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岂能靠“冲刺”?
2019-07-13迂夫子
杂文月刊 2019年7期
关键词:活动
迂夫子

每天握着方向盘,在城市车水马龙中觅路突围,路上的一些不文明现象尽收眼底。比如小区道旁乱停乱放的车,弄得本就很窄的路,双向变成单向通行;那些在道上磨磨蹭蹭的车。只要没贴实习贴,肯定是老司机在接打电话;至于摇下车窗吐痰、抛物的陋习。更让人侧目。所以,很多城市常常搞集中整治活动。严厉打击交通违法现象。
类似于交通违法现象的集中或专项整治活动,对于城市交通管理来说是必要的,也是非常有效的。但是,千万不能忘了常规管理。比如那些集中整治的交通违法行为,早就在交规里明晃晃地写着,平时只要发现就应该严厉处罚;再者,集中整治常常会有一个期限,这“期限”的潜台词是不是意味着,集中整治期间大家要老实点,等过了这个“期限”就可以放肆一些?或者是交管部门就不严抓了?难道能寄望于一两个月的短暂时间集中整治。就把开车人的这些陋习“整治”掉?
短期的集中整治,与其说加强执法力度,莫不如说练执法“冲刺”。本该时时抓刻刻管,常抓不懈的执法,却总忽松忽紧,就让人莫名其妙了。究其原因。与某些执法者的思维和方法有关。比如,一个城市,平时管理松散,一旦承办重大会议、体育赛事,就赶紧集中整治。搞个“百日攻坚”或者“某某活动月”,整治交通乱象、占道经营、乱扔垃圾等等,把城市管理得井井有条。等会议或者赛事结束,攻坚战随之结束,活动月到期,一切又都故态复萌。想想也是,有外人在尤其重要客人来的时候,咱得把城市整治得好好的,无论平时多孬,关键时刻不能掉链子,不能丢了城市的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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