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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捐赠过程中的税收筹划

2019-05-23李彦萱

中国管理信息化 2019年7期
关键词: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税法

李彦萱

[摘 要] 当今社会,越来越多的企业出于各种各样的原因会进行一些社会捐赠。这种公益性捐赠是企业履行其社会责任的一种方式,这样,一是可以告诉市场该企业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传递公司财务实力强的信息;二是在某种程度上对企业的产品销售起到积极促进作用,树立了良好的企业形象。因此, 为了追求企業价值最大化,以较小的税务成本履行社会责任,应该对公益性捐赠进行合理的纳税筹划。这个问题也是捐赠企业所共同关心的。

[关键词] 税法;企业所得税;公益性捐赠;纳税筹划

doi : 10 . 3969 / j . issn . 1673 - 0194 . 2019. 07. 020

[中图分类号] F23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 - 0194(2019)07- 0044- 02

1 企业公益性捐赠与税收的关系

税法的性质是社会分配法,对社会资源在二次分配过程中的作用是十分重要的。这样的性质也就说明了,在公司公益性捐赠中的调整作用是非常有效的。税法的调整手段,是利用对公司公益性捐赠过程中一系列相关的扣除规定,以此来鼓励企业对社会公益事业进行捐赠,这样,可以让在社会中影响力比较大的公司对公益起到一个带头的作用。《公司法》中有这样的规定,公益性捐赠企业所需要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可以在缴纳之前予以一定程度的提前扣除,这样公司就可以减少一些所要承担的税负压力。但当经理人为了追求个人效益,而把捐赠当成一种他自己的途径和工具时,从税率的角度来看,有可能会出现正的替代效果和负的所得效果这两种情况,这是因为捐赠费用是能够降低公司的税前利润的,进而使得所得税费用得以减少。当税率提高的时候,为了达到减少所得税支出的目的,捐赠和利润这二者之间会出现交换的情形,也就是说,通过增加捐赠支出从而减少所得费用,所以说税率的提高正相关的替代了公司捐赠水平,但由于税率提高,公司利益将会下降,这样一来使得经理人的可控性利润开始变低,那就是意味着要来减少公司捐赠的金额,也就是“负的所得效果”。已有研究发现,公司捐赠的数额与可结转税率成正相关的关系。体现在税法上则是,税法当中越不限制对捐赠扣除的限额规定,其比例越高,即可以享有的捐赠中的税收优惠所占比例也就会越高,在捐赠过程之中所可能会发生的税收也就会就越少,这样就可以有利于捐赠数额的增多。与之相反的是,假如税法规定捐赠过程中扣除的限额越谨慎严格,扣除比例越低,那么所导致的最终结果就是企业所捐赠的数额将会变少。

2 现行企业所得税制度下的公益性捐赠

由我国现行的企业所得税政策可知,企业对社会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年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是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时候扣除的;而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可以在结转以后的三年内,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时候扣除。但是根据会计准则,对捐赠支出部分没有限制规定。所以,企业可以利用该部分税收规定进行纳税筹划。

3 公益性捐赠的方式

目前, 我国可供企业选择的公益性捐赠的方式有6种,具体来说分别是纯现金捐赠的模式、现金捐赠加个人捐赠结合的模式、现金捐赠与实物捐赠结合的模式、纯实物捐赠的模式、企业实物捐赠与个人捐赠的模式、公益基金捐赠的模式。但要注意的是, 在选择捐赠方式之前,还需要考虑以下因素。

首先,是盈利性质的企业所进行的公益捐赠纳税筹划。因为本企业倘若是亏损性质的企业,当年是不可以在税前扣除公益性捐赠支出的,在以后的年度也不能够结转扣除的,所以,只有盈利性的企业才会对公益性捐赠产生积极的影响,当期实际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也就是盈利性企业捐赠的税前扣除。

其次,是选择适合自己企业的那一种捐赠模式。在上面所介绍到的6种模式当中,从纳税成本的角度来看,实物捐赠所需要缴纳的税务成本最高,现金捐赠所对应的纳税成本是最低的,而剩下的其他几种模式则是居中的。

再次,是选择正确的捐赠途径。关于公益性捐赠的途径,大体上可以分为公益事业捐赠和私下捐赠两种,公益事业捐赠是可以在所得税前扣除的,而私下捐赠则是不可以的。

最后,捐赠是要保存留下证据的,也就是取得合法、有效的捐赠方面的凭证。公司应当积极主动地留有捐赠方面相关的证明材料,为税前扣除提供证据。如果没有及时获得正式票据,可以拿出汇款凭证的话,暂时可以把汇款凭据作为当期计税所抵扣的依据,之后等到取得被捐赠单位开具的正式票据的时候,就要去补充正式税款所抵扣的依据。

在现实生活中,实物捐赠是企业往往会选择的一种方式,这是出于对其他因素的考虑,比如,加大对企业产品的宣传力度,对企业的知名度也会有一定程度的提升,还有对用户使用习惯的培养等。这样说,用什么样的方式进行对外捐赠,到底应该如何捐赠,还需要从整体出发,进行具体的分析。

比如,某服装制造厂于2016年12月打算通过国家民政部门向某地震灾区捐款100万元,其预计当年捐赠前的会计利润为3 000万元。其中,该企业内部规定,任何捐赠活动只能以公司名义进行捐赠。该工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率为17%,所获得的发票均已通过认证,符合相关要求, 企业所得税率为25%。那么,该厂应采用何种捐赠方式可以缴纳最少的税额?

