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意广告的娱乐性研究
2019-03-13袁雪瑶刘淑娟
经济研究导刊 2019年3期
袁雪瑶 刘淑娟
摘 要:传统广告较短的生命周期、被限制的产品类型以及较低的阅读完整率,成为广告传播较大的阻碍,而广告的娱乐性是创意创新的绝佳手段。从互联网发展,创意广告内容、形式、投放的娱乐性等方面进行分析研究,得出创意广告的娱乐性发展已经成为广告发展不容忽略的趋势,广告人必须紧跟时代,探索时代热点,将创意广告与娱乐更好地结合,创新广告的娱乐内涵和模式。
关键词:创意广告;娱乐性;互联网;新媒体
中图分类号:F713.8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9)03-0056-02
引言
创意是创造意识或创新意识的简称,它是指对现实存在事物的理解以及认知,所衍生出的一种新的抽象思维和行为潜能,创意是一种通过创新思维意识,从而进一步挖掘和激活资源组合方式进而提升资源价值的方法[1]。而娱乐中“娱”字在古代又通“悟”,领悟的“悟”。“娛”是一种领悟之后的情绪,“乐”在甲骨文中是“成熟的麦子”的意思,所以娱乐是“领悟之后的感受和成熟之后的喜悦”,是人追求快乐、缓解生存压力的一种天性[2]。在当今社会,创意和娱乐是相互联系密不可分的,创意是娱乐的前提,娱乐可以推动创意的完善,所以虽然创意广告的娱乐性并没有具体的概念,但是持积极态度的学者认为广告创意向娱乐性现象的转变并非巧合,这是广告人对消费者精神消费需求的理解。创意广告娱乐性趋势的出现是因为随着时代的发展,消费者的消费需求从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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