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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地方政府公信力的流失原因及提升对策

2019-10-21张卓

各界·下半月 2019年9期
关键词:政府公信力流失依法行政

张卓

摘要:在公众对政府权力及其政策成就的信任和认可的基础上,政府公信力是良性互动政治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处于社会转型期的我国地方政府的公信力面临着严峻的下滑趋势,失去公众信任的政府其合法性地位便难以稳固,政府权威更无从谈起。本文通过从政府自身、作为政策受众的民众群体以及外界客观环境方面分析地方政府公信力流失原因,推动地方政府加快转变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提高政府公信力,最终促进社会和谐与稳定。

关键词:政府公信力:流失;提升;依法行政;民主建设

地方政府公信力对于社会和谐稳定和经济良性发展具有基础性支撑作用。新时代背景下,我国地方政府的职能向服务型转变需加快推进,进而有效改善政府公信力流失的问题。通过服务型政府的职能定位,促进政府与社会进行良性互动,强化俯身服务质量,从而切实提高政府公信力,最终促进社会和谐与稳定。

一、政府公信力的基本理论

(一)政府公信力的内涵

政府公信力从字面的释义可简单理解为政府从公众中获取信任的能力,即本质上是一种能力。而这一能力应当包含政府对公众所具有的影响力以及号召力,直接客观地体现了政府的行政能力水平。因而可总结政府公信力即政府获取公众信任的能力,是政府依据自身的信用所获得的社会公众的信任度。政府公信力的构成基础是政府诚信,政府诚信来自于政府在行政管理中的自始至终地执行法律法规,履行自身职责,积极兑现向公众许下的承诺,坚决做到绝不失信于民。“政府诚信最核心的一点就是要求政府必须履约践诺,肩负起维护和实现人民利益要求的责任和使命。”政府在行政决策、执行等方面时刻做到取信于民,从而达到公众对政府行政行为的满意结果,以获取公众对政府的信任,这一信任便是政府公信力的重要基石,而公众的信任在特定情况下将转化为实质的物质力量,以维系政府的存在、持续、稳定与发展。

(二)政府公信力的意义

政府公信力的意义可以从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几方面做出概述。第一,政府公信力涉及政府合法性基础,“政府合法性是指社会公眾对政府的心理认可程度,它是政府正常运行的基本前提。”政府公信力不仅关乎民众对社会公共利益的获取,同时也事关政府自身的政治权威以及社会信任程度,而这二者构成了政府合法性的根基。第二,有力的政府公信力是保障政府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进行宏观调控的前提条件,政府为市场经济中的利益者提供公平的竞争环境,制定合理的规则并保证其实施。市场经济中契约或者合同是维护市场交易各方权益的重要保障书,而契约中所记载的权利与义务都需要各方诚信地去履行。第三,构建诚信政府是构筑社会诚信体系的关键环节,政府公信力也是社会信用系统的核心。政府在社会生活中做到言行一致、信守承诺,不朝令夕改其所制定、发布与认可的社会政策与法规,有助于政府取信于民,而其余民众间的诚信关系也得到强化,公众对政府的诚信表现做出效仿从而带动社会的诚信风气。保证政府高度公信力的形象有利于传统的诚信文化在社会发展中得到人们的重视与继承,政府在社会中所起到的导向性作用决定了政府公信力成为维护社会生活优良秩序中的核心力量。

二、地方政府公信力流失的原因分析

(一)转型时期的社会分化和社会不公

我国当前正处于社会转型期,这也正是当前我国地方政府公信力不断流失的社会历史背景。“社会转型是指一国社会形态从传统迈向现代的整体性变迁过程。”改革开放以来,新制度确立的速度尚未与旧制度的消解步伐相配合,在二者的交替碰撞中社会利益结构也呈现日益分化的趋势,随之产生的社会不公现象也层出不穷。当代中国的社会转型是一场由政府主导的从体制转型入手的自上而下的改革,而改革正是要将政府的权力对社会进行分流,然而这一过程是缓重与深刻的。在转型时期的制度夹层中权力往往更容易被资本所利用,对社会资源实行垄断打破社会竞争的公平屏障,也正是这一时期极易滋生的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利益集团致使社会阶层严重分化,加剧了社会的不公程度。

(二)制度不健全导致权力滥用与权力寻租

政府作为被法律赋予行使公共管理权的主体,是主权者授意代表公共意志的被委托者。依据社会契约论的理论,政府行政人员必须遵从公意以履行自身职责,公权力的基本价值应当是维护公共利益并实现其最大化,任何背离公共利益的行政行为都是权力异化的表现。政府官员通过滥用人民所赋予的权力损公肥私,设租寻租谋取私利,这些逐利行为都直接导致政府为公形象受到极大损害。基层乡镇政府组织体系松散,法制约束力较弱,政府官员贪污腐败行为呈现扎堆状况,政府部门利用权力之便借机寻租,谋取不当利益。政府以公众委托的公权力来侵犯公共利益的行为不仅触及法律底线,更因其背离了职责初衷而影响了在公众中的形象,致使民众对政府的信任受到损害,在社会对理应为公却最终为私的政府逐渐不满的过程中政府公信力也在渐渐流失。

