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困境与对策研究
——基于对重庆市BN区JJ镇的个案调查
2019-02-19谢欢
山东行政学院学报 2019年6期
谢 欢
(中共江苏省委党校公共管理教研部,南京210009)
一、问题的提出
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现乡村振兴,人才是根本,产业是平台。但在城镇化、工业化大潮中,农业缺乏比较优势,农村劳动力大量外流,农村出现了产业空心化、人口空心化。在这种严峻形势下,最可行的办法是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搭建产业平台,凝聚专业人才。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实施好乡村振兴战略的当务之急。与此同时,国内已有大量关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研究成果。
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定位上,多数学者认为,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有效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途径,是发展现代农业、实现农业现代化的重要举措。钟真认为,现阶段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和发展的关键是,加强宏观引导和微观治理,坚持在内部管理和运行机制上的激励与监管并重以及在业务领域和发展方向上的扶持与规制并行。[1]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重点与难点上,高启杰认为,产业发展人才匮乏、生产成本持续上升、农业社会服务体系不完善、生产要素配套滞后等问题仍然凸显。[2]韩旭东、杨慧莲、郑风田提出,应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息获取与应用能力、农业信息供给与宣传、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着手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信息化水平。[3]申云、李京蓉、吴平认为,加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内外部融资增信协同,是促推普惠金融体系构建和化解信贷融资难题的有效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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