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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纪检监察部门履行监督职责微探

2019-05-16杨进赵大伟

山东青年 2019年2期
关键词:职责高校监督

杨进 赵大伟

摘 要:按照新时代要有新气象、新作为的精神和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要求,高校纪检监察部门在“双一流”建设的大背景下,应当更加重视监督这一首要职责,不断深入思考履行監督职责所面临的问题和困难,从推动监督工作规范化、运用好巡察利剑、打造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队伍等方面来更好地履行监督职责。

关键词:高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职责

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强调,要强化高校纪检机构监督作用,高校纪委和纪检监察部门应当认真贯彻全会精神,进一步履行好监督职责。高校纪检监察部门一般为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合署办公,共同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职能。按照新时代要有新气象、新作为的精神和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要求,高校纪检监察部门在“双一流”建设的大背景下,如何进一步准确聚焦主责主业,充分发挥监督的“防腐剂”作用,需要纪检监察部门和纪检监察干部不断深入思考。

一、高校纪检监察部门履行监督职责面临的问题和困难

1.深化“三转”需要继续规范化和制度化

一方面面对高校具有独特行业特点的各项事务,纪检监察部门主观上对持续深化“三转”过程中监督的内容和方式、载体和途径,还没有全面、详细、具体地摸清楚,在监督什么、怎么监督等问题上还未制度化、规范化,同时存在有些监督事项界限较难把握的情况叠加,因此纪检监察部门没有完全摆脱惯性思维;另一方面客观上有些职能部门和领导人员对“两个责任”和“三转”意义了解不深,“一岗双责”意识不强,在纪检监察部门退出现场监督后迟迟未能及时跟进担负主责,有的议事协调机构虽然不再将纪检监察部门列入,但议事协调时仍然坚持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希望纪检监察部门签字背书,从而导致纪检监察部门聚力不足等情况一定程度上还存在。

2.监督方式还需要不断完善

目前高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具体事务的监督投入时间精力较多,而对系统的廉政风险防控投入不够,尤其对于高校的招生和招标等重点领域,其业务性较强,在一些单项的具体事务上一般不会出现问题,反而是在决策层面的程序和内容方面应当进行更加深入地风险防控,系统地对自由裁量权进行规范。对事项监督多,对干部监督少,缺乏对“关键少数”的有效监督,对高校来说,中层党政干部就是“关键少数”,正如《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所强调的,中层党政干部是高校管理队伍中的重要层次,是领导各单位师生员工按照学校总体工作部署、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的组织者和实施者,也是学校改革发展的推动者和实践者,中层党政干部在高校所处的地位和发挥的作用及其手中掌握的权力,决定了必须强化对其有效监督。对院级党组织监督多,对党支部监督少,十九大党章增写一条规定: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担负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强调了加强党支部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的重要意义,党支部的地位和作用决定了必须强化对党支部的有效监督。

3.高校纪检监察组织体系发挥合力还需要加强

高校一般在院系基层党委中设置基层纪委,但普遍是按照不增加编制、不重新设置岗位、不增加干部职数、不增加预算的原则,由院系党委的副书记或者党委委员中的同级行政副职兼任纪委书记。对于院系基层纪委而言,人、财、物各方面都归属同级党委,一定程度上造成院系基层纪委书记切实抓好监督工作的底气不足、腰杆不硬,院系基层纪委监督同级党委和领导成员的主动性、积极性有时不高,“探头”作用难以有效发挥,与纪检监察部门同心同向发力缺乏力度。同时,干部选任工作中民主推荐、日常考核和定期考核等,民主测评环节纪检监察干部一般都要接受学校各单位各层面教职工代表的评议,在这样的管理机制当中,纪检监察干部有时存在关于推荐票和口碑的现实考虑,一定程度上怕伤了和气,监督较软,纪检监察组织体系未能有效形成监督合力。

二、高校纪检监察部门更好履行监督职责的建议

1.深入调查研究不断推动监督工作规范化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明确规定党内监督的主要内容有八项,高校纪检监察部门应当紧密围绕八项内容,聚焦教育系统行业特点和“双一流”建设重大工作,结合学校改革发展实际,大兴调查研究之风,认真梳理学科建设、招生招聘、人才培养、科教管理、基建后勤、干部选育管用等各方面监督的具体事项,列出风险清单、制度清单、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研究监督的有效方式,以扎扎实实的举措将上级有关要求落实、落细、落小,在挖掘监督特色、凝练监督经验上下功夫,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努力解决好监督规范化的问题。强化主动服务高校教学科研中心工作的意识,充分考虑高校特点,注重在监督工作中准确区分公务活动和教学科研活动的不同性质,区分党员领导干部和普通党员教师不同的行为主体,对于“双肩挑”干部还要注意区分党政负责人和教学科研人员不同的行为身份,通过高效发挥监督作用为高校各项任务落实提供纪律保障。

2.运用好巡察利剑强化监督

目前高校巡察工作尚处于起步探索阶段,各高校陆续成立了巡察办公室,多是挂靠纪检监察部门或合署办公,纪检监察部门应当充分发挥制度和组织优势,通过组织实施校内巡察全覆盖及时发现和推动解决突出问题,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在实施监督中发挥有效的预防作用。纪检监察部门要针对校内巡察工作制订有效可行的工作办法,需要向上对标,同时体现教育行业特点和规律;要设计统揽全局的工作规划,坚持巡察制度在高校的巩固、深化、发展,努力使巡察工作运行更加科学、更加严密、更加有效;要明确环环相扣的责任体系,通过层层落实责任、环环落实责任,保障巡察工作取得实效;要制作紧贴实际的监督清单,既要坚持六个围绕和一个加强,在巡察工作中抓好共性问题,同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针对每个被巡察院级党组织的特色,增强针对性,找准巡察工作的观测点和切入点;要规范务实顺畅的工作流程,保障“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巡察工作方针的有效落实,保障上下联动、全面覆盖的实现路径;要建设协调高效的配套制度,不断完善汇报会商机制、前期准备机制、内部管理机制、问题线索处置机制、成果运用机制、问题整改机制、干部管理机制、巡察全覆盖机制等各种机制,不断提高巡察工作效能,努力破除监督“梗阻”。

3.打造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队伍

纪检监察部门是打铁的部门,自身必须先成为铁打的部门,应当做到行使权力慎之又慎,自我约束严之又严,主动接受监督,健全内控机制,做合格的答卷人。纪检监察部门要履行好监督职责,离不开一支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因此纪检监察部门需要发挥熔炉作用,按照“五个过硬”的要求,注重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综合培养,强化实践锻炼和能力培训,弥补知识弱项和经验盲区,培养专业思维和专业作风,提高专业精神和专业素养,切实增强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担当、历史担当、责任担当,帮助纪检监察干部不断增强担当作为的底气和勇气,打造专兼结合的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队伍。

[参考文献]

[1]王娟,田芳.高校纪委履行监督责任存在的问题和对策研究[J]. 法制博览,2016·07(中).

[2]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N]. 中国纪检监察报,2018-05-21(01).

2017年度吉林大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课题(高校纪委监督责任落实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编号:2017LZXZZ009)

(作者单位:吉林大学,吉林 长春 13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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