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公众参与”的文化遗产的保护探讨
——以龙江船厂遗址公园为例
2019-05-09丁晗雪
传媒论坛 2019年6期
潘 炼 丁晗雪
(1.南京博物院,江苏 南京 210016 2.南京师范大学,江苏 南京 210023)
一、引言
公众是文化的创造者,是文化遗产的主人。文化遗产的保护需要公众的理解、配合和参与。早在1997年,国务院发出的《关于加强和改善文物工作的通知》,就强调要努力建设国家保护为主并动员全社会参与的文物保护体制。《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则对公众参与文化遗产保护做出了更明确的规定。龙江船厂遗址地处南京三汊河一带,2003年至2004年,南京市博物馆对遗址内“六作塘”(造船船坞)进行了考古发掘。2005年,遗址公园建成。2006年,龙江船厂遗址被国务院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17年,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的《海上丝绸之路南京史迹保护和申遗工作实施方案》无不体现了公众在文化遗产保护中的重要作用。
二、南京龙江船厂遗址公园公众参与保护现状
保护态度具体由认知与情感、保护认知、保护行为倾向三个维度组成,社会引导主要包括政府政策、法律法规、参与途径等外界条件。
(一)公众参与文化遗产保护态度的分析

表1 关于公众参与遗址保护态度的调查(资料来源:调查问卷数据)
关于公众对遗址公园保护认知的调查显示,认知和情感在到达一定程度后,会产生潜在的行为倾向,是公众参与文化遗产保护的态度。表1可以看出,绝大多数的受访者,愿意参与保护文化遗产的实际行动当中,但是不愿意全程参与。此外,公众对于文化遗产的保护态度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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