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化与社会工作的“去社会化”
——基于美国社会工作的考察
2019-09-27杨彩云
社会工作与管理 2019年5期
关键词:服务
李 伟,杨彩云
(扬州大学社会工作系,江苏 扬州,225002;上海师范大学社会学系,上海,200234)
社会工作的助人服务活动是由特定的组织或部门来主导运作,主要包括第一部门(政府)、第二部门(企业)和第三部门(非盈利、非政府组织)。这些部门为社会工作的服务提供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的支持,并负责专业服务的输送与监督、专业人才的聘用及考核等相关事务。
纵观社会工作的百年发展史,其运作主体历经了从社会组织到政府部门再到市场部门的演变。其中社会组织主导的阶段是在19世纪中后期至福利国家的建立。这一时期,社会工作的两大源头,即19世纪中晚期流行于英、美等国的慈善组织会社(Charity Organization Society, COS)和睦邻友好运动(Settlement House Movement, SHM),都是独立于政府和市场的志愿组织,其运作经费来源于私人捐款、教会资助等;政府主导的阶段存在于福利国家时期。“二战”后,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陆续建立起了福利国家,政府的福利部门成为社会工作服务的供给主体;市场主导的阶段肇始于20世纪70年代末以来的“新自由主义”(Neo-liberalism)时代。在此期间,市场竞争机制被广泛引入社会工作的相关部门,私人企业逐渐成为福利服务供给的主体。
显然,不同的服务主体具有不同的运作理念和目标。一般而言,志愿组织信奉的理念是利他主义、志愿主义,它所开展的社会工作服务的根本目标是解困救难而非谋取私利;政府部门主导的社会工作除了体现国家履行公共服务的基本职能,还暗含着社会控制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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