由于该工厂内部规定,任何捐赠活动只能以工厂名义进行捐赠,所以不考虑个人捐赠模式。除此之外,《基金会管理条例》规定企业慈善基金会成立的非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由于该工厂只捐赠100万元,所以该工厂不考虑公益基金捐赠模式。

根据以上情况, 设计了4个方案:

方案一:纯现金捐赠100万元。

方案二:向公益性社会机构销售衣服5 000件,其市场价值136万元,生产成本100万元。销售过程的收入计入应收账款,企业再将此部分应收账款捐赠给公益性社会机构。

方案三:直接捐赠自制裤子5 000件,生产成本100万元,其市场价值136万元。

方案四:现金捐赠50万元,同时捐赠自制裤子5 000条,生产成本50万元,其市场价值68万元。

(1)纯现金捐赠

現金模式最为常见,企业享受纳税成本是年度会计利润总额12%的捐赠扣除比例的优惠。本案例中该工厂2016年可在税前扣除的公益性捐赠限额为:3 000×12%=360万元。工厂实际列支100万元,不超过限额, 可以全额抵扣。

(2)先向公益性社会机构销售货物,然后将应收销售款捐赠给该机构

先按正常销售货物处理,确认主营业务收入,结转销售成本, 为公司带来了36万元(136-100)的捐赠业务利润,企业将应收账款159.12(136×(1+17%))万元捐赠给公益性机构。本案例中该工厂税前扣除的公益性捐赠限额为345.225 6((3 000+36-159.2)×12%)万元,公司实际为159.12万元,不超过抵扣限额,可以全额抵扣。

(3)纯实物捐赠

首先应做视同销售的处理,按照商品的市场不含税售价确认商品销售收入136万元,同时结转对应的商品销售成本100万元,产生利润36万元,应当调增应纳税所得额。也就是说除了视同销售之后的纳税调整,还应当对销售之后结转成本的“营业外支出”的捐赠支出进行纳税调整。本案例中该公司实际支出是117(100×(1+17%))万元,公益性捐赠的税前扣除限额为345.96((3 000-117)×12%)万元,不超过限额,因此可以全额抵扣,无须纳税调整。纳税人最终应当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为36万元。

(4)现金捐赠+实物捐赠

视同销售,商品的市场不含税售价确认商品销售收入68万元,同时确认与之相对应的商品销售成本50万元,应当调增应纳税所得额为18万元(68-50)。也就是在视同销售过程中取得的收入进行纳税调整,同时还应当在销售之后结转成本的“营业外支出”的捐赠支出按照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限额进行纳税调整。本案例中该工厂实际支出108.5(50+50×(1+17%))万元,税前扣除的公益性捐赠限额346.98((3 000-108.5)×12%)万元, 不超过限额,可以全额抵扣,因此无需纳税调整,纳税人最终应当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为18万元。

从此可得,从应纳税所得额的比较可以看出方案二所交的企业应纳所得税额719.22((3 000-100)×25%)万元是最少的,就是先向公益性社会机构销售货物,然后将应收销售款捐赠给该机构,最终企业的利润最高;其次是纯现金捐赠,应纳税所得额725((3 000-159.12+36)×25%)万元;然后是第四种方案,捐赠现金50万元和价值50万元的库存商品,应纳税所得额是727.375((3 000-108.5+18)×25%)万元;最后才是方案三,纯实物的捐赠方式,按照成本捐赠,最终应纳税所得额729.75((3 000-117+36)×25%)万元,方案三应纳税所得额最高。就应纳税所得额的比较可以看出:方案三>方案四>方案一>方案二,所以我们应该选择的方式是方案二。

采用方案二的理由是由于所纳税的金额少,进而提高了企业的净利润;从盈利的方面看来,方案二也是最佳的方案。但是方案二的操作过程相对来说还是比较困难的,也许会引起公益性机构确认收入和公司预期之间产生一定的偏差,而且涉税的风险相比较而言也是较大的,所以,并不推荐该工厂选择方案二。结合这家企业的实际情况,选择方案一更加合理, 即纯现金捐赠100万元。

4 结 论

本文通过对比4种捐赠的方式,认为企业在选择捐赠的方式的时候,应综合考虑市场价以及政府的优惠政策,而不能只运用统一的一个模式。参照不一样的捐赠额度,综合考虑,对比各种方案的纳税情况,还有结合现实生活中实际操作的难易程度,最终才能确定适合自己企业的那一个方案。一个企业的捐赠方式当然不会一直不变,市场价的变化、政府政策的不同等,这些都会使得纳税金额发生一系列的变化,所以企业在选择捐赠方式的时候,需要综合考虑,因时制宜。

纳税人进行捐赠的时候要关注是否符合法规规定,也就是说要通过正当的机构进行捐赠,而不可以私下捐赠,并且应当出于公益的目的,而不可以出于其他目的进行。对于捐赠是符合税法要求的,则能够最大程度地降低企业所要承受的税收负担。如果企业在当年的捐赠额度到达了上限,那么只能考虑在下一个纳税年度捐赠,也可以把一个捐赠分成两次或者多次来进行。

主要参考文献

[1]王欣.企业慈善捐赠纳税筹划及慈善税收优惠改进建议 [J].价值工程,2017(24).

[2]齐永军.公益性捐赠纳税筹划浅议[J]. 财会学习,2017(16).

[3]贺顺奎.企业公益性捐赠的所得税处理及纳税筹划 [J]. 财会月刊,2012(23).

[4]何颜.企业税会处理规则解读及纳税筹划探析—— 以公益性捐赠支出为例[J].中国商论,201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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