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的创新思路探析
2019-07-15刘明明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环境资源法研究所2018级硕士
世界环境 2019年3期
■刘明明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环境资源法研究所2018级硕士

自中国大力发展海洋经济以来,海洋生态环境问题日益凸显,一系列海洋治理行动的实施虽稍有成效,却未能从根本上解决海洋生态环境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国海洋环境保护迎来重大战略机遇期。总结历史教训,借鉴国外经验,以此探索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新思路,是建设“海洋强国”,打造“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必由之路。
一、建立政府间区域海洋环境治理机构
海洋生态环境的流动性和整体性决定了海洋环境治理必须坚持“陆海统筹”,将流域、河口、海域纳入一个海洋区域,区域内地方政府之间的协调配合就显得尤为重要,分散的管理机构以及低效的协调机制亟须改变。建立由生态环境部直属的区域海洋环境治理委员会,由区域内各地方党政一把手担任委员,以专门立法规定委员会常务会议及临时会议制度并赋予其一定程度立法权,严格问责措施,可很大程度提高流域内各地方政府协调、配合、执行能力与责任意识,避免“公地悲剧”。
二、强化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力度
公共信托理论下的社会公众是当然的权利主体,社会公众参与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具有理论基础。公众参与表现在公众参与决策和公众参与监督两方面,要强化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中的公众参与,必须从普及海洋环保教育,提高公众环保意识,落实听证制度,加强海洋环境信息公开,拓宽公众监督渠道等方面入手,并以法律制度的形式赋予相关措施执行强制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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