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非法经营罪
2019-08-13赵欣
法制博览 2019年6期
摘 要:《刑法》第225条规定了非法经营罪,禁止违法的经营活动,并以列举的方法对非法经营罪作了具体规定。但非法经营犯罪仍然保留了口袋犯罪的一些特征。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规定,“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其他违反市场准入秩序行为”显然是一个灵活的条款,没有任何立法解释加以限制,因此赋予了司法机关有更大的自由裁量权。
关键词:競合;经营;过程
中图分类号:D924.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4379-(2019)17-0085-03
作者简介:赵欣(1995-),女,汉族,山西临汾人,渤海大学,法律法学本科在读。
一、非法经营的概念
(一)法条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非法经营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包括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犯罪。(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特许经营、特许经营权或者其他限制项目的;(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书、营业执照或者批准文件;(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从事证券、期货、保险业务,或者非法从事基金结算业务的(金融市场);(四)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其他违反市场准入秩序行为,情节严重的。
(二)经营
想要理解此罪与彼罪的区别,就不可避免地要谈到经营的定义。根据法条规定,经营行为是判断非法经营罪的首要条件,那么在经营以外的行为就不会出现触犯本罪的可能性。
《现代汉语词典》中的解释:
1.规划管理(企业等):经营管理;畜牧业;精细经营。
2.策划和组织:展览费用高昂。
(1)经营(营利事业);从事(有利可图的工作)……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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