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营利性民办高校政府监管的“善治”选择
2019-09-10刘亮军
高教探索 2019年11期
刘亮军
摘 要: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的即将实施,各级政府如何支持和规范民办学校的办学监管备受社会关注。新法新政下,非营利性民办高校将成为中国民办高等教育的主体力量,更加凸显公益性。文章立足政府治理视角,围绕非营利性民办高校实际问题,分析政府如何开展规制监管。研究表明,通过“完善组织机构、明确监管重点、建立约束机制”三项监管措施,为政府规制监管非营利性民办高校提供了“善治”选择,可为发挥民办教育分类管理中政府职能的效度提供有益参考。
关键词:非营利性民办高校;政府监管;治理策略
2016年以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以下简称《民促法》)以及《国务院关于促进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进一步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等系列法律和文件的出台,标志着中国民办高等教育进入分类管理、分类发展的新时代。截止2019年2月,有29個省级行政区域出台了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在新的“二分法”背景下,民办高校“营非”选择仍在过渡期。2019年3月27日,在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民办教育工作部际联席会议2019年工作要点》中指出: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研究制定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监督管理、财务监管和民办高校内部治理等办法。这充分说明,政府对非营利性民办高校监管的适切性需求。目前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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