前新经济时代的到来,在经济主体上的利润来源于多量化,监控的对象比较分散,我们无法更好地去了解纳税人的收入多少,对于一些虚拟产品,更难进行监控。

(二)大数据模式下纳税评估的信息不对称

针对当前的征管信息化的角度,我们对纳税信息采集的效果进行评估,在应用大数据分析方法和技术的过程中,没有使其真正的发挥其价值,究其原因,主要是纳税人在信息收集的过程中并不是很全面,同时缺乏一定的效率和真实性,我们应用评价软件进行纳税评估所获取的数据会共享困难。同时,制约了我们对纳税人税收行为的评价,一些储存系统中的信息大多是以纳税人的主观来进行申报的。所以纳税人缺乏一定的财务和法律意识,或者受到利益的驱动会导致我们获取的数据可靠性下降,没有一定的效果。

(三)大數据背景下现行稽查选案的信息缺乏对称性

1.在上文中我们了解的纳税人对规则的遵从度比较低,可能会出现人为操作的现象,获取的指标也不能够反映真正的经营状况,造成我们采集数据失去真实性。采集收税的信息质量不高,使得我们税务机关不能够掌握最真实、最有效的信息,所以开展税务稽查工作是低效的,因此,我们必须利用大数据的挖掘技术,主动的进行数据的获取,对信息进行挖掘,而不是被动地依靠纳税人的数据申报。

2.对计算机中的智能辅助应用不够

我们可以利用一些简单的计算机辅助体系,采用多种分析方法,在审计纳税人数据的过程中,我们不仅要凭借经验,还要对纳税人中报的信息进行深度的评价,使之与当前的经济能够符合,能更好地体现当前的生产经营状况,把大数据的技术与功能真正的发挥出来。

(四)大数据模式下缺乏对税务法律法规体系的健全

在当前的一些个人所得税,法律法规中有明确的规定,但是我们在用大数据进行税收征管的过程中,需要解决非常多的税收征管难题,却缺乏一定的法律法规依据,导致我们的税收征管信息化的建设缺乏一定的保障,影响了大数据在当前税收征管过程中的应用,无法应对当前的大数据挑战,同时,由于大数据时代征税,税收征管信息化的建设,法律的缺位会给征税和纳税的双方带来一定的风险,例如经济上的风险,道德上的风险,这对于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的推进有着非常大的影响。

(五)当前税务系统中缺乏大数据应用人才

由于我们当前的税务系统中,工作人员跟不上当前大数据的发展,在对大数据进行应用的过程中,缺乏一定的操作技术,同样也影响税收信息化建设的发展。一方面是我们缺乏对信息技术人员的利用,导致一些大数据应用人员流失,另一方面,我们缺乏对大数据人才的激励制度,使得在大数据应用的过程中,没有建设应用队伍,造成当前管理的失效。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在上文中,我们对大数据时代下个人所得税所面临的挑战进行了分析。对于缺乏大数据思维以及个人所得税管理中的信息不对称、管理制度与大数据的发展不协调等问题,面对当前的挑战,我们必须要加以重视,才能更好地去进行个人所得税管理有效性的提升,应用大数据体现当前时代中的特色。

参考文献:

[1]饶华敏.大数据时代个人所得税管理新挑战[J].现代经济信息,2017(21):180.

[2]游丽君.大数据背景下深化我国税收征管改革的研究[D].厦门:集美大学,2016.

[3]刘健,樊登义,牛丽,刘群,王传成.强化税源管理提高征管效能——基于天津市的研究情况[J].经济研究参考,2013(59):43-54+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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