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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层面困难生认定文件的指导意义解析

2019-06-03霍卫红王超

科教导刊 2019年12期
关键词:精准资助资助育人

霍卫红 王超

摘 要 近年来,从应助尽助,到精准资助,再到资助育人,资助工作不断取得新的进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作为精准资助的基础和重要内容之一,意义至关重大。而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自2007年国家发布教财〔2007〕8号文后,时隔11年才再次出台教财〔2018〕16号文,使得各项工作的开展有了具体的依据可以参考。本文拟就教财〔2018〕16号文的指导意义进行解析。

关键词 精准资助 资助育人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中图分类号:G712                                   文献标识码:A    DOI:10.16400/j.cnki.kjdkx.2019.04.081

AbstractIn recent years, new progress has been made in the work of financial aid, ranging from full assistance to precise financial aid, to financial aid for education. As one of the basis and important contents of precise financial aid, the identification of students with financial difficulties is of great significance. As for the identification of students with financial difficulties in their families, after the publication of Article 8 of "Teaching Finance 2007" in 2007, document 16 of "Teaching Finance 2018" was issued 11 years later, which provided specific basis for the development of various work. This paper intends to analyze the guiding significance of document No. 16 of Teaching Finance [2018].

Keywords precise funding; subsidized education; recognition of students with family financial difficulties

近年來,从应助尽助,到精准资助,再到资助育人,资助工作不断取得新的进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以下简称“困难生认定”),作为精准资助的基础和重要内容之一,意义至关重大:只有做到了精准认定,才有可能在找准资助对象的基础上实现精准资助,进而更好地贯彻落实党国家政策有效落实,全面推进精准资助,真正实现对困难学生的有效帮扶。

而就国家层面而言,自2007年6月26日教育部、财政部联合出台《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07〕8号),时隔11年后,直至2018年10月30日,教育部等六部门才再次出台《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新的指导意见使得在困难生认定方面有了更加明确有力的依据,有助于更加有针对性的开展困难生认定相关工作。

1 教财〔2018〕16号文各部分调整变化

教财〔2018〕16号文全文共八条2837字,分别从重要意义、认定对象、基本原则、组织机构及职责、认定依据、工作程序、相关要求等方面,更加明确、细致地给出了困难生认定的指导意见,而教财〔2007〕8号文全文正文共9条2184字。

1.1 发文单位和执行单位增多

教财〔2018〕16号文的发文单位为教育部、财政部、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扶贫办、中国残联等六部门,而教财〔2007〕8号文的发文单位为教育部和财政部;执行单位相应增加。

1.2 认定工作的意义单列

教财〔2018〕16号文将困难生认定工作的意义单列一条,明确指出困难生认定工作是“实现精准资助的前提,是做好学生资助工作的基础” ,把困难生认定工作的意义提升到更高层次。

1.3 认定对象覆盖面更宽泛

该项除明确定义认定对象为“本人及其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支出的学生”,同时还明确了认定对象覆盖全部学段。

1.4 认定原则更清晰

该项明确指出,认定工作要做到“4个坚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平;坚持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坚持公开透明与保护隐私相结合;坚持积极引导与自愿申请相结合。此外还明确提出要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在量化评价的基础上,再进行定性分析修正量化结果,最终得到认定结果;明确提出要坚持公开透明与保护隐私相结合,要尊重和保护学生隐私,不能让学生互相比困、当众诉苦;还明确既要引导学生如实反映家庭经济困难情况,也要遵循学生自愿申请的原则,充分尊重其个人意愿。

1.5 组织机构及职责更明确

该项进一步明确责任部门的同时,也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职责的划分和协作。同时也明确指出需全部纳入困难生数据库的诸如建档立卡类学生等特殊群体。

1.6 认定依据更有力

该项明确指出困难学生认定依据为“家庭经济因素、特殊群体因素、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因素、突发状况因素、学生消费因素、其它影响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因素”等六大认定依据。

1.7 工作程序更规范

该项明确工作程序为“提前告知”、“个人申请”、“学校认定”、“结果公示”、“建檔备案”等五个,每一个步骤的表述更加清晰而简练。在各环节,又强调了要做好资助政策宣传工作,明确了“学校可采取家访、个别访谈、大数据分析、信函索证、量化评估、民主评议等方式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精准度”,丰富了提高认定精准度的方式。此外,还强调 “公示时,严禁涉及学生个人敏感信息及隐私”和“学校应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复核和动态调整机制” 。

