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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我国保险市场竞争结构及改良对策

2019-08-21李紫月

大经贸 2019年6期

李紫月

【摘 要】 保险不仅是人们日常生活中转嫁风险最主要的手段,而且是国民经济的重要产业部门,对一国经济的发展和稳定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我国保险市场寡头垄断的竞争格局并没有给保险公司带来高绩效,对这一现象的原因进行深入研究并找到解决对策对我国保险行业的长远发展有着重要作用。

【关键词】 保险市场 寡头垄断 垄断竞争

一、我国保险市场竞争现状

1.我国保险行业竞争呈现出地域上的不平衡。在少数发达地区,如北京、上海等,保险公司数量已经达到30家以上,竞争非常激烈,而广大经济不发达地区的保险市场仍然是寡头垄断市场。

2.行业垄断程度较高。根据贝恩市场结构模型,CH4≥75时,市场属于高度集中型,50≤CH4<65为低中度集中性,截至2014年,我国最大的寿险公司中国人寿占市场份额为55.36%,最大的财险公司中国人保所占市场份额为81.1%。这说明我国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市场垄断性均较高,在现阶段以至于将来很长一段时间内将处一直于这种竞争状态。

二、寡头垄断下我国保险市场利润率低的原因

1.保险业寡头在竞争的博弈中陷入了“囚徒困境”。虽然保险业市场规模随着经济发展在不断扩大,但是保险公司产品同质化严重,只能竞相降价争取保户,使垄断者存在一些既得利益,由于历史优势,短期内可以获取垄断利润,过分借助地方政策进行统保控制市场,而未进行必要的技术与制度创新,产品同构现象严重,对差异化竞争策略重视不够。其结果是,处于寡头垄断地位的几大保险巨头在长期内并未获得高利润、高绩效。

2.营销成本高。保险这种商品的特殊属性决定了人们具有购买惰性,从而保险公司需要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在保险的营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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