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在合并报表中的运用
2019-03-21■//姜涛
财会研究 2019年7期
■//姜 涛
在个别报表中,关于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问题,准则中给出了两种方法,一种是成本法,用于投资方对被投资方形成控制时,投资方对其持有的股权的后续计量。这种方法下,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金额一般不发生变化,即不随着被投资方所有者权益的变动而变动。另一种是权益法,用于投资方对被投资方形成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时,投资方对其持有的股权的后续计量。这种方法的核心是,长期股权投资的金额随被投资方所有者权益的变动而变动。
一、个别报表中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后续计量步骤
第一步,比较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前者大于后者时,不需要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前者小于后者时,二者的差额需要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计入营业外收入。
第二步,当被投资方发生净损益时,投资方要按调整后的被投资方净损益乘以投资方持股比例,调整其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使长期股权投资随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变动而变动。在调整被投资方的账面净损益时,要考虑三个因素: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可辨认资产的公允价值以及未实现内部损益。其中,第一项,要求被投资方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投资方要一致,不一致的,要调整为一致后,确定被投资方的损益。第二项,要求按照取得投资时所认定的被投资方有关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调整被投资方账面净损益,以使被投资方的净损益反映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下的净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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