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甲医院医务工作者对临床伦理认知的分析
2019-05-21王明霞雷良华李青莉王美霞吴建元
中国医学伦理学 2019年5期
关键词:医院
王明霞,刘 健,雷良华,李青莉,陈 倩,付 强,贺 电,王美霞,吴建元
(1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临床医学研究院,新疆 乌鲁木齐 830054,yiyu777@126.com;2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肾病科,新疆 乌鲁木齐 830054;3江西省人民医院,江西 南昌 330006;4江西省人民医院研究生院,江西 南昌 330006;5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妇产科,北京 100034;6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肿瘤科,湖北 武汉 430030;7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神经内科,贵州 贵阳 550004;8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佑安医院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北京 100069;9武汉大学中南医院临床试验中心,湖北 武汉 430071)
医学伦理的任务是反映社会对医学的需求,为医学的发展导向、为符合道德的医学行为辩护。早在20世纪80年代,我国就提出在医院设立伦理委员会,并确定相关行为准则[1]。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医疗卫生事业高速发展,各项医疗高新技术层出不穷,为解决我国公民健康问题作出了巨大的贡献。然而,随着大众自我价值及自我保护意识的不断加强,强烈的医患摩擦暴露出了众多亟待分析解决的临床伦理问题。医务工作者作为日常医疗行为和医学科学研究的主角,除了掌握精湛的医疗技术外,了解并践行医学伦理准则也成为医疗行为道德准则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近年来,随着国内医院对伦理委员会的重视不断加强,医学伦理的地位也不断提高,并被越来越多的医务工作者了解和接受。国内各大医院均针对其伦理委员会工作开展了一系列研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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