(三)政务信息不公开透明,民众信息闭塞

“信息公开的透明程度决定了信息的输出方与接受方所处的地位是否公平,信息不对称使信息的接受方对输出方不信任,从而促使了信任危机的产生。”当前地方政府一方面出于对公众监督与责任承担的回避,在信息公开的工作上非常滞后,从目前众多地方政府用以政务公开的官方微博号的信息更新都停留在几年以前便可见一斑。一方面政府官僚主义传统致使政府信息还保有着一定的神秘作风,政府的统治者思想根深蒂固而不能较好的转变官民之间的对立角色,在信息公开上表现消极,涉及政务政策方面搞暗箱不透明。如此状况令发生公共事件时的政府极为被动,谣言肆机传播动摇公众对政府信任,直接威胁政府公信力建设。

(四)公民意识日益觉醒,对权利诉求逐渐增强

随着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人民物质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也带来了公众更多样更高层次的需求。人们在日常生活中除了关心个人的事务,也逐渐在公共事务中投注了更多的精力关心社会乃至国家问题。曾经以来在传统行政思想的影响下社会中长期存在畏官心理,政府掌控绝对权威行为上说一不二,然而公众都以沉默回避的态度来对待。而这样的民众与如此的国家都谈不上现代化,“因此也永远不会实现高速稳定的经济发展和有效的管理,即使经济开始起飞,也不会持续长久。”然而随着社会向着现代化的不断转变,民众的公民意识也在不断觉醒,公众对政府的行政行为的关注度逐步提升,例如当下在民众中广泛普及的微博平台,正是公众获取公共信息以及参议政府作为的渠道之一,微博持续不降的热度正是公民对自身的权利与义务的认知在逐步提升的结果。公民在权利表达上更加积极,对公共利益的关注度也在增加,对公权力的监督意识有所提升而在公共治理上也表现出了更高的主动性。42然而当前部分官员的“管制统治”思想还根深蒂固,并不承认公民对其公权力所具有的知情、参与、监督的权利,无法正视普通群众与其干部身份相同的平等主体地位,由此导致在社会治理中与愈发积极主动的公众发生矛盾冲突,并因自身认知错误而信用意识较差,导致最终政府公信力的流失现象。

三、提升地方政府公信力的对策

(一)扩大社会公平,营造良好的经济和社会环境

政府公信力的重建是涉及多方面的长期持续的改造与努力,而工作的首要则是对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的重塑与巩固。没有以公平为基石的社会是无法实现真正的实质性稳定,人民难以对公权力报以信任,对社会公共事务管理也难以付诸行动,政府公信力的重建无从谈起,社会的发展也将面临阻碍。因此就要“用法律保证建立一个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同时形成一个公平公开公正的执法环境以保证经济的良好运行。”同时要全面深入地打击权力与资本勾结的违法行为以保证公共利益的公平分配,对占有大量公共资源的政府部门,要加强制度规范与监督力度,杜绝政治因素导致的资源垄断现象。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其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也要同步完善,例如对低保范围不再过分局限于城镇居民,让福利的天平向农村贫困人口有所倾斜,使社会普遍的弱势群体同样享受到社会进步的红利,从而对政府工作产生信任与认同感。由政府致力推进的社会公平,不仅营造出良好经济和社会环境,同样是对政府公信力提升的有力保障。

(二)完善權力监督机制,强化制度约束

“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一条万古不易的经验。有权力的人们使用权力一直到有界限的地方才休止。”权力“利益化”对人性的诱惑是不可估量的,人具有自利性,作为人的政府官员同样不能除外,因此对公权力的监督是必不可少的,只有监督才能最终有效防止权力滥用与政府的腐化变质。强化整体监督力量要形成全方位的监督机制,加强人大、纪检、审计、监察、检察等专门监督职能机关的监督力度,强化政府问题的举报制度。同时不可忽视社会监督的巨大作用,加强人民群众的监督能够有效督促政府依法行政,为民众创造优越的监督条件。与监督相配套的惩罚制度也要相应建立完善,惩戒不到位则监督便无力,在政府工作出现问题时必须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予以惩罚。完善的权力监督机制对政府而言是一针清醒剂,要时刻做好本职工作为社会作贡献。

(三)增强政治民主,推动政务公开,保障公民知情权

“政务公开是指国家行政机关的一切活动涉及国家机密、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并有法律规定不得公开的以外,必须向公众公开。”政府想要提高公众对其的信任程度,首先要保证双方在信息上的交流畅通无阻,让群众更加深入的了解政府,以了解与理解取代误会与疑虑。只有确保权力的正确行使,将信息无所保留的向社会公开,以积极态度欢迎公众对政府行政工作进行了解监督并提出意见建议,才能真正成为阳光政府。扩大民主政治参与能够使公众清晰有序地表达政治需求,对公共政策执行过程也具有推动作用。地方政府主要还着重在网络渠道上的发布信息,较为基层政府可以以听证答疑会的方式以小区域划分开展政务公开以及与民众的沟通交流。政务公开扩大民主参与能够提高政府更好制定政策执行决策的行政效率,也会提升公众对政府的满意度,在政府与民众对社会的共同治理中改善政府的受信任状况以提升政府公信力水平。

总之,切实提升地方政府公信力,需深刻认识政府公信力的内涵及意义,进而主动深研其流失的原因,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转变地方政府的职能,有效构建起服务型政府,切实提高政府公信力,促进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参考文献】

[1]钟振明.基层政府公信力流失与重塑路径[J].征信,2016(1).

[2]王官喆.我国社会转型期政府公信力的流失与重塑[D].山东大学,2013.

[3]刘婷,尚小川.我国政府信任现状及重建[J].湖北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09(2).

[4]高斯路.提高地方政府公信力的路径选择[J].致富时代月刊,2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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