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式教学法在法学实践类课程中的应用探析
2019-06-29时明
科学与财富 2019年36期
关键词:应用
时明
摘 要:法学专业教学以培养实践性人才为目标,强调对学员分析、运用能力的培养。参与式教学是以学习者为中心的、以实践为导向的、强调多方参与与共同协作的特殊教学模式。目前,在法学实践类课程教育教学中,参与式教学法的运用处于自发的、零散的、初級的阶段;未来参与式教学法应当充分发挥前提、方式、阵地、评价四要素的效用,建立学员适度自由选课机制、引进小组合作教学法和情景体验教学法、强化校内外实践基地功能、改革法学实践课程评价方式,以促进法学实践类课程教育教学水平进一步提升。
关键词:参与式教学法;法学实践课程;应用
引言
参与式教学法以人本主义教学观为基础,强调以学员为中心、以实践为导向的多方参与、共同协作的教学方法,它能够极大地调动学员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参与意识,对法学专业的教学活动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1参与式教学的概念及特征
参与式教学法是指在民主、自由、宽松的课堂环境中,学员作为教学活动中平等的一员,积极、主动、全身心的介入到教学的每一个环节,与教师共同推进教学过程的一种教学方法。作为一种新的教学方法,参与式教学有着区别于传统教学方法的特点:其一,参与式教学坚持以学员为中心,尊重学员的教学主体地位,强调学员通过主动学习获取知识;其二,参与式教学强调师生关系民主、平等、对话、合作,教师不是“布道者”,而是学习活动的组织者和促进者;其三,参与式教学强调教学的目的不只是传授知识,重要的是再创造知识,培养学员探索知识、运用知识进而创造知识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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