1.8 其他要求更全面

教财〔2018〕16号文多次明确了困难生认定相关部门权责及“加强学生资助信息安全管理,不得泄露学生资助信息” 。

附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样表)》中,尤其值得一提的是不仅有“个人承诺”一栏,而且明确要求“承诺内容需本人手工填写‘本人承诺以上所填写资料真实,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责任”。

2 教财〔2018〕16号文指导意义

修订后的困难生认定管理办法,围绕一切为了学生发展的理念,凸显了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开展过程中七个方面的指导意义。

2.1 要认真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

近年来,我国在资助理念上实现了从保障型资助向发展型资助的重大转变,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单列出困难生认定工作的重要意义,体现出困难生认定工作要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要不断加强党对学生资助工作的领导,要不断强化学生资助工作的政治责任。

2.2 要不断落实和完善资助政策

资助对象覆盖面的扩大,显示出国家这11年来资助体系的发展和资助政策的不断完善以及资助力度的加大。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实现了“三个全覆盖”,尤其在高等教育阶段,实现了困难学生入学前、入学时和入学后“三不愁”。高校要在学生“入学前”、“入学时”和“入学后”各个关键时段动脑筋想办法,不断创新资助工作方式方法,提升困难生认定的精准度。

2.3 要大力推进精准资助工作模式

完善后的教财〔2018〕16号文,要求各相关部门数据库有效对接,在困难生认定的基本原则、认定标准、程序、要求等方面明确提出指导性意见,这对于提升精准认定水平进而达到精准资助的结果给出了强有力的依据,实现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瓶颈性突破。作为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的高校,要在此指导性意见的基础上,形成符合自己学校实际情况的困难生认定办法、量化评定指标体系,采用“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平”、“坚持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坚持公开透明与保护隐私相结合”、“坚持积极引导与自愿申请相结合”的原则开展困难生认定工作,不断提升精准认定程度。

2.4 要不断提升资助育人成效

教财〔2018〕16号文的全文都体现出通过构建资助育人质量提升体系进而强化资助育人的理念。我们在工作开展过程中,要注意把在精准资助的同时做到资助育人,要抓好在校困难学生的励志教育、诚信教育、感恩教育和社会责任感教育,在资助在校困难学生的同时帮助其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其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在困难生认定工作开展过程中,要把育人成分逐步糅合进工作的各个环节,不断提升资助育人成效。

2.5 要不断提升资助政策知晓度

要不断创新资助宣传形式和载体,让宣传工作更有效、宣传效果更显著,提升资助政策知晓度;要抓住关键时间节点,在工作中开展重点突出、影响力大、形式新颖的主题教育活动,在培养学生能力的同时提升宣传效果。另外,还要加强受助学生防范网络、电信诈骗等警示教育,预防各类诈骗在校园的发生。

2.6 要不断推动资助工作规范化管理

在认定程序上,要严格按照四级平台各司其职的模式开展困难生认定工作,并建立监督和追责机制。在资助方式上,既要强化精准资助,同时要创新隐性资助方式,努力保护学生个人隐私,维护学生尊严,充分体现“依法治校”理念和尊重学生人权的理念。对于困难生认定,建档立卡类特殊困难学生经核实后按最高标准进行资助;其他困难学生可通过量化指标体系排序、大数据分析等途径给予客观认定,再根据认定结果进行精准资助。

2.7 要积极完善学生资助数据信息化管理

要进一步完善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要充分利用系统实施学生资助数据信息化管理模式,不断提高学生资助工作效率及信息化程度。另外,结合目前在校学生的新情况、新要求,要不断加大资助政策的线上宣传力度,采用微信公众平台信息推送等形式,与资助管理系统有效结合使用,不断提升宣传效果。

整体上,教财〔2018〕16号文是在学生资助工作飞速发展、成效显著的基础上顺应形势在〔2007〕8号文基础上改进而形成,它不仅在学生资助工作中的基本环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方面,给出了明确的依据和实施办法,更是体现了在资助工作部署和开展过程中要实现“精准资助”和“资助育人”的要求,同时也凸显了高校立德树人的根本要求、在学生资助工作开展的同时更加注重保护学生权益以及推进高校依法治校的特点,为全国各省实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精准认定进而实现精准资助的结果,并在精准资助的同时提升资助育人成效方面给出了明确的导向和依据。

参考文献

[1] 教育部等六部门.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 [N].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2018-10-30.

[2] 教育部、财政部.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07〕8号) [N].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2007-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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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R].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政府,2017-10-28.

[5] 财政部、科技部、教育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教育部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高等教育学生资助政策的通知(财科教〔2017〕21号)[N].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与改革委员会,2017-03-28.

[6]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印发陈宝生同志《进一步加强学生资助工作》一文的通知(教助中心〔2018〕25号)[N].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2018-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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