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APP引发的民法思考
2019-08-13姬广美
法制博览 2019年6期
摘 要:最近下载APP,下载后出现一条用户信息保护指引:感谢您使用xx行(手机银行)。为提供更好的服务,我们可能会对您的个人信息进行收集、使用、共享和保护。请您认真阅读该指引并确认是否同意该指引相关内容。您需同意方可继续使用xx行服务。阅读后本人有以下疑问:一、为何需用户同意才可使用app,强制用户同意隐私条款符合民法的“同意”吗?二、该指引是否属于格式条款,效力如何?三、商户是否有权对用户的个人信息进行收集、使用、共享和保护,该做法是否侵犯用户的权利?四、用户应如何积极正确的行使权利,当权利受侵害时如何救济?
关键词:合同法;同意;权利
中图分类号:D923.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4379-(2019)17-0238-01
作者简介:姬广美(1996-),女,汉族,山东济宁人,湖南商学院,研究生在读,法学专业。
疑问一:为何需用户同意才可使用app,强制用户同意隐私条款符合民法的“同意”吗?
据合同的定义、特征等可判断用户与APP之间存在合同关系。据合同法相关理论知识可知APP在软件商店陈列并标价免费,符合要约的构成要件,属于要约而非要约邀请,当用户点击下载时是对要约的承诺。但当下载完成要使用时,商家又在APP内部设置用户需同意《××行用户信息保护指引》才可继续使用该APP的行为是违约的,用户点击下载时已构成对商家要约的承诺,承诺生效即意味着合同成立,APP商家不可在用户承诺后又增加合同履行条件。
该“需要同意才可使用”的界面若出现在该APP下载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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