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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背景下的县域村庄布局与分类指引研究

2019-10-21安丽

中国房地产业·中旬 2019年9期
关键词:乡村振兴

安丽

摘要: 2018年中共中央《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提出20字总要求后,总书记多次强调:没有农业农村土地改革与支撑就不可能产业兴旺、生态宜居。所以,农业农村土地改革是乡村振兴的关键,本文基于乡村振兴背景,以大连市为例,分析了土地改革对居民点布局的影响,进而从村庄分类指引、管控单元划定、村庄布局规划等方面提出规划编制建议,使得乡村居民点布局规划更具可操作性。

关键词:乡村振兴;布局规划;分类指引

一、现状情况

大连市当城镇化水平超过70%,仍将有相当数量的农民生活在郊区和农村,仍将有相当比例的市域面积属于郊区和农村,蕴含着巨大的消费需求和发展需求。农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催生优质农产品、生态产品、乡村旅游等市场不断做大,更加追求质量和效益的全新导向将引领乡村经济进一步加快转型升级。在政府的政策导向和全社会的积极参与之下,资本、技术和人才回流农村的进程明显加快,农村的广阔空间吸引着越来越多的电商平台、创客、“新农人” “下乡进村”谋求发展。同时,随着农民收入和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农村市场正在逐步成为拉动消费的新生力量。

二、规划建议

(一)村庄分类指引

综合评价县域范围内村庄的区位、规模、设施建设、产业发展、禀赋特色、发展意愿等因素确定村庄类型,划分为集聚提升型村庄、城郊融合型村庄、特色发展型村庄、搬迁撤并型村庄、其他类型村庄。

1、城郊融合类型村庄规划应综合考虑工业化、城镇化和村庄自身发展需要,加快与城镇的产业融合、基础设施的互联互通、公共服务设施共建共享。

2、特色保护类型村庄规划应保持村庄特色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延续性,增强特色保护。

3、搬迁撤并类型村庄规划应严格限制新建、扩建活动,重点突出生态保护与修复,加强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空心房”整治、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等项目安排。

4、集聚提升类型村庄规划应科学确定村庄发展方向,在原有规模基础上有序推進改造提升,激活产业、优化环境,保护乡村风貌,建设宜居宜业的美丽村庄。

5、其他类型村庄规划重点统筹村民建房需求。

(二)划定管控单元

乡镇单元(村庄)规划是镇域、村域层面实现“两规融合”、“多规合一”的规划,是覆盖乡村地区、统筹全地类全要素的综合性、统筹性、实施性和策略性规划,是实施土地用途管制特别是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的依据。深化落实乡村规划建设内容,优化调整建设用地、基本农田、生态用地等各类用地布局,形成近期行动计划,制定规划实施路径和策略,促进乡村地区建设用地布局优化和土地利用效率提升。

依据村庄分类(示范引领型村庄、集聚提升型村庄、城郊融合型村庄、特色发展型村庄、搬迁撤并型村庄、暂不分类型村庄)把相似相邻村庄划定为一个乡村单元,对于区域性的乡村建设项目可单独编制特定地区的乡村单元规划。针对有明确发展需求、有具体建设项目诉求的村庄,套编形成一个总体的乡村单元规划。从行政管理需求出发,以镇域范围内进行划分。乡村单元规划是将乡村单元的各项发展指标落实到各个乡村单元。从维持自然生态网络格局的完整性、生活服务设施配置的便利性、产业功能集聚的便捷性等角度出发,依据自然边界、生活圈边界、产业分区边界划分乡村单元。乡村单元名称编号以涉及的行政村村名的拼音首字母进行命名,乡村单元编号以“县(市、区)+镇(乡)+郊野单元开头字母缩写+自然顺序”的形式表达,如庄河市大郑镇大郑村与姜窑村乡村单元的名称表达为“大郑村-姜窑村乡村单元”,编号表达为“ZHDZJY01”。

(三)村庄布局规划

村庄布局规划坚持“城镇集中居住为主、农村集中归并为辅”的总体导向,鼓励和促进农民向城镇新社区集中,因地制宜引导远郊农民向农村新社区集中,改变宅基地零散分布的现状。严格控制搬迁撤并村范围内的个人建房,重点聚焦“三高”沿线、生态敏感地区、环境敏感地区,分步推进30户以下自然村农民的集中居住。

明确村镇撤并的位置、范围及时序安排,提出集中居民点建设、整治的方案与措施。因地制宜引导零星分散的宅基地向城镇集中或向保留村归并,在合理确定安置规模和标准的基础上落实农民安置用地,形成“城镇安置区+农村安置区+自然保留村落+搬迁撤并村”的村庄布局方案,明确四种布局类型所涉及的村庄数量、户数、人口和用地规模。

城镇安置区为城镇集中安置区,原则上为城市开发边界内规划农民集中居住区,按照国有建设用地进行供地。农村安置区为农村集中归并点,为城市开发边界外,依托集聚提升型村庄和城郊融合型村庄布局的用于村内归并或跨村归并的农民集中安置区,土地性质为“宅基地”。应集约利用,且成片成规模,避免零散;应编制《村庄设计》,指导农民集中建房。传统自然村落为农村保留居住点,为中远期保留的自然村。作为不再拆除的宅基地,可按照农民建房要求进行翻建改建,如有分户要求,原则进入城镇新社区或农村新社区。近期保留但远期拆除的宅基地,不可作为自然保留村落。

三、结语:

当前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促使村庄步入新的发展阶段,将土地资源优化配置、城乡统筹以及村庄布局规划进行合理对接,研究土地流转对村庄发展的影响,并从村庄体系规划、村庄规模规划、村庄布局规划、分类控制引导、规划实施保障机制等方面体现乡村振兴新政策下村庄规划方法的变革,以引导土地政策改革的落实,使原有村庄体系更具时代特色和可操作性。

参考文献:

[1]张旺锋,张永姣.基于农村土地流转视角的县域村镇体系规划探讨——以临泽县为例.西北师范大学学报,2012(2):115-120.

[2]夏南凯,王岱霞.我国农村土地流转制度改革及城乡规划思考.城市规划汇刊,2009(3):82-88.

[3]农业部课题组.新时期农村发展战略研究.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2005.

[4]葛丹东.中国村庄规划的体系与模式——当今新农村建设的战略与技术.南京:东南大学出版社,2010.

[5]孔玉辉.村庄空间布局规划方法探索以来城县为例.科技咨询,2007(4):237-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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