剖宫产后瘢痕子宫再次妊娠分娩方式的临床分析
2019-07-08常海英
常海英
(山西省寿阳县人民医院,山西 晋中045400)
剖宫产可使产妇在短时间内结束分娩过程,减轻产妇分娩疼痛,同时可有效预防多种危险因素对母体及胎儿造成的影响,因此剖宫产在临床上的应用率不断提高。但由于对剖宫产没有足够的认识,使得人们对剖宫产术产生了盲目的推崇,因而引发了过度治疗的出现,使产妇和胎儿的健康受到了影响,同时也加重了患者家庭的经济负担[1]。产妇首次接受剖宫产治疗后,其子宫所遭受的伤害及因此而导致的瘢痕会有一定差异,因此对于瘢痕子宫产妇而言,再次妊娠后选择正确合理的分娩方式,可减少产妇及新生儿的并发症,从而尽可能保障产妇及新生儿的安全[2]。本研究选取剖宫产后瘢痕子宫再次妊娠产妇240例,探讨剖宫产后瘢痕子宫再次妊娠产妇不同分娩方式的妊娠结局。现报道如下。
1 临床资料
选取2016年1月至2017年1月寿阳县人民医院收治的剖宫产后瘢痕子宫再次妊娠产妇240例,对其临床资料进行回顾性分析。排除接受过腹腔手术、盆腔手术者,对治疗用药存在过敏情况者;机体存在其他重大脏器或系统疾病的患者及治疗配合度不高者。其中瘢痕子宫再次妊娠剖宫产产妇188例,年龄22~43岁,平均(36.2±5.6)岁;体质量53~77 kg,平均(61.9±11.6)kg;孕周36~41周,平均(38.8±1.5)周。瘢痕子宫再次妊娠阴道分娩的产妇52例,年龄23~43岁,平均(36.8±5.3)岁;体质量51~76 kg,平均(61.3±11.8)kg;孕周36~41周,平均(38.5±1.3)周。并选择本院同时期收治的非瘢痕子宫再次妊娠剖宫产产妇150例,年龄21~42岁,平均(36.5±5.1)岁;体质量55~78 kg,平均(62.6±11.3)kg;孕周36~41周,平均(38.7±1.2)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