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参与公共租赁住房供应的难点与对策
2019-09-14文心
上海房地 2019年8期
文/文心
随着2017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财政部、原国土资源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原工商总局、证监会等八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在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从而在国家政策层面对住房租赁企业、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租赁住房供应以及住房租赁管理和服务作出了明确规定。根据相关政策的指引,国有企业开始逐渐在当前的住房租赁市场中积极发挥自身的引领与带动作用,为公共住房租赁事业的发展助力。本文旨在基于当前国内公共租赁住房的供应现状,揭示公共租赁住房房源供应体量难以明确等现实问题,并提出相关解决对策,以期为有效发挥国有企业的建设运营优势、完善公共租赁住房体系建设、全面深化住房体制改革提供新的理念与思路。
一、公共租赁住房的概念与特点
一般而言,公共租赁住房属于租赁住房的范畴,是租赁住房的一种形式。相较廉租住房而言,公共租赁住房的覆盖范围更加广泛,主要面向中低收入、无购买商品住房能力却有住房需求的人群。公共租赁住房大多依靠政府出资建设或统一筹措。政府通过将其建设与筹措的房源以租赁的形式出租给符合条件且有住房需要的人群,解决这部分群体的住房问题。政府制定的出租价格一般低于市场租赁价格,且政府会根据不同人群的实际情况,给予承租人一定的补贴。
通过对国内公共租赁住房进行分析不难发现,虽然各地对于公共租赁住房的定义尚未完全统一,但其特征却已得到社会的广泛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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