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职校教师沿着职业良心的导向前行
2019-05-13徐健
江苏教育·职业教育 2019年3期
徐健
【中图分类号】G710 【文献标志码】C 【文章编号】1005-6009(2019)20-0068-02
《孟子》将恻隐、羞恶、恭敬、是非之心称为良心。由此可见,良心是对他人的一种“善”。如何在物欲横流的社会大背景下守护住教师的职业良心,不仅事关教师队伍的建设,更关系到教育要培养什么样的社会主义接班人和建设者。
第一,“有良心”是职校教师从教的道德底线。作为伦理概念的“良心”,其当下的价值取向就是“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对教师来说就是“学高为师、身正为范”。习总书记在2014年视察北师大时对教师提出“师者,人之模范也”的要求。接受职业教育的学生多为先前学业的“失败者”,迫切需要的是“理解尊重”。因此,有良心的职校教师必须“平视”职校生,甚至从爱心与责任的角度对职校生高看一眼,让职校生在宽容、平和与充满期待的氛围中成长进步。
第二,“有良心”是职校教师履职的责任担当。教育的基本功用,就是助力人更好地社会化,成为促进社会发展的有用之人。显然,教育不仅仅在于對知识和技能的传承,更是对价值的引领和精神的提升。对职业院校的教师而言,专业知识的传授和专业技能的培养固然重要,蕴含其中的专业态度、科学精神和社会责任等则是更重要的、更具迁移价值的核心要素。因此,高尚的人格魅力、勤勉的工作态度、科学的育人方法,不仅是职校教师履职的基本素质,也是教师获得职业幸福的不二法门,更是对职校生生涯发展言传身教的方向引领。
第三,“有良心”是职校教师规范教学的行